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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应该受浸吗?
  • 警醒!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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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0年
《警》90 9/8 15-17页

青年人问……

我应该受浸吗?

十三岁的苏珊娜最后一次参加耶和华见证人的大会时,她的癌症已到了末期阶段。她并不知道自己十日之内就会死去。可是,即使癌症也阻止不了苏珊娜实现她所最珍视的愿望:受浸成为献了身的耶和华见证人和耶稣基督的门徒。

苏珊娜只是近年来耶和华见证人当中数以万计珍视受浸权利的青年人之一而已。不过,也许你觉得要采取这样的勇敢立场令你有点胆怯。这并非因为你不相信自己所学到的圣经真理。你也许经常参加基督徒的聚会或有分把圣经真理与人分享。可是,谈到将生命呈献给上帝,你就犹豫不决了。那末,受浸究竟有多重要?何以这么多青年人对这件事畏缩不前?

不用献身的宗教

在基督教国里,受洗的问题往往由父母为儿女决定。有些教派鼓励父母在儿女出生之后不久就为之施洗。即使洗礼留到儿童长大后才举行,别人也通常期望青年人跟从父母的宗教而非自行选择所信的宗教。

不过,令人感兴趣的是,美国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虽然“差不多所有十余岁的少年(百分之96)相信有一位上帝存在”,但只有百分之39的人时常祷告。只有百分之52的人对主流宗教怀有信心。年轻的黛安所说的话是个典型的例子:“我相信上帝,但我相信努力作个好人比仔细阅读每行圣经更要紧。”

不错,宗教若是由父母强加于儿女身上的,那就可能十分软弱无力。以一群天主教少年罪犯为对象的调查足以说明这点。他们有半数经常上教堂。大多数人都知道天主教的基本教义。他们当中差不多有百分之90不赞成偷盗。但是他们有三分之二以上是窃匪!《青少年》一书评论说:“原因之一也许是,男孩对宗教所作的承担其实极其有限。他们生来便是天主教徒;最初的承担是父母为他们作的。他们的宗教根本不是他们自己的。”

浸礼——何以是基督徒的必需条件

因此,圣经有充分理由要求你——不是要求你的父母——作出个人的决定,把你自己呈献给上帝。a你也许说,‘这件事没有什么不对,不过献身若是个人的事,是上帝和我之间的事,我又何必要受浸呢?’

因为受浸牵涉到‘你的魂的得救’。(彼得前书1:9)上帝已定意“要报应那不认识上帝和那不听从我主耶稣福音的人。他们要受刑罚,就是永远[毁灭]”。(帖撒罗尼迦后书1:8,9)一切证据均显示这场毁灭会在我们的日子来到。b

不过,上帝的旨意是‘要万人得救’。(提摩太前书2:4)他想你逃过这个事物制度的终结而永远生活在地上的乐园里!(启示录21:3,4)但是你怎样才能表明自己是服从好消息的人呢?光是相信你所学到的圣经真理并不足够,随着父母参加基督徒的聚会也不足够。(参看雅各书2:19。)渴望得救的人必须把自己献给上帝和切实遵行他的旨意。使徒保罗在罗马书12:1说:“所以弟兄们,我以上帝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上帝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献身不可能是绝对秘密的事。老实说,人若仅是秘密作耶稣的门徒,又能敬虔、专注到什么程度呢?(可参看约翰福音19:38。)你会信任一个希望把友谊秘而不宣的朋友吗?因此,上帝明智地要求所有敬拜他的人‘公开宣认救恩’。(罗马书10:10)这件事始于浸礼。当时,人以口头宣认自己的信仰,随后在水里受浸。(马太福音28:19,20)那末,被浸入水里含有什么意义呢?

浸礼并不等于沐浴;它所象征的是埋葬。你被没入水中时,这使你铭记你对从前的生活途径来说已经死去了。在此之前,你把个人的志向、目标和欲望置于生活上的首位。但耶稣说他的门徒要“弃绝自己”。(马可福音8:34,《吕译》)因此,你从水里被扶上来时,你受到提醒如今要为了遵行上帝的旨意而活。这项勇敢、公开的行动乃是标明你可以得救的必需步骤!——以西结书9:4-6;参看彼得前书3:21。

‘我害怕会被开除’

既然受浸这么重要,何以有些年轻人裹足不前呢?《儆醒!》杂志的代表曾向一批年轻的基督徒提出这个问题。其中一个女孩说:“许多人认为不受浸会自由一点。他们觉得如果遭遇麻烦,责任也不会那么重。”一个名叫罗伯特的青年对此表示同感说:“我认为许多年轻人迟疑不愿受浸是因为他们害怕他们一采取这个最后步骤,就不能食言了。他们觉得如果自己一旦犯错,就会被逐出会众。”

不错,献身给上帝是不能食言的。(参看传道书5:4。)人若献了身给上帝,就要认真负起责任才行。献了身的人有义务要“行事为人对得起主[耶和华],凡事蒙他喜悦”。(歌罗西书1:10)这人若惯常犯严重的过错,就有被逐出基督徒会众的可能。——哥林多前书5:11-13。

可是,我们没有理由以为,只要不受浸,就可以无所顾忌了。不论是否受了浸,“人若知道行善,却不去行,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书4:17)人也许能避免被会众正式开除,却避不了耶和华的审判。保罗警告说:“不要自欺,上帝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拉太书6:7。

害怕被开除的心理许多时其实遮掩着想犯错的潜在欲望。一个名叫纳塔利的青年女子坦率地说:“我在撒但的世界里长大,我很清楚这个世界是怎样的。但许多青年却想出去尝一尝外面世界是什么滋味。”与其让错误的欲望阻止你受浸——或让欲望发展成为错误的行为——何不寻求别人的帮助,也许把事情和父母或成熟的基督徒商讨一下呢?——雅各书1:14,15。

的确,撒但的世界所提供的自由是虚幻的。正如使徒彼得论及当日误入歧途的人说:“他们应许人得以自由,自己却作败坏的奴仆。因为人被谁制服就是谁的奴仆。”(彼得后书2:19)你的思想、行为和道德若受别人所操纵,这真的是自由吗?你的生活方式若导致疾病、屈辱和最终的死亡,这真的是自由吗?——箴言5:8-14。

一个名叫仁司的日本青年曾经面对这些问题。他自幼受基督徒父母教养成人,他回忆说:“别人都出去玩耍,我却要去参加聚会。我希望有较多自由。我认为我错过了许多乐趣。”不错,他像诗篇执笔者亚萨一样对犯过者生‘羡妒’之感。(诗篇73:2,3)可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仁司幡然悔悟。他说:“我意识到没有真理的生活是怎样的——我看得出自己只能活到70或80岁,然后便死去了。但耶和华所提供的是永生!”仁司于是献身给上帝而毅然受了浸。——可参看诗篇73:19-28。

你会受到感动而同样行吗?一个名叫大卫的青年就是如此。他回忆说:“在年轻时受浸对我是一项保护。……会众中有些不愿受浸的青少年觉得自己不受长老的权威所管辖,结果变成行为不检。但我却时常记住自己是献了身给上帝的人。”不过,你也许未敢肯定自己是否真的已适宜采取这项步骤。本刊行将刊出的一篇文章的资料会对你有所帮助。

[脚注]

a 1986年9月15日《守望台》的“婴儿应该受洗吗?”一文对婴孩受洗一事的不智有详细讨论。

b 可参看《你能够永远生活在地上的乐园里》一书的第18章(纽约守望台圣经书社出版)。

[第16页的图片]

事奉上帝的决定是惟独你自己才能作的。浸礼表明受浸者是献了身的耶稣基督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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