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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统治权洞悉圣经(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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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来语ʼAdho·naiʹ“阿多奈”一词时常出现在《希伯来语经卷》中,而希伯来语ʼAdho·naiʹ Yehwihʹ“阿多奈·耶维”这词组则出现过285次。“阿多奈”是希伯来语ʼa·dhohnʹ“阿多尼”(意即“主,主人”)的一个复数形态。另一个复数形态是希伯来语ʼadho·nimʹ“阿多宁”,也可以用来指人的复数,例如“主”或“主人”的复数。在圣经里,“阿多奈”一词如果没有后缀的话,就总是用来指上帝,而复数用法是要表示卓越和威严。译者常把这个词译作“主”。当这个词跟上帝的名字连用时(例如在诗篇73:28,希伯来语是“阿多奈·耶维”),不同的译本将其译作“主耶和华”(和合、新译),“主永恒主”(吕译),“至高的上主”(现译),“至高的主宰耶和华”(新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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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统治权洞悉圣经(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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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希伯来语文本和希腊语文本并没有一个独立的词语去修饰“至高主宰”一词,但用“阿多奈”或“德斯波泰斯”去指耶和华上帝,已足以表示他身为主宰的至尊地位是卓越不凡的。
耶和华的至高统治权 耶和华既是万物的创造主,是独一的真神,是全能的上帝,就无疑是至高的主宰。(创17:1;出6:3;启16:14)万物都属于他。上帝是一切权柄和能力的来源,也是统管万有的至高统治者。(诗24:1;赛40:21-23;启4:11;11:15)诗篇执笔者唱道:“耶和华在天上立定宝座,他的王权管辖一切。”(诗103:19;145:13)耶稣的门徒向上帝祷告,说:“至高的主宰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万物的。”(徒4:24)对以色列来说,立法、司法、执法三方面的权力都握在上帝手中。以赛亚先知说:“耶和华是我们的审判官,耶和华是我们的立法者,耶和华是我们的王,他必拯救我们。”(赛33:22)在申命记10:17,摩西对上帝的至高主宰身份作了恰当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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