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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第66本书——启示录“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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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者:使徒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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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的第66本书——启示录“圣经全部都是上帝所感示而有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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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约翰借什么方法获得启示录的资料?这本书的名字何以十分适当?
2 开宗明义的第一节经文指出,这乃是“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上帝赐给他的。……他差遣天使,通过天使用标记显示给他的奴隶约翰”。故此约翰仅是执笔者,而非资料的来源。他不是启示者,这本书也不是他的启示。(1:1)既然此书向上帝的奴隶揭露他为未来所定的奇妙旨意,它以希腊文的阿波卡利普西斯(A·po·kaʹly·psis)为名是再适当不过的事,因为这个字的意思是“显露”或“揭开”。
3.启示录表明名为约翰的执笔者是谁?古代的历史家怎样支持这件事?
3 在启示录的第一章自称为执笔者的约翰是谁呢?书里告诉我们,他是耶稣基督的奴隶,也是同遭患难的弟兄,而且他被放逐到拔摩岛上。显然他是他的书的最初读者所熟识的,因此他无需作任何进一步的自我介绍。他必然是使徒约翰。古代大多数历史家都支持这个说法。第二世纪初期的作家帕皮亚斯声称此书来自使徒。第二世纪的殉道者查斯丁亦在“与犹太人特里福谈话录”(LXXXI)一书中指出:“我们当中有一个名叫约翰的人是基督的使徒之一,他曾凭着赐给他的启示说预言。”b生活在公元第二世纪后期和第三世纪初期的伊里奈乌斯、亚历山大的克雷芒和德尔图良都肯确地说使徒约翰是这本书的执笔者。第三世纪著名的圣经学者奥利金说:“曾靠在耶稣怀里的约翰留下了一本福音书给我们,……他也写了启示录。”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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