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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1999耶和华见证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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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受禁制!
1967年9月,马拉维大会党举行年会,使情势进一步恶化。年会通过一项决议,说“[我们]坚决宣布耶和华见证人教派在本国为非法团体。”理由是什么?决议继续说:“这个组织危害国家的稳定、和平与安宁,这种稳定是国家顺利运作所不可少的。”然后,总理在党大会的闭幕讲词中宣告说:“耶和华见证人到处惹起麻烦。由于这缘故,党大会昨天通过决议,我们应当禁止耶和华见证人在本国活动。我可以肯定告诉你,当局必定会很快就处理这个问题。”
耶和华见证人真的对马拉维的安定和平构成威胁吗?绝没有!一位旁观者后来把马拉维的耶和华见证人誉为“模范公民”,他们“一丝不苟地纳税,照顾有病的人,并努力扫除文盲”。不过,政府的确“很快就处理这个问题”。不久,政府颁发了一项行政法令,正式禁止见证人活动,生效日期是1967年10月20日。报章以大字标题宣告:“马拉维禁止‘危险’教派活动”。虽然报章说政府采取这个行动是因为耶和华见证人“对马拉维政府不利”,显然真正的理由是他们拒绝购买党员证。耶和华见证人只是按着自己那基于圣经的信念,决心“以上帝为统治者,服从他而不是服从人”。——使徒行传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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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维1999耶和华见证人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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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页的图片]
见证人被禁制;分社物业的闸门紧紧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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