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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侵犯崇拜自由守望台1995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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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侵犯崇拜自由
1995年2月24日傍晚,新加坡警察突击搜查四个家庭,总共逮捕了69人。a被捕者包括一名71岁老妇,以及两名年仅15岁的女孩。为什么警察要把他们逮捕?因为他们涉及刑事罪行或从事颠覆活动吗?都不是。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做过任何可以被视为危险、不道德,或违反社会常规的事。他们对新加坡同胞的道德价值观、安全和福利绝没有造成任何威胁。那天,他们正一起研究圣经,彼此交往。可是,警察突然来到,彻底搜索过四个住宅之后,把69人带返警署。他们被扣留到翌日早上,整个晚上他们受到盘问、取指纹印、拍照;不错,他们所受的威吓跟普通罪犯没有什么分别!在这段长达18小时的拘留时期,他们处身于不符合法定标准的恶劣环境中。警方拒绝让他们联络律师,甚至不准他们打电话给家人,告诉家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们可以想象,这种突如其来的行动对这些爱好和平、奉公守法的公民会造成多大打击!
此情此景使人想起纳粹德国、苏联和东欧残暴的共产管治下的黑暗日子。前来新加坡观光的人士怎也不会想到,像新加坡这么光洁、富裕的现代化城市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经济和社会方面,新加坡素被誉为20世纪的先进城市。新加坡自认是个奉行民主政制的地方;它的宪法提出保证,公民可以享有基本的人权,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集会自由。
可是,在二月被捕的人只是由于他们是耶和华见证人,聚集起来研究圣经,一同分享基督徒交谊的缘故。他们因此就被警方逮捕,并控以“参与非法组织集会”的罪名。
事实上,新加坡政府在1972年即已吊销了耶和华见证人会众的注册。自那时以来,耶和华见证人在新加坡一直不获法律认可。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的书刊,包括圣经在内,都成为禁制品。官方没有给见证人任何机会就当局的行动提出质询。1994年2月,四名耶和华见证人因持有受禁制的圣经书刊而被判罪。见证人向新加坡法庭上诉,对政府这种歧视提出异议。案件于1994年8月获法庭聆讯,但却遭驳回。大法官杨邦孝于9月公布他对这宗案件的判决。他认为政府并没有侵犯宗教自由,而且法庭对耶和华见证人所作的判决是合理的,因为这个组织的成员对国家安全构成威胁。1995年2月17日,四名见证人要求把案件提交新加坡的上诉法庭办理,但申请遭驳回。
这个最后的裁决受到新加坡的官方报章广泛报道。无可置疑,最高法院的这项裁判和事后引起的舆论预示后来会发生的事。这事之后不到一个星期,69个见证人就遭逮捕了。其中四个人分别是英国、法国及卢森堡的公民,后来官方撤销对这四个人的控罪。即使这样,事情对他们仍是个可怕的经验。其中一个男子和妻子曾在新加坡居住和工作多年。为了这件事,他们顿时失业,也失去所租的房子;他们迫不得已要跟很多密友告别。
其余63个成年人都被控隶属一个受禁制的组织,有些要被加控持有受禁制的书刊。他们可能被判的最重刑罚是入狱三年或罚款3000新加坡元(2100美元),或两样加起来。两名15岁女孩分别在少年法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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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侵犯崇拜自由守望台1995年 | 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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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自从这69人遭逮捕之后,几个月以来,另外有11位见证人被捕并控以“拥有非法书刊”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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