(Cities Of Refuge)
关于血是神圣的,耶和华的律法作了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杀人流血会玷污以色列人所住的土地(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当中);惟独处死犯流血罪的人,流出他的血,才能为地赎罪。(创9:5,6;民35:33,34)因此由报血仇的将故意杀人的处死,才能执行“以命偿命”的律法,为死者伸冤。(出21:23;民35:21)但误杀人的,例如人在砍树时铁斧脱把,击中同伴,以致同伴死了,又该怎么办呢?(申19:4,5)耶和华宅心仁厚,为这些误杀人的设立了六座庇护城,让他们可以逃进城里,得到保护,不致被报血仇的所杀。(民35:6-32;书2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