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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圣经(下册)
    • 凡故意杀人的,都不会在上帝指定的庇护城内得到保护。一经审讯,杀人犯要交由受害者的近亲处置,这个“报血仇的[‘戈埃’]”要把凶手处死。由于律法不准故意杀人的用“赎价[‘科费’]”抵罪,也由于有购赎权的近亲不能得回已死亲属的性命,因此他有权取去杀人凶手的性命作为抵偿,为亲人报仇。(民35:9-32;申1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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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洞悉圣经(下册)
    • 可是,谁要是故意杀人,则任何赎价都不能替他抵罪,他只能用自己的性命做抵偿。(民35: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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