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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没有警察警醒!2002年 |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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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斯蒂芬以前是一名警察。他说:“警察最能帮助有需要的人,因为有这样的条件和时间。这就是我加入警队的原因。我很想帮助别人,替他们分忧解困。我知道自己有分打击不法之徒,保护市民,觉得很安慰。我觉得自己已尽了一份力保护市民免受罪行伤害。我在5年内拘捕了1000多个罪犯。另外,寻回儿童、追回失车、帮助患有早老性痴呆病的人回家,这一切都叫我心满意足。再说,在街上追捕疑犯,也是相当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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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察的期望与忧惧警醒!2002年 |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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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的诞生
在美国,纽约是第一个拥有职业警队的城市。随着人民财富日增,罪案也同样激增。到了19世纪30年代,大众化的一便士报纸问世,家家户户都能读到耸人听闻的罪案。由于老百姓对罪行激增的抗议声音越来越大,纽约警队终于在1845年成立起来。从那时候起,纽约和伦敦的居民一直仰慕对方的警队。
英国人担心政府会利用武警来达到非法的目的,美国人也一样。可是,两国想出的解决方案却各有不同。这边厢,英国人要他们的警察一派绅士打扮,身穿深蓝制服,头戴高顶礼帽,手拿不起眼的短警棍。时至今日,除非形势严峻,否则英国警察仍然是不佩枪的。然而,一份报告指出警察局长们也认为,“这是大势所趋……英国最终会有一支全副武装的警队,这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已”。
那边厢,美国人惟恐政府滥用权力,所以通过了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赋予“人民携带和持有武器的权利”。结果,警察也要求佩枪。后来,警匪对垒往往演变成街头枪战,公众更加见怪不怪了。美国人对携枪有自己的看法,是因为美国设立第一支警队时,情况跟伦敦大为不同。当时,纽约人口激增,市内秩序混乱。1861至1865年间,美国爆发内战。内战开始不久,数以万计的移民涌入纽约,有欧洲人,也有美国黑人,令市内的种族冲突不断加剧。纽约警方认为要维持社会治安,就得采取强硬手段。
因此,在人们心目中,警察是爱不得,却又少不了的。为求社会安宁,治安良好,他们甚至愿意容忍警察在执法期间偶尔有过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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