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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的现实情况警醒!1993年 |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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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的现实情况
当你读完文章的这一页时,在美国某处便有一名妇女遭人强奸。她会孤立无援,在一个她很可能认识的人的淫威下饱受凌辱,甚至可能惨遭殴打。她可能试图反抗。毫无疑问,她更恐怕会有丧命之虞。
在强奸案数字已高踞世界榜首之列的美国,强奸案同时是激增得最快的暴行。据警方报告显示,企图强奸的个案每小时平均有16宗,而实际遭人施暴的妇女则有10名。除此之外,没有报案的强奸案数字更可能高达十倍之多!
然而,这些骇人的统计数字绝非美国所独有。在法国,据报强奸案受害者人数单在1985年至1990年间便增加了百分之62。在加拿大,截至1990年的短短六年间,性侵犯的个案便倍增至2万7000多宗。在德国,每七分钟便有一名妇女遭人强奸。
强奸案也使无辜的男子受害。a心理学家伊利沙白·鲍威尔评论说,男子“也身受其害,原因是他们在其中生活的社会里,有半数人口大有理由感到愤懑、猜疑和恐惧”。此外,他们也可能为妻子、母亲、姊妹、女儿和朋友的安全而惶惶不可终日。假如他们所爱的人不幸被人奸污,他们更会深受痛苦与罪咎感所煎熬。
何以强奸案不断上升?
大凡一个社会宽容暴力,以及认为女子在性方面应受男性支配,强奸案便会大行其道。在许多国家中,透过传媒、家人以及同辈,孩子自幼便受到灌输,吸收种种有关性的谬论,以及不少深具破坏力的信息。这些毒害人心的观念包括:性与暴力是相辅相成的,不论女性的意愿如何,她们的存在无非是为满足男子的性欲等。
一个23岁的文员杰伊便有这样的看法。“社会认为你若是个真男子汉,便得跟许多不同女子发生性关系才行,”他说,“你若不这样行又如何?那么你到底还是个男人吗?”鉴于这种压力,若有任何女子令他感到愤怒或受挫时,他便很可能向她施暴。
研究这方面问题的琳达·莱德雷认为在强奸案严重的社会里,以强暴和侵略性方式对待女性的态度十分普遍。她说:“至很大程度,强奸犯只是把社会撰写的剧本活演出来而已。”在参与写作这份深具破坏力的社会剧本方面,电影和电视可谓‘贡献良多’。虽然强奸乃是色情作品中的一个常见主题,可是色情作品却不是惟一的罪魁。研究显示没有性行为镜头的暴力电影,较之不含暴力而有露骨性行为镜头的电影,更能挑起人侵犯女性的欲望。事实上,电视在这方面也实在难辞其咎。有时电视“在描绘人们怎样摆布对方,与之发生性关系的镜头比其他传媒更加百无禁忌”,鲍威尔这样说。传媒又倡导些什么呢?“你愤怒吗?找个人来发泄好了!”
这个信息一旦被化作人与人相处之道时,便为人带来十分可悲的结果。在这个日趋放任的世界里,男子时常觉得女子理应满足他们的性欲,尤其是如果男方花钱在女方身上,或者女方起初没有拒绝男方的进一步行动的话,就更是如此了。
“在性关系方面,女性说声‘不’大都变成毫无意义了,”记者罗宾·沃肖评论说。最终,结果都总是女方遭人奸污。
“第二次强奸”
凯西被校内曲棍球队的三个成员强奸时,年仅15岁。当她的家人决定诉诸法律时,她竟因而遭朋友、邻居和陌生人所排斥和骚扰。人们对这个家庭说:“男孩子终究是男孩子。”在学校里,凯西遭人以淫话辱骂,同学在她的贮物柜外留下恐吓的字句。向她施暴的男同学最后被判缓刑和被罚从事社区服务,却仍能继续成为校内的体育英雄。凯西反过来则要忍受多月来的折磨。最后她终于踏上自杀之途。
发生在凯西身上的可悲事例正好说明强奸的受害者如何首先在身体上受到强奸者所摧残,继而受其他人在感情上所伤害。许多妇女发觉一般人对强奸的态度和误解使受害人反倒要承担罪咎。一些本应协助受害者的人——朋友、家人、警员、医生、法官和陪审团——均可能持有这些误解,以致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创伤;与强奸者所造成的伤害,相较之下差距不大。谁之过的问题如此严重,以致有些人称之为“第二次强奸”。
有关强奸的种种讹传使人产生错误的安全感。换言之,假如你能在受害者身上找到错失——例如她穿着紧身衣服,在晚上独自外出,或者其实想与人发生性关系等——那么,只要不做这些事,你和你所爱的人便可以高枕无忧了;这样,你便永不会遭人施暴。至于另一种看法,即强奸是一种没有理性的暴行,是可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无论当事人的衣着如何,就有点危言耸听了。
一个女子被她认为是“受人尊敬的好男子”所污辱之后辩白说:“最糟的是莫过于自以为这种事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关于强奸的讹传与事实
长久以来,对于强奸的错误见解往往把罪责反推在受害人身上,从而助长了无耻之徒继续有恃无恐。这些讹传现分述如下:
讹传:妇女只会被陌生人强奸。
事实:大部分妇女是被她们认识和信任的人所强奸的。一项研究显示百分之84的受害人均认识施暴者,而百分之57则是被约会对象所侵犯。每7个已婚妇女中便有一个被自己的丈夫强奸。b不论来犯者是个陌生人、配偶抑或约会对象,强奸是使人身心均大受创伤的暴行。
讹传:女子若在事后于身上有反抗的痕迹,例如淤伤等,那才算是强奸。
事实:无论受害人有否实际反抗,很少妇女会有可见的损伤如淤伤或割伤的痕迹。
讹传:除非受害人有奋力顽抗,否则便要承担部分罪责。
事实:强奸的定义是: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使用武力或威吓会使用武力而进行任何类型的性侵犯。一个人若在对方不愿意的情况下向其施暴,他便是个强奸犯。因此,受害者并没有犯奸淫。与乱伦受害者相类似,她是因为慑于对方的威吓而被迫行事。假如一个女子由于恐惧或不知所措,以致被迫就范,这并非意味到她同意与这人发生性行为。同意是指基于不受威吓而作出的自愿选择,是主动而非被动的。
讹传:强奸是表露爱意的行为。
事实:强奸是暴力行为的表现。男子并不纯为性满足而向女子施暴,他更喜欢的是别人被他玩弄于掌上的那种感觉。c
讹传:一个男子可能只是被一个女子挑逗或引诱,达到无法控制自己性冲动的地步。
事实:向妇女施暴的男子绝非较其他男性有更强烈的性欲。事实上,有三分之一的强奸犯根本无法完成性交过程。以大多数而言,强奸时常是处心积虑而非一时冲动的结果。不论强奸者是陌生人抑或是相识,他们通常会用计把受害人攫住——陌生人会潜随受害人背后,待她孤身一人时才下手,相识的人则会设法安排与受害人独处的环境。
讹传:妇女为求报复,或因为发生了性关系而感到罪咎,于是讹称遭人施暴。
事实:虚报强奸案的数字与虚报其他暴力案件的数字比率大致相同:百分之2。另一方面,研究人员倒认为有很多强奸案根本没有向警方举报。
讹传:一个女子若穿着挑逗性的衣服、饮用酒精饮品、让男子替她付帐,或跟他一起回家的话,便等于“邀请”别人向她施暴。
事实:一个女子若判断不当、想法天真或糊涂无知并不代表她配受人强奸。强奸者应负全部罪责。
[脚注]
a 大约每10个受害者,便有一个是男性。
b 婚内强奸是指丈夫以威逼手段强行要与妻子进行性交而言。有些丈夫可能认为使徒保罗论及丈夫对妻子身体所操有的“权柄”乃是绝对的。可是,保罗也同时表明‘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使徒彼得则指出丈夫们应予妻子‘适当尊重,认她为弱质之体’。因此,暴力行为以及强迫的性行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哥林多前书7:3-5;以弗所书5:25,28,29;彼得前书3:7,《吕译》;歌罗西书3:5,6;帖撒罗尼迦前书4:3-7。
c “这种罪行旨不在‘性行为’,反之,性行为只是罪犯用来进行暴力罪行的一项工具而已。”——万达·凯斯-鲁滨逊,美国马里兰州巴尔的摩市性罪行组主管。
[第3页的精选语句]
在美国,每四个妇女便有一人可能成为强奸或企图强奸的受害者
[第4页的精选语句]
大凡一个社会宽容暴力,以及认为女子在性方面应受男性支配,强奸案便会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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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如何防患于未然警醒!1993年 |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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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如何防患于未然
埃里克高大英俊,出身富裕家庭。娜丽19岁,受埃里克邀请与他的室友和后者的女伴一起约会。当她抵达埃里克家的烧烤地点时,才知道他的室友和女伴不能来。不久,人客开始陆续离去。
“我当时心想‘情势有点不妙’,可是我却把这个直觉置诸不理,”她说。
一旦等到只有娜丽留下来时,埃里克便把她奸污了。娜丽没有报警,后来为了避免再遇见埃里克,更迁往240公里以外的地方居住。一年后,她仍然犹有余悸,害怕跟别人约会。
强奸的威胁的确日益严重,而妇女最佳的防御是要提高警觉和保持戒备。固然,你无法预知每个可能被奸的情况,可是,知道强奸犯的想法和行事计划可以助你认出危险的警告讯号。a一句古老的箴言说得对:“机警的人遇见灾祸就躲开;愚昧人上前受害,然后懊悔。”——箴言27:12,《现译》。
避免落入被奸的情势,最佳方法莫如避开强奸者。你应该留意某个男子的行为模式——包括你熟识的人——以便察出他是否具有向妇女施暴的特征。(可参阅第7页附框。)有些男子会利用女子的服饰或者女方愿意跟自己独处作为强奸她的借口。虽然男子怀持这些歪念不是女子的错,但她若能看出对方的态度乃是明智之举。
不要与不熟悉的男子单独相处。(即使是你熟识的人,也要运用辨识力。)陌生的歹徒可能假扮修理工人上门。要查验他的身分证明文件。强奸者若是相识的,他可能会假装有点差事需要受害人到他家一行,或者伪称大伙儿会在某处会合。千万不要上当!
为了避免在约会环境中出现问题,可找其他约会的情侣或邀约一个伴随同游。要清楚认识你的约会对象,假如你容许他与你有身体接触,便要定下明确的界线。小心不要饮用酒精饮品!你的思想能力若受削弱,便无法对危险保持警觉了。(可参阅箴言23:29-35。)要相信自己的直觉。假如某个人令你感到不自在,便不要假定他必然是个正人君子。反之,要赶快离开。
青少年的父母尤其需要跟儿女讨论如何防止强奸发生。鉴于大部分强奸者和受害者都是年轻人,要说明可能导致危险的情势。
迅速行动
并非所有强奸的情况都可以预料得到。也许在不知不觉间,你已落入孤立的情况,面对着一个气力比你大的男子,企图迫使你与他发生性行为。你应当怎样行呢?
要迅速采取行动,并要紧记你的目标:逃走。施暴者通常会事先试探一下受害者,因此要趁他还未有足够信心行事之前,便尽快扰乱他的计划。研究强奸问题的专家们提出两类可行的方法:即防御式的反抗和积极性的反抗。你可以首先尝试前一个方法,假如不奏效,便可改用后一个方法。
防御式反抗包括跟强奸者说话以求拖延时间,或者假装自己身患性传染病,甚至向着来犯者呕吐。(可参阅撒母耳记上21:12,13。)杰勒德·维特莫尔在《妇女在路上应有的智慧:都市求存之道手册》一书里写道:“只要是你想象得到的方法,都是可用的对策。”
防御式的对策——意即除以身体反抗之外的一切方法——需要你保持头脑冷静,目标是要使侵犯者分心或情绪平伏下来。假如你的对策使对方变得越来越愤怒和暴力,便要尝试其他方法。可是,在你思量对策之际,不要让自己被诱进一个更加孤立无援的境地。并要紧记防御式反抗最有效的方法之一——高声呼喊。——可参阅申命记22:23-27。
另一个方法是断然拒绝。要以坚定口吻告诉侵犯你的人,你是不会就范的。假如对方是约会对象,你可以尝试直言这种行为就是强奸,务使他大吃一惊,你可以高呼:“这是强奸,我要报警!”企图向你施暴的人可能因而要三思后行。
竭力反抗
假如跟他说话不奏效,便不要害怕改用更积极的反抗方法。这样行并不意味到你必然受伤,或遇害的机会会因而增加。即如你屈服也不会确保你安全一般。因此,大部分专家均赞成受害人奋力反抗。
还击对女子来说殊不容易。原因是她们自小受到教导要待人有礼、被动,即使受武力威吓也要逆来顺受。因此,你可能应该预先下定反抗的决心,以免在受人袭击时,因为犹豫未决而错失了宝贵的时间。
想到别人对你肆意恐吓和施压便应当足以使你感到气愤。你也必须看出来犯者是早有预谋的,而对方能否成功则视乎你是否愿意就范。你应当感到愤怒而非恐惧。研究人员琳达·莱德雷评论说:“你的恐惧便是施暴者最有力的武器。”你无须担心自己反应过敏,或者看来像个傻子。正如一位专家说得不错,“宁可无礼,也不被奸。”一些曾成功击退施暴者的妇女通常都奋力顽抗,并且尝试用多于一种的策略,例如用力咬对方,踢脚和尖叫等。
假若你始终无法击退侵犯者,便应集中注意于如何在日后辨认袭击你的人。若是可能,可以抓伤对方或扯下他的衣角以便留下血迹或布料作为物证。然而到了这个地步,你可能根本已经筋疲力竭了。这样,“你便不应觉得自己‘容许’对方污辱你,因而责怪自己,”正如罗宾·沃肖在《我不会称之为强奸》一书中写道,“你并不需要在身上留有伤痕或被杀害才能‘证明’你确被强奸。”
[脚注]
a 没有两种情况完全相同,也没有防御措施是万全之策。甚至研究强奸问题的专家对于受害人遇袭时应作出怎样和多大的反抗,意见也并非一致。
[第7页的附栏]
可能犯强奸罪的人的特征
□ 在感情上苛待你、辱骂你、蔑视你的看法,你若提出建议他便大发雷霆。
□ 试图操纵你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诸如你选择的服饰和朋友等。喜欢凡事均由他作主,例如约会时到哪里进餐,看什么电影等。
□ 无缘无故便妒火中烧。
□ 轻视妇女。
□ 喜欢喝得酩酊大醉,吸食麻醉品,也试图迫使你效尤。
□ 向你施压,要你跟他独处或与他发生性行为。
□ 约会时不肯让你分担开支,你建议付帐他便恼怒。
□ 倾向于使用暴力,甚至以不大引起注意的方式如此行,例如抓住人或推撞人。
□ 行动总带有恐吓的意味:并坐时紧贴着你的身体、挡着你的去路、不顾你的反对触摸你,或跟你谈话的方式显示他自以为对你十分熟悉等。
□ 稍有挫折,便勃然大怒。
□ 把你视作次等人看待。
□ 喜欢耍弄武器,对动物、小孩或其他可以欺负的人残暴不仁。
摘自罗宾·沃肖所著的《我不会称之为强奸》一书。
[第7页的图片]
一些曾成功击退施暴者的妇女通常都奋力顽抗,并且尝试用多于一种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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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如何应付警醒!1993年 | 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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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如何应付
三十三年前,玛丽在利刀威吓下惨遭奸污。今天,当玛丽忆述往事时,也不禁心惊胆战,手心冒汗。“女子所受的最大耻辱莫过于此,”她强忍着泪诉说,“这种事实在很丑恶,而且可怕极了。”
在人一生中,被强奸可以是感情蒙受最大打击的遭遇之一,所造成的影响甚至可能终生不灭。据一项研究表示,三分一被访的受害人曾经考虑自杀,而绝大部分被访者则认为这个噩梦从此改变了她们一生。
假如侵犯者是相识的人,那么创伤便更大。被相识强奸的受害者得到别人的支持会较少,原因可能是她不愿告诉别人,又或者别人不大相信那真的是强奸。由于她被自己信任的人所伤害,她也更可能会责怪自己,或者怀疑自己判断他人的能力。
要接受帮助
许多被奸的幸存者最先的反应是震惊和拒绝承认事实。一个女子在一项重要的学校考试前夕遭人奸污。她要把事情暂时搁置,待完成该次考试后才再作打算。另一位受害者自白说:“我不能让自己记起这段往事,因为我竟然眼巴巴看着自己信任的朋友摇身一变,成为侵犯我的人。我没有想过会被相识的人施暴。听来可能很傻,可是,这种想法使我现在十分绝望,我感到孤立无援。”
有些妇女则借着守口如瓶而继续否认被奸的事实。她们经年累月地压抑这些记忆,其实反而拖延了复原的过程。她们也许不察觉,这次经历正造成其他感情上的问题。
很多时你要跟别人披露心事才开始踏上复原之路。一个推心置腹的朋友可以帮助你看出你确是被人强奸,而这绝不是你的错。正如一句古老箴言说:“朋友乃时常亲爱,弟兄为患难而生。”(箴言17:17)此外,一些属灵的牧者可以“像避风所和避暴雨的隐密处”。(以赛亚书32:2;帖撒罗尼迦前书5:14)对一些受害者来说,向协助强奸受害者的机构或专业顾问求助,可以有助于她们重新处理内心复杂的感情。
幸存者时常由于罪咎感而不愿向人启齿。假如在受到侵犯时,受害人的性欲因为受到刺激而高涨的话,她们便倍觉内疚。她们可能会自惭形秽,自觉软弱无用而为强奸的事自责自恨——虽然事实上,罪责应全落在施暴者身上。
“向一位知己倾心吐意的确大有帮助,”曾向一位基督徒同工披露心事的玛丽说,“我可以向她尽情倾诉,而无须自觉下贱,或引以为耻。”
予她支持
另一方面,受害者的朋友若试图妄自猜测她“是否真的被强奸”,这是极不当和缺乏爱心的做法。千万不要暗示她有任何自得其乐的成分,或者暗指她行为不检。朋友所能提供的最大帮助便是相信受害者的话。务要令她感到安心。她若向你倾吐心事,要敏于聆听,可是切勿苦苦追问事情的底蕴。
假若事情刚刚发生,受害者的朋友可以陪伴她接受检查和向她提供安全的栖身之所。鼓励她报警,然而要让她自己作出决定。她刚饱受任人摆布、不由自主的痛苦。要让她平伏下来,好使她自行为下一步行动作出抉择,从而让她得回多一点自主权。
强奸受害者的家人必须避免对事情反应过激。他们可能想找个可以咎罪的人,或者立心要向强奸者报复。无论如何,这些行动都不会对受害人有什么好处。(罗马书12:19)除了强奸犯外,将罪责推在任何人身上均毫无好处,心存报复是十分危险的。这可能使幸存者反而要为家人的安危操心,而无法专注于使自己复原过来。
此外,亲属不应忽略的是,不少幸存者可能从此对性关系持有不同的看法。在她们心目中,性行为乃是一项武器;因此,她们可能暂时觉得难于跟人有性行为,即使是她们所爱和信任的人也一样。有鉴于此,除非妻子已克服心理障碍,否则丈夫便不应催促她恢复性关系。(彼得前书3:7)女子的家人可以帮助她建立自尊,并且表明发生在她身上的遭遇绝不会改变家人对她的爱护和尊重。当受害人踏上在感情上通往复原的漫漫长路之际,她需要别人予以不断的支持。
应付恐惧与沮丧
遭强奸的妇女认为她们最强烈的感觉是恐惧。许多受害人自忖会性命不保。她们在事后可能害怕会再次被奸,或者惟恐会无意中遇上施暴者而终日提心吊胆。
类似的声音、气味和环境均可能唤起她们遭人施暴时的恐怖回忆。假如一个女子被人在小巷中施暴,她便会害怕进入任何小巷。假如她在家里被人奸污,她便永远无法在家中感到安全,并可能被迫迁居别处。甚至只是嗅到与强奸犯所用类似的香水气味,也会触发不愉快的回忆。
虽然强奸案导致怀孕的个案不多,许多受害者想到这个可能性便已不寒而栗。不无理由的是,很多人更担心她们会因而染上某些传染病。大约有半数受害人均经历到沮丧、绝望和自觉一文不值;这些感觉更可能持续几个星期至几个月不等。此外,她们也可能要终日与焦虑、各种恐惧症和莫名的恐慌不断搏斗。
虽然女性可能无法阻止强奸发生,随着时间过去,她们应当学会如何控制自己对这种侵犯的想法、感觉和反应。她们可以学会对自己怀有积极的观点以取代消极的看法。
“与其认为自己软弱无能、毫不中用或者灰心绝望,倒不如学会告诉自己表现得有多好,以及自从不幸事情发生后,自己已跨过多少难关,这样行会好得多,”琳达·莱德雷在《被奸后的复原之路》一书中写道:“每天,当你发觉消极的思想和感觉日渐消退时,要告诉自己,‘我正在学会重新掌握自己生活的自主权。’”
克服恐惧的另一个方法是找出构成恐慌的原因。受害者一旦看出诱因是什么,便可以问问自己,我这种恐惧合乎情理吗?例如,假如她看见一个貌似向她施暴的男子时,她便应该提醒自己这个人并非真是那个强奸犯,而且他并不会伤害自己。
另一个可行的方法是以循序渐进方式减低敏感程度。这个女子可以把她感到恐惧的活动和情况,按程度由小至大列举出来。然后,她可以想象把自己放进恐惧程度最低的情况中,直至她不再感到害怕为止。接着她逐一想象自己在表上列出的各种情况之中,直至无论处于什么境况,她也可以处之泰然为止。
凭着朋友们的帮助,她可以进而实际从事某些活动,诸如在晚上外出或独处等。最后她更能控制恐惧的心理而不再让它扰乱自己的日常生活。可是有些恐惧——例如在晚上穿过阴暗的小巷等——却是正常的,因此无须试图克服在这些环境下的不安感觉。
纾散怒气
此外,被奸的幸存者也会感到愤恨难平。起初,她可能会恨透所有男性。可是随着时间过去,她的愤恨通常只会针对施暴者。当一个人怒不可遏时,她便可能会蛮不讲理地向别人大发雷霆。其他人则宁可把感觉埋藏于心底。可是,怒气若能以适当方式得到宣泄,这种处理忿怒的方式反而有助于她复原过来。圣经说:“生气却不要犯罪。”——以弗所书4:26。
首先,幸存者无须害怕把忿怒表达出来。她们可以向别人倾诉。诉诸法律行动或者保存一份记录也是方法之一。从事体力活动也有助于把怒气宣泄出来,如打网球、拍球、手球、散步、缓步跑、骑脚踏车或游泳等。这些活动还可收到克服情绪低落之效。
你能够重新掌握自己生活的自主权。
什么能够终止强奸发生?
终止强奸案发生所牵涉到的不单是要妇女们避开施暴的歹徒,或者遇袭时竭力反抗。正如作家蒂莫西·贝内克在《男性与强奸问题》一书中写道:“既然强奸是男子干的,那么,也只有男士们合力才能终止强奸。”
若要强奸案不再发生,男子便不得再视妇女为发泄性欲的对象,也得看出成功的关系绝非有赖于以暴力取得优势。以个别而言,成熟的男子更应仗义发言,以好榜样熏陶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当戒绝以性为题的笑话,拒绝观看描绘性暴力的电影,以及拒绝支持利用性来推销商品的广告商。圣经劝勉道:“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或是贪婪,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方合圣徒的体统。淫词、妄语,和戏笑的话都不相宜;总要说感谢的话。”——以弗所书5:3,4。
父母们应该以身作则,教导孩子尊重女性。他们可以帮助儿子效法耶和华对待妇女的方式。上帝是不偏待人的。(使徒行传10:34)父母可以教导儿子如何与女性为友,而同时在她们中间可以感觉自在,正如耶稣所行一般。他们应让儿子知道性行为只限于在婚姻关系内进行,且是配偶互相表达深挚爱意的方式。父母们应当毫不含糊地指出暴力是不能受到宽容的,企图驾驭他人也绝不会受到赏识。(诗篇11:5)他们可以鼓励孩子们开心见诚地跟父母讨论与性有关的问题,并且在不道德的压力下也要坚守原则。
难题行将消逝
然而,除非全球社会经历革命性的改变,否则强奸的事便不会终止。研究这个问题的琳达·莱德雷评论道:“强奸不仅属个人问题,它也是个家庭问题,是个社会问题,是个国家问题。”
圣经应许上帝会引进一个没有暴力的全球社会,届时人不会再“管辖那人,令人受害”。(传道书8:9;以赛亚书60:18)一个新世界不久便会来到,届时耶和华上帝不会继续容忍任何人滥用权力,包括强奸的事。——诗篇37:9,20。
在这个新世界社会里,人人均会学习与人和睦共处,他们不论属于什么性别、种族或国籍,都会相亲相爱。(以赛亚书54:13)那时,谦卑人无须恐惧相识的人抑或陌生的人,他们会“以丰盛的平安为乐”。——诗篇37:11。
[第9页的附栏或图片]
假如你遭人强奸
□ 要寻求医疗护理。
□ 假如你喜欢而且可行的话,可以请专为强奸受害者服务的辅导员陪伴你作医疗检查和进行法律诉讼。
□ 若是可能的话,应尽快报警。为着自己和其他妇女的安全,各界顾问的建议是应当报警。报警并非等于你决定起诉,可是你若事后决定起诉,迟迟未向警方报案则会大大减低胜诉机会。
□ 保留物证。不要事后立即沐浴、更衣、梳洗头发,或者把指模和足印毁掉。
□ 医务人员会收集证物,并且为你有否染上性传染病和怀孕作检查。假如他们向你提供避孕药物,亦即称为后服避孕丸,基督徒必须留意这些药物是会把受精卵杀死的。
□ 采取任何能够令你感到安全的措施——更换门锁,暂住朋友家中,把大门闩上——即使看来有点反应过敏也无妨。
□ 最重要的是,要从圣经寻得安慰,要向耶和华祷告,甚至大声呼喊他的名字,无论是在事发时抑或事后。要倚靠会众中的长老们和其他亲密同工给你支持。若是可能的话,要继续参加聚会,要邀请别人与你一起从事外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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