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首
(Beheading)
死刑的一种,不是摩西律法的规定。许多国家都设有这种刑罚。在以色列,犯人通常在被处死之后才遭斩首。一般来说,这样做的用意是要让大众知道犯人已被处决,并借此表明犯人罪孽深重或警诫大众不可步其后尘。
埃及法老对御膳总管判以斩首的极刑,把他的头“砍下来”。(创40:19)大卫用投石带和一块石子将歌利亚击倒之后,就拔出巨人的剑,在以色列人和非利士人面前“杀死了他”,并砍下他的头。非利士军队惊惶失措,以色列人乘机进攻,结果大获全胜。(撒上17:51,52)扫罗死后,非利士人割下他的头,把他和他儿子的尸体挂在伯珊的城墙上。(撒上31:9,12)恶人利甲和巴阿拿杀死扫罗的儿子伊施波设,还割下他的头颅带去见大卫,满以为能博取大卫的欢心,谁知反而被大卫处死。(撒下4:5-12)为了保全自己的城伯玛迦的亚伯,城中的居民听从一个聪慧妇人的劝告,割下示巴(比基利的儿子)的头,扔给率军围城的约押。圣经没有说他们是否先杀死示巴,然后割下他的头。(撒下20:15,21,22)撒马利亚的长老和尊贵人杀了亚哈的七十个儿子,然后把他们的头放在篮子里,送到耶斯列交给耶户。耶户下令把人头分成两堆,放在城门口,借此证明耶和华吩咐以利亚宣告的惩罚,已在亚哈家应验了。(王下10:6-10;王上21:20-22)
圣经的记载透露,希律·安提帕允准希罗底的女儿的请求,差人到监里斩了施浸者约翰的头。(太14:8-11;可6:24-28;路9:9)使徒约翰在异象里看见一些“为了给耶稣作见证,为了传讲上帝而被处决的人”。(启20:4;见罪行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