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伦 洞悉圣经(下册) 做祭司的亚伦子孙 希伯来语马所拉文本在历代志上12:27和27:17所用的“亚伦”,《七十子译本》(拉加迪昂版在历代志上12:27)用的是“亚伦子孙”。《和合本》、《圣经新译本》和吕振中的译本在历代志上12:27将原文中出现的“亚伦”译作“亚伦家”,在历代志上27:17译作“亚伦子孙”。由此可见,原文“亚伦”在经文里是用作集体名词,指亚伦的宗族或他的男性子孙,在大卫日子做祭司的利未人。这种用法就像“以色列”这名字被用来代表整个国族一样。(代上6:48-53)《新世界译本》的译法是:“耶何耶大是亚伦子孙的首领,跟随他的有三千七百人。”(代上12:27)加上“子孙”的字眼是要补足译语的意思。 亚伦 洞悉圣经(下册) 亚伦不单被立为祭司之首,上帝还宣布,未来的大祭司都必出自亚伦家。 亚伦 洞悉圣经(下册) 之后,上帝吩咐摩西把十二根杖,每根代表一个部族,放在会幕里,代表利未部族的杖上面写着亚伦的名字。(民17:1-4)第二天,摩西进入存放圣谕的帐幕里,发觉亚伦的杖竟发了芽,长了花蕾,开了花,还结了熟杏。(民17:8)这件事无可置疑地表明,耶和华拣选了利未人亚伦的儿子做祭司,并任命亚伦做大祭司。自此以后就不再有人敢放肆,质疑亚伦家是否有权做祭司了。亚伦那根发了芽的杖被放在圣谕柜前,“留给反叛的人做凭证”。看来叛徒死去,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以后,亚伦那根杖的使命已经完成,就不再放在圣谕柜前了。(民17:10;来9:4;代下5:10;王上8:9)
做祭司的亚伦子孙 希伯来语马所拉文本在历代志上12:27和27:17所用的“亚伦”,《七十子译本》(拉加迪昂版在历代志上12:27)用的是“亚伦子孙”。《和合本》、《圣经新译本》和吕振中的译本在历代志上12:27将原文中出现的“亚伦”译作“亚伦家”,在历代志上27:17译作“亚伦子孙”。由此可见,原文“亚伦”在经文里是用作集体名词,指亚伦的宗族或他的男性子孙,在大卫日子做祭司的利未人。这种用法就像“以色列”这名字被用来代表整个国族一样。(代上6:48-53)《新世界译本》的译法是:“耶何耶大是亚伦子孙的首领,跟随他的有三千七百人。”(代上12:27)加上“子孙”的字眼是要补足译语的意思。
之后,上帝吩咐摩西把十二根杖,每根代表一个部族,放在会幕里,代表利未部族的杖上面写着亚伦的名字。(民17:1-4)第二天,摩西进入存放圣谕的帐幕里,发觉亚伦的杖竟发了芽,长了花蕾,开了花,还结了熟杏。(民17:8)这件事无可置疑地表明,耶和华拣选了利未人亚伦的儿子做祭司,并任命亚伦做大祭司。自此以后就不再有人敢放肆,质疑亚伦家是否有权做祭司了。亚伦那根发了芽的杖被放在圣谕柜前,“留给反叛的人做凭证”。看来叛徒死去,以色列人进入应许之地以后,亚伦那根杖的使命已经完成,就不再放在圣谕柜前了。(民17:10;来9:4;代下5:10;王上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