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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维护圣经真理
  • 遭逮捕、受恶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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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耶和华见证人——上帝王国的宣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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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望台宣扬耶和华的王国-199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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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8年
《警》98 4/22 20-24页

奋力捍卫传道自由

嘉莉丝·马什口述

数年前,当时任教于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城亨廷登大学的纽顿教授访问我,请我忆述五十多年前的一些往事。1946年,美国最高法院曾就我以耶和华见证人服事者身分的传道活动作出裁决。纽顿教授这次旧事重提,倒勾起我昔日幕幕回忆。且让我由童年说起吧!

1906年,我在美国亚拉巴马州的兰道夫出生,是第四代的圣经研究者,即耶和华见证人当时的名称。我的曾祖父,刘易斯·沃尔德罗普和祖父,西姆·沃尔德罗普都是在十九世纪末受了浸的圣经研究者。

西姆·沃尔德罗普的儿子约瑟夫就是家父。有一次,家父把一本揭发地狱永火为异教信仰的册子给了名叫贝尔的女孩子。册子内容不单令贝尔大感振奋,她的父亲也同样深受打动。后来,约瑟夫跟贝尔结为夫妇,先后生下六个孩子。我就是家中的老二。

每天晚上,我们一家人团团围着炉火,静听家父朗读圣经和《守望台》杂志。然后,我们一起跪下向上帝作出衷诚祷告,由爸爸领祷。此外,我们每周都坐马车到几公里以外的西姆祖父家,跟其他圣经研究者聚集起来研读圣经。

学校里,我们时常遭同学冷嘲热讽,甚至被谑称为罗素派。这个名称本来语带贬义,可是我却不以为然,因为守望台圣经书社第一任社长,查尔斯·罗素是我深深敬重的弟兄。1914年,我在亚拉巴马州伯明翰的大会上能一睹他的风采着实令我雀跃不已。当年罗素弟兄站在讲台上,解释《创世影剧》的言表至今仍历历在目。

1920年,我们举家搬往亚拉巴马州莫比尔市东面的小镇罗伯特斯代尔去。五年后,我跟赫伯特·马什结为夫妇。后来我们两口子移居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我们的长子约瑟夫·哈罗德就在那里出生。遗憾的是,我当时偏离了伴我成长的信仰;然而,真理种子始终留在我心深处。

维护圣经真理

1930年某天,我看见房东把一位圣经研究者粗暴地推下楼梯,莫名的愤慨唤醒我这个浪子的理智。我义愤填胸地跟房东理论。他反过来警告我不要接待这个人,否则我们就得另找住处。不用说,我连忙请这个圣经研究者进家里歇息歇息。

接着的星期天,我和丈夫前往参加圣经研究者的聚会。出乎意料,我们竟遇上守望台社第二任社长约瑟夫·卢述福弟兄,当时他正巧到访芝加哥。这一次,我大受激励,灵性再度活跃过来。不久,我们举家迁回亚拉巴马州的罗伯特斯代尔去。

1937年,在俄亥俄州哥伦布斯的大会上,我立志要成为先驱,即耶和华见证人的全时服事者。后来,我的丈夫赫伯特献身受浸,不久在罗伯特斯代尔会众里做主持监督。我的儿子哈罗德则是我传道的好伙伴。

1941年,我被邀往密西西比州的布鲁克黑文做特别先驱,家住新奥尔良的维奥莉特·巴宾是我的传道同伴。我和维奥莉特欣然接受委派。我们带着孩子,把活动房屋开往布鲁克黑文,在那里作落脚点。我们的丈夫则随后才跟我们会合。

起初,我们的传道工作成效不俗,维奥莉特的女儿和哈罗德在学校也品学良好。然而,1941年12月日本偷袭珍珠港,美国正式宣战后,民情突然急转直下。一时间,超级爱国热情异常澎湃,民众对反政府阴谋活动显得草木皆兵。由于我们在政治上严守中立,我们受到诸多猜疑,甚至有指我们为德军特务的。

后来,哈罗德因为拒绝向国家象征物敬礼被逐出校。虽然他的老师也认为哈罗德天资聪敏,待人有礼,可是他不向国家象征物敬礼,无形中对同学构成不良影响。校区主任对于校长及校董会的决定大表不满,甚至愤然离职,并表示愿意支付哈罗德就读私立学校的费用!

暴民的恶言恐吓简直无日无之。有一次,警察把我们从女屋主的门前推开,把留声机撞在树上摔破,把圣经演讲唱片毁坏,把圣经及书刊撕破,最后还把充公得来的物品一把火烧掉。他们警告我们要在入黑前离开,否则暴民不会放过我们。我们赶紧写了求救便条,亲身交进镇长办公厅。可是,他们拒绝插手干预。后来,我们甚至致电密西西比州杰克逊市的联邦调查局求助。他们也只能劝吁我们尽快离开。

当天晚上,近百名暴徒把我们的活动房屋重重包围。我们两个带着孩子的女人只得孤军作战。我们紧锁门窗,熄掉灯火,一起向耶和华恳切祷告。最后,暴民终于散去,我们总算逃过一场大难。

经过这一次,赫伯特决定立即到布鲁克黑文来跟我们一起。我们先把哈罗德带回罗伯特斯代尔,暂交由他的祖父母照顾,当地学校校长则保证让他入学读书。等到我们回布鲁克黑文来,我们的活动房屋竟遭人恶意破坏,屋内墙上还钉着一张逮捕令。尽管形势不利,我们仍然立场坚定,继续如常传道。

遭逮捕、受恶待

1942年2月,赫伯特和我在一个男子家中讨论圣经时遭人逮捕。当时屋主为我们打抱不平,伸手拿墙上的手枪,声言要杀死那个警察。后来,我们被控擅闯私家重地,翌日被裁定罪名成立。

我们被囚禁在肮脏冰冷的牢房里足有11天之久。其间,一个浸信会牧师曾来探望,保证只要我们愿意离开该镇,他可运用影响力把我们释放。这可真是天大的笑话,我们身陷囹圄正是拜他的影响力所赐哩!

囚房一角因曾充当厕所,到处满布臭虫。他们把食物放在污秽不堪的铁盘子里。结果,我患上肺炎。经医生诊视后,当局才把我们释放。那天晚上,暴民再次包围我们的活动房屋,我们决定先行回到罗伯特斯代尔等候传召。

进行聆讯

为声援那个浸信会牧师,来自各州各省的浸信会教徒齐集在布鲁克黑文,准备旁听聆讯。我的妹夫奥斯卡·斯科格伦特是个虔诚的浸信会执事,我决定要给他写封信。信中陈词激昂有余,机巧不足。尽管这样,我的际遇和这封信显然打动了奥斯卡的心,因为不久之后,他成为一位热心的耶和华见证人

我们的两位代表律师都是见证人同工,就是G.C.克拉克和维克托·布莱克韦尔。他们深知,我们不可能在布鲁克黑文获得公平的审讯。因此,他们决定以反对一切控罪为策略,令法庭无法作出裁判。这样,每当检察官提出控罪,辩方律师就立即表示反对;如是者不下50次。最后,法官只得撤销一切控罪。

新的传道委派

经过休养生息,我带着儿子哈罗德再次投入先驱工作。1943年,我们获派到惠斯勒和奇克索这两个小镇服务。小镇位处亚拉巴马州莫比尔附近,离家不远。鉴于美国最高法院刚就一连串个案给予耶和华见证人有利裁判,而且公众对于我们的工作也渐趋友善,我们满以为终于可过点风平浪静的生活。

在惠斯勒,我们很快就有一小群的圣经研究者聚集起来,因此需要聚会的地方。为了合力建成我们那幢细小的王国聚会所,任何懂得敲钉子进墙的人也给征用了;首次聚会人数共16人。然而,奇克索则是附属海湾航运公司的城镇,所以情况跟别的地方不尽相同。奇克索有商业区,有邮政局和购物中心,光从外观看去跟其他小镇并无不同。

1943年12月某天,我和先驱同伴艾莲·斯提芬斯正在奇克索街头向路过的行人介绍最新的圣经刊物,查塔姆副警长上前阻止,说我们无权在私人物业范围内传道。我们辩解说,我们的工作绝无商业成分,纯属宗教性质,按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应属受保障的公民权利。

逮捕监禁、接连不断

接着的星期里,我和艾莲跟海湾航运公司副总裁会面,解释我们的宗教活动怎样对人造益良多,影响深远。可是他坚称奇克索绝不认可耶和华见证人的活动。我们指出我们得到镇内不少人欣然接待。既然这样,他有权剥夺民众认识圣经的权利吗?他一时脸色大变,恐吓要控告我们擅闯私家重地,把我们收监。

我始终没有停止到奇克索传道,可是每次均遭当局逮捕,只获保释出外。后来,当局把保释金额大幅提升,我往往被扣押监牢,直至筹得所需的款额。监狱内卫生环境极差——没有厕所,被褥肮脏,床单欠奉,只得一张极脏的毛毯用来蔽体。结果,我再次旧病复发。

1943年12月24日六名被捕见证人的案件定于1944年1月27日一并审理,其中我的证供被视为最具代表性。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耶和华见证人受尽各方歧视,我最后被判罪名成立。我们随即申请上诉审核。

1945年1月15日,上诉法庭宣读裁决:我被控擅闯私家重地,罪名成立。另一方面,亚拉巴马州的最高法院则拒绝受理我的案件。1945年5月3日,海登·科温顿,一位果敢且干劲十足的律师兼见证人为我向美国最高法院申请上诉。

我和艾莲在等待最高法院回音的同时,决定以攻为守,向司法部申请民事诉讼,控告E.B.皮布尔斯及盟友,并同时要求赔偿。就此,控方企图将我们的控罪由擅闯私家重地改为阻塞交通;可是我在狱中成功把一份由查塔姆副警长签署的文件偷运出去,证实原来控罪确是擅闯私家重地。后来,当这份文件被用作呈堂证供时,司法官霍尔库姆气得霍地跳起来,差点把口中的雪茄也吞下!1945年2月,陪审团被困在两难的僵局里。

最高法院的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对我的案例非常关注,原因是:擅闯私家重地罪名一旦成立,宗教自由的定义也许就得改写。科温顿弟兄倒证实一点,就是说奇克索的规例不但侵犯被告的自由,也同时侵犯了整个社区的自由。

1946年1月7日,美国最高法院宣布撤销下级法院的判决,并作出对见证人有利的历史性裁决。布莱克大法官宣读判词时说:“就[亚拉巴马]州刑事检控上诉人[嘉莉丝·马什]在公司物业范围内分发宗教刊物一案上,我宣布上诉人得直,罪名不成立。”

抗争到底

赫伯特和我后来定居亚拉巴马州的费尔霍普,并继续为王国权益服务。1981年,赫伯特不幸辞世,只留下我俩共处的愉快回忆。我们的儿子哈罗德后来停止事奉耶和华,且于1984年与世长辞。这实在是我人生中的一大憾事。

然而,哈罗德和妻子埃尔丝为我添了三个乖巧的孙女儿;此外,我一些曾孙也是见证人。我三个姊妹还在世,都是耶和华手下的忠仆,包括玛格丽特,爱伦琼和克丽丝特蒂。克丽丝特蒂的丈夫,莱曼·史荣高弟兄,是耶和华见证人治理机构的成员。他们现于纽约布洛克林,耶和华见证人的世界总部服务。虽然克丽丝特蒂近年饱受顽疾煎熬,她却为我立下极佳的榜样,予我莫大的鼓励。

回顾过去九十多年的岁月,我学会无需惧怕区区的凡人,因为耶和华比世间的一切司法官、大法官,以致所有血肉之躯,能力都要高强得多。回望一生,我有分“为好消息辩护、在法律上加以确立”,委实与有荣焉。——腓立比书1:7。

[第22页的附栏]

宪法所授予的权利

1995年,梅林·艾文·纽顿完成《宪法所授予的权利》一书,内容详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在应用方面获得澄清,并肯定耶和华见证人在这方面所作的贡献。著书期间,纽顿太太是任教于亚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城的亨廷登大学的副教授。书中主要回顾曾于亚拉巴马州法庭审理的两宗个案,怎样从下级法院,透过一连串上诉,最后经由美国最高法院审理的过程,内容经过精心缜密的研究,翔实可靠,数据充分。

案件之一是本文由嘉莉丝·马什以第一人称口述的故事。另一宗是“琼斯对欧佩莱卡市”的个案,主要涉及以分发书刊来传播宗教信仰的权利。故事主人翁是黑人夫妇——罗斯科及塞尔玛·琼斯,他们都是耶和华见证人的全时服事者。

纽顿教授在书中旁征博引,包括当代的期刊及法学月刊、见证人的回忆录及书信往来、见证人接受访问的摘录及他们印制的书刊、还有学者对见证人活动作的研究分析等等。《宪法所授予的权利》把被告人、律师以至大法官那些真实感人的回忆写得有声有色,惟肖惟妙,令耶和华见证人在力捍合法权利的这段历史显得栩栩如生,活现眼前。

[第20页的图片]

与祖父西姆·沃尔德罗普

[第23页的图片]

今天的嘉莉丝·马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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