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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守望台1989年 |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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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
‘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这个问题是由一位狱卒于公元五十年在马其顿的腓立比提出的。那时刚好发生了一场大地震,狱卒看守的监门都被震开了。他以为囚犯都逃跑了,于是想要自杀。可是其中一个囚犯——使徒保罗——大声呼叫说:‘不要伤害自己!我们都在这里。’——使徒行传16:25-30。
保罗与跟他一同被囚的同伴西拉来到腓立比,原是为了要向人传讲一个救恩的信息,但由于被人诬告,所以才身陷囹圄。狱卒庆幸囚犯一个也没有逃走,便想听听保罗和西拉所传的信息。他需要做些什么事才可以享有这两位基督徒海外传道员所传讲的得救希望?
今日,人们仍然需要昔日保罗和西拉所传讲的救恩。但可惜的是,许多人对于得救这个问题深感疑惑。由于有些自称能教人得救的宗教家表现自大和贪婪的态度,因而引起许多人的反感。其他人则对许多以传福音为主的宗教以不顾理智、感情冲动的方式强调得救一事望而生畏。英国报刊撰稿人霍沃德(Philip Howard)说,这些所谓的福音传教士‘只向听众的感情及他们签支票的手出击,而不是向他们的头脑下功夫。’——可参阅彼得后书2:2。
还有些人则对自称‘得救’的人有时经历的转变感到震惊。在《突如其来的改变》一书中,康韦(Flo Conway)和西格尔曼(Jim Siegelman)讨论许多种宗教经历——包括‘得救’在内——这些都是在最近几十年开始流行的。他们论及这些经历‘黑暗的一面’,说有些人在个性上‘突然改变’,但却没有像预期的一般感到满足和受到启发。相反,他们耽于幻想,头脑闭塞,没有能力面对现实。这两位作者补充说:‘我们可以将这种情况描述为一种闭塞心灵、停止思索的过程。’
第一世纪的基督徒所经历的得救绝非如此。当时狱卒问道:‘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获得保罗的答复之后,他并没有“闭塞自己的头脑”。保罗和西拉也没有“向狱卒的感情下手”,或是要求予以大量的金钱资助。反之,“他们就把主的道讲给他听。”借着与狱卒推理,保罗和西拉帮助他对上帝所作的救恩安排获得清晰的了解。——使徒行传16:32。
‘当信主耶稣’
这些基督徒海外传道员开启了狱卒的心窍,使他明白关于得救的基本真理。当基督徒会众最初成立时,彼得也向人传讲同样的真理。彼得指出耶稣基督在救恩方面所担任的重要角色,并将他称为‘生命的主’。使徒也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使徒行传3:15;4:12)保罗和西拉则对狱卒说:‘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他们也带领他归向同一位救恩的主。——使徒行传16:31。
可是,信主耶稣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除了耶稣以外,没有其他的名我们可以靠着得救?是否所有人最后都会得救?使徒们是否相信‘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主张?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即使许多现代宗教家的言行倾向于低贬‘救恩’这个字眼,我们仍然需要这项安排。对于‘我当怎样行才可以得救?’这个问题,我们所有人都需要获得一个合理而令人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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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怎样行才能得救守望台1989年 | 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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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怎样行才能得救
为何我们需要得救?由于我们所有人都饱受罪所带来的种种严重影响所苦,包括:不完美、疼痛、疾病、悲伤和最后的死亡。使徒保罗解释这种情况是由于我们的始祖亚当违反了上帝的律法所致。他写道:‘这就如罪是从一人[亚当]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为什么亚当犯罪会使死亡祸及全人类?由于一项自然法则的缘故。
亚当犯罪之后,根据上帝的律法他被判处死刑。这项判决是公平和必需的。由于生命本身不是一种权利,而是来自上帝的一项恩赐,因此,亚当所受的判决是公平的。亚当蓄意犯罪,所以丧失了享有这项恩赐的机会。(罗马书6:23)将亚当判处死刑也是必需的;因为上帝不能容许不完美的东西永远存活而染污宇宙。因此,亚当犯罪之后,他便开始衰亡而不再享有完美的生命,也不能将完美无罪的生命传给后代。他只能将不完美和有罪的生命传给儿女。——罗马书8:18-21。
可是,我们却不应当忘记,由于上帝的非配得仁慈,我们才可以享受短暂的生命。这正是我们今天的际遇。(约伯记14:1)上帝并没有义务准许亚当、夏娃在死前生儿育女。然而,他容许他们如此行是为了要证明有些不完美的人仍会支持他的至高统治权而对之保持忠诚。此外,上帝深知最后他会购赎和拯救最初的叛徒亚当、夏娃所产生的后代。用什么方法?
拯救的安排
耶和华上帝不能仅是把他的公义判决取消便算了。他也不能随便忘记亚当最初所犯的罪,以及其后全人类进一步加添的许多罪行。上帝若漠视自己的公义律法,便会大大削弱受造众生对他所建立的公平制度的尊重和信心了。试想象一个法官若由于个人喜欢,便随意让一个罪犯逍遥法外,这会引起何等的非议。可是,一个富于同情心的法官却可以酌量情形作出安排,容许其他愿意的人为罪犯缴付罚款。上帝也为我们作了类似的安排。
耶和华作了安排,让自己的独生儿子耶稣基督献出他那完美的属人生命去换取亚当所失去的完美生命。耶稣甘愿承担我们因犯罪所招致的惩罚——死亡。(以赛亚书53:4,5;约翰福音10:17,18)圣经说:‘正如人子来……[是]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马太福音20:28;提摩太前书2:6)没有人可以如此行。耶稣却与众不同;他生来是没有罪的,而且至死仍然是个完美的人。(希伯来书7:26;彼得前书2:22)他保持忠心至死,因而能替我们缴付律法所规定的赎价。
我们要记住,其实至高的审判者上帝并没有义务要释放所有人。他将耶稣所献出的完美属人生命视作赎金,用来偿还我们因犯罪而欠了上帝的债。可是,耶和华上帝不会将这项赎价安排应用在那些不肯悔改、顽梗不化的罪人身上。上帝并没有向我们颁布某种普遍特赦或人人得救的安排。反之,我们若想摆脱与生俱来的罪性,就必须符合圣经列明的若干条件。
得救的条件
那么,什么是得救的条件?首要的条件就是保罗向腓立比狱卒所指出的:‘当信主耶稣,你……必得救。’(使徒行传16:31)我们若想得救,就必须承认耶稣所流的血的价值。那么,得救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呢?耶稣说:‘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约翰福音10:28)这便是问题的答案。对大部分人来说,得救意味到他们会在地上享受永远的生命,而届时地球会回复乐园般的完美。(诗篇37:10,11;启示录21:3,4)对‘小群’来说,得救则意味到他们会在属天的王国里与耶稣一同施行统治。——路加福音12:32;启示录5:9,10;20:4。
有些人认为仅相信耶稣便够了。‘任何人若想往天上去,只需做一件事,’一份宗教传单说,‘那便是,承认耶稣基督为你的救主,听命于他,视他为主;并且公开承认他。’因此,许多人便认为,人只要经历一项感情冲动的‘归信’就保证可以得救。可是,只着眼于得救的条件之一而将其他条件摒诸脑后,就好像阅览一份合同时只留意一条重要条款而忽视了其他条款一样。
我们若听听一些人的评论就可以更清楚看出这点。这些人曾一度以为人只要自称相信耶稣,便可以得救了。伯妮斯说:‘我自小在弟兄教会中长大,但我觉得很奇怪,如果得永生仅需信靠耶稣,为什么耶稣自己却说:“这就是永生——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约翰福音17:3。
有九年的时间诺曼一直相信自己已经得救。但后来他看出,所要符合的条件并非只是感情冲动地承认耶稣是救主而已。‘我从圣经获知仅向上帝承认自己是需要救恩的罪人还不够,’他说,‘我们还需要行事与悔改的心相称。’——马太福音3:8;使徒行传3:19。
不错,信耶稣是得救的必需条件,但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耶稣曾谈及有些人自称信他,并且奉他的名行了许多‘异能’。但是,耶稣并不承认这些人是他的门徒。为什么?因为他们是‘作恶的人’,并没有遵行上帝的旨意。(马太福音7:15-23)门徒雅各提醒我们‘要行道,不要单单听道,自己欺哄自己。’他也说:‘你信上帝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错;鬼魔也信,却是战惊。……信心没有行为也是死的。’——雅各书1:22;2:19,26。
可是,有些人辩称那些真正得救的人均有行道。但实际上情形是否这样?丹尼斯年幼时已‘归信耶稣’,他说:‘我认识好些已经“得救”的人,但他们认为查考圣经并不十分重要,因为他们相信自己已具备了得救的一切条件。’事实上,许多自称得救的人所表现的伪善和违反基督教训的行为令得救这个问题时常受人耻笑。
尽管如此,仍有许多人坚称圣经说:‘信子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3:36)因此,他们认为你一旦承认主耶稣是你的救主,你便永远不会失去救恩。‘一次得救,永远得救’是他们的口号。但是,圣经真的这样说吗?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先考虑一下圣经里所有论及这个问题的资料。我们绝不想断章取义,‘自己欺哄自己’。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请留意门徒犹大在上帝感示之下所提出的警告。他写道:‘亲爱的弟兄啊,我想尽心写信给你们,论我们同得救恩的时候,就不得不写信劝你们,要为从前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地[奋斗]。’(犹大书3)为什么犹大写下这些话?因为他知道个别的基督徒仍可能失去他们“同得的救恩”。他继续说:‘从前主救了他的百姓[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后来就把那些不信的灭绝了……我却仍要提醒你们。’——犹大书5。
如果基督徒根本没有与古代以色列人面对类似的危险,犹大所提出的警告便毫无意义了。犹大绝非怀疑耶稣所献的祭物的价值。这项祭物拯救我们脱离来自亚当的罪性;并且耶稣会保护那些对他表现信心的人。没有人能从耶稣手上把他们夺去。但我们却可以失去这项保护。怎会如此?我们若行事像古代被上帝拯救离开埃及的以色列人一样,我们便会失去这项保护。我们可能蓄意选择忤逆上帝。——申命记30:19,20。
试想象一下别人把你从一座失火焚烧的大厦中救出来。你安全地离开火警现场之后,营救你的人对你说:‘你现在已经安全了。’不错,你已从死里逃生。但是,倘若为了某个愚蠢的理由,你决定返回那座建筑物里,那又如何呢?你的生命便会再次受到威胁。
基督徒正处于一种得救的情况。他们有希望得享永生,因为他们在上帝面前居于蒙嘉许的地位。以一群人而言,他们可以获得拯救,摆脱从亚当遗传下来的罪性以及罪所造成的一切影响。这是肯定的。但以个别的人而言,他们若要得救,就必须继续符合上帝所定的一切条件。耶稣曾强调这件事,将自己比作葡萄树,把门徒比作树的枝子,说:‘凡属我不结果子的枝子,[上帝]就剪去;……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丢在外面枯干,人拾起来,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2,6;希伯来书6:4-6)人若对耶稣失去信心,就会失去永生。
‘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不错,得救涉及许多事。我们必须吸收关于上帝的旨意以及他的救恩安排的正确知识。然后,我们必须对救恩的元首——耶稣基督——怀具信心,并且运用余下的一生遵行上帝的旨意。(约翰福音3:16;提多书2:14)所有跟从这条途径的人都肯定会得救。但这意味到我们必须坚忍不拔,忠心到底,直至我们的生命完结或直到这个事物制度结束为止。惟独“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马太福音24:13。
腓立比的狱卒和他的全家均对保罗和西拉向之传讲的救恩信息表现积极的响应。‘他和属乎他的人立时都受了洗。’(使徒行传16:33)我们也可以采取积极的行动。这样,我们便可与耶和华上帝和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享有宝贵的密切关系,并且可以对来自上帝的救恩安排怀有绝对的信心。腓立比的狱卒‘因为信了上帝,都很喜乐。’(使徒行传16:34)这样的经历也会使我们‘很喜乐’。
[第7页的图片]
如果你得救后再次奔回起火的建筑物里,便会有什么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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