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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洞悉圣经(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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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罗门建成圣殿后,大卫创立的乐团可以说进入了鼎盛时期。在圣殿的呈献礼上,单是号手已多达120人,当天群众听到的音乐是何等的雄浑磅礴,也就可想而知了。(代下5:12,13)但是,以色列人一旦离弃耶和华,崇拜就在各方面都变了质,音乐也不例外。后来,分别在希西家王和约西亚王大力革除流弊以及犹太人从巴比伦获释回乡时,乐团的安排都再次按照上帝原来的规定恢复过来。(代下29:25-28;35:15;拉3:10)在尼希米为耶路撒冷的城墙举行的落成礼上,利未部族的歌手在各种乐器的伴奏下高歌,大大增添了欢乐的气氛。(尼12:27-42)此后,圣经没有再提及在圣殿举行崇拜活动时有人唱歌奏乐,但根据其他著作,比如《塔木德》,圣殿里一直有歌手和乐手供职,直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被摧毁。
在耶路撒冷圣殿供职的乐团规模有多大?
大卫筹建耶和华的圣殿期间,预留了4000个利未人在乐团里服务。(代上23:4,5)他们当中有288人“在歌颂耶和华方面受过训练,歌艺精湛”。(代上25:7)乐团由三位造诣甚高的乐师负责督导,就是亚萨、希曼和耶杜顿(看来别名以探)。他们三人分别是利未三个儿子革顺、哥辖和米拉利的后代;换言之,利未部族的三大家族都有代表在圣殿的乐团里供职。(代上6:16,31-33,39-44;25:1-6)这三个人共有24个儿子,全在288个歌艺精湛的歌手之列。他们都按抽签分班,各自领导一班(11名)“歌艺精湛”的歌手,其中有他们的儿子,也有其他利未人。这样,288([1+11]×24=288)个歌艺精湛的利未歌手(跟祭司的编排一样)平均分成24班。假设余下3712名“初学的”也按同一比例分班,那么每班就多加155人,即每个歌艺精湛的乐师要培训约13个音乐水平参差的利未人。(代上25:1-31)吹号的责任落在祭司身上,因此他们并没有算在利未乐师之内。(代下5:12;另见民10:8)
器乐 圣经提过的乐器不下十几种,但对于乐器的外观和构造却谈的不多。因此,大部分学者只能根据邻近民族出土的古乐器来推断。可是,由于以色列人的音乐造诣看来比邻国要高得多,这种推断往往不可靠。有些人尝试把中东现今的乐器跟圣经中的乐器联系起来,认为它们都是古乐器的现代版本。然而,这其实纯属猜测。
圣经提过的乐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弦乐器:竖琴、诗琴、琴瑟(又称齐特琴)。
管乐器:风笛、笛子、号角、箫笛、号筒、(也许也包括)“内希洛特”。
打击乐器:钹、叉铃、铃鼓。
详见个别乐器名称的条目。
证据显示,以色列人的乐器无论在设计、构造和音质上都绝不粗陋。圣经指出,圣殿里用的竖琴和弦琴都用上等的进口檀香木制造;号筒则全是银造的。(王上10:11,12;民10:2)毫无疑问,供圣殿用的乐器都由技艺精湛的工匠制造。
圣经及其他写于公元前的文献抄本一致证明,以色列人所造的乐器质量很高,乐师的技艺也十分精湛。《死海书卷》指出,虽然号手各自吹奏复杂的音调,却“像是一个人在吹奏一样”。要达到这个效果,不但乐师要有高超的技巧,而且各个乐器的质量也要好,这样音高才能校准,能协调地合奏。圣经报道,在所罗门的圣殿的启用礼上,众歌手和120个号手“一起 ”赞美耶和华,“同声 ”同调,没有半点不协调。(代下5:12,13)
关于圣殿乐团使用的乐器,圣经提到的有四种,就是号筒、竖琴、弦琴(希伯来语neva·limʹ内巴林)、钹。诚然,按照现代的标准,这也许不算是个完整的管弦乐团,但这个乐团本来就不是为了演奏交响乐,而只是为了给圣殿里的歌手伴奏而设的。要达到这个目的,有上述这四种乐器已足够,效果甚好。(代下29:25,26;尼12:27,41,42)
对于以色列人该在什么时候使用有神圣意义的乐器(比如号筒),圣经说:“在欢乐的日子、节期、每月的第一天,你们献全烧祭和交谊祭的时候也要吹号。”(民10:10)圣殿乐团成立后,各种乐器的乐师很可能也在这些特定的节期或其他场合,跟吹号的祭司一起合奏。关于这个推论以及弹奏乐器的程序,我们可以从有关希西家王的一段记载中找到线索。希西家王洁净圣殿后,恢复了跟崇拜上帝有关的各项安排。根据圣经的记载,“全烧祭一开始献上,人就唱起耶和华的歌来,并且用以色列王大卫的乐器为主,用号筒伴奏。全会众都屈身下拜,当时歌声回荡,号声大鸣,直到全烧祭献完才停止”。(代下29:27,28)既然经文说要“用以色列王大卫的乐器为主”,以号筒伴奏,显然号筒的角色是衬托,不是要盖过其他乐器的声音。在圣殿里,歌手和乐师都站在“坛的东边”。(代下5:12)
声乐 圣殿的歌手全是利未部族的男子,圣经根本没有提过圣殿里有女性歌手。《塔古姆》的一个译本(关于传2:8)明确指出,圣殿合唱团里没有女性。事实上,女子不准进入圣殿的某些范围,因此按理也不会在圣殿供职。(代下5:12)
在圣殿里做歌手显然是重要的职务,因为圣经常常提到这些歌手,还说他们“没有别的职责”(没有其他利未人要负起的职责),从而能专心做自己的工作。(代上9:33)以色列人从巴比伦获释回乡时,歌手的数目是独立统计的,显示他们仍被看做负有特殊任务的利未人。(拉2:40,41)就连波斯王亚达薛西(又称长手君)颁布御旨时也特地提到他们,说圣殿的乐师跟其他有特殊身份的人一样,“不用上税、进贡、缴费”。(拉7:24)后来,为了好好照顾歌手,亚达薛西王更吩咐人“照他们每天的需用,给他们指定的供应”。御旨虽说由亚达薛西颁下,却很可能是以斯拉获准去颁布的。(尼11:23;拉7:18-26)正因为这个缘故,圣殿的歌手虽是利未人,但圣经却把利未人和歌手加以区分。(尼7: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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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洞悉圣经(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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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次全球调研,萨克斯总结说:“论音乐教育、造诣以及知识,在耶路撒冷圣殿供职的合唱团和管弦乐团的水平都十分高”。他还说:“有一个事实是必须认清的:古代西亚的音乐与19世纪历史学家所想象的大不相同……我们虽然没有亲耳听过,却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些音乐必然十分震撼,十分庄严,而且乐师的技艺高超。”(《古代东西方音乐的起源》,1943,48,101,102页)
以上结论跟圣经可谓不谋而合。“交给指挥”(新世)这个词组在诗篇的题记里(诗11及其他)出现过不下30次,其他译本则译做“伶长”(和合;现译)、“乐官”(思高)或“诗班长”(新译)。译做“指挥”的希伯来语词看来指音乐总监,负责督导歌曲的演绎与编排、利未歌手的培训与排练,甚或在正式演出时担任指挥。这些指挥既可能指24班的班长,也可能指每班中某个歌艺精湛的乐师,因为圣经说这些乐师要“做”或充当指挥。(代上15:21;25:1,7-31)事实上,除了“交给指挥”这句话,在大约二十首诗篇的题记中还提出了更具体的指示,比如说“交给指挥,用弦琴配乐”,“交给指挥,低八度音”等。(诗4,12篇及其他;见第八调)此外,圣经提到歌手中有“领唱”的,有歌艺“精湛的”和“初学的”。凡此种种,充分说明当日以色列人的音乐水平是相当高的。(尼12:46;代上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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