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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洞悉圣经(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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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给组织起来,在各官长的督导下到圣殿供职。他们会抽签分配某些工作。24个班轮流供职,每次供职一星期,一年当值两次。到了节期,像圣殿举行呈献礼时那样,民众会献上成千上万的祭牲,这时显然全体祭司都要一起供职。(代上24:1-18,31;代下5:11;另见代下29:31-35;30:23-25;35:10-19)只要不妨碍当值祭司执行工作,祭司也可在不当值的时候供职。根据拉比的传统说法,耶稣在地上时有很多祭司,因此一周的工作由班内各家族再划分,每个家族按成员的数目供职一天或几天。
祭司的日常职务中,被视为最光荣的也许是在金坛上烧香。献祭以后,祭司会接着烧香。在烧香期间,人民会聚集在圣所外祷告。拉比的传统说法是,祭司会抽签决定谁负责烧香,过去已经烧过香的就不可再抽签,除非所有在场的祭司都烧过香。(《圣殿》,135,137,138页)如果这个说法属实,那么祭司通常一生就只能有一次烧香的殊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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