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石头打死
(Stoning)
按律法规定,凡被判处死刑的人,通常会被人拿石头打死。(利20:2)这样做是要从全以色列中除去恶事,民众听见了这个处分就必害怕,心中受到警惕不可做这种恶事。(申13:5,10,11;22:22-24)民众拿石头打死作恶的人,显示他们热爱正确的宗教,确保上帝的圣名不致受到污蔑,并决心保持会众洁净。
行刑之前,最少要有两个见证人提出相同的证言,证明当事人的确犯了法,然后他们要先下手,带头拿石头打死犯人。(利24:14;申17:6,7)见证人负责行刑,一来是要确保他经过深思熟虑才作见证,二来是要防止人作假见证,因为一旦被发现作假见证,说谎的人就要赔上自己的性命。(申19:18-20)
行刑的地方一般都在城外。(民15:35,36;王上21:13;对照申22:21)处决后,尸体可能会被挂在柱上,以示警诫。不过,日落之前就须取下尸体,因为尸体一定要当天埋葬。(申21:21-23)
耶稣说,耶路撒冷“常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奉差到这里来的人”。(太23:37;另见来11:37)基督本人曾面对敌人的威吓,说要拿石头打他。(约8:59;10:31-39;11:8)司提反是被敌人拿石头打死的。(徒7:58-60)在路司得,一些对宗教狂热的犹太人“用石头打保罗,以为他死了,就拖出城外”。(徒14:19;另见林后11:25)
关于犯了哪些罪行会招致用石头打死的处分,见罪行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