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胎
定义:又叫人工流产,意思是把脱离母体之后通常无法生存的胚胎或胎儿强行抽出母体。人类遗传的缺陷或意外也可能造成流产,但这不是人工流产。为了避免生下不想要的孩子就蓄意堕胎,这样做等于故意夺去人命。
人的生命既然是造物主赐的,我们对堕胎该有什么看法?
使徒行传17:28:“我们活着、行动、存在,都有赖于他[上帝]”。
诗篇36:9:“你[耶和华上帝]是生命的源头”。
罗马书14:12:“我们各人都要为自己的事向上帝交账。”
即使孩子还在胚胎发育早期,上帝也珍视他的生命吗?
诗篇139:13-16:“我在母亲腹中,你[耶和华]就一直覆庇我。……我还是胚胎的时候,你的眼睛就看见我了。……我百体受造的日子都已经记在你的册上了。”
上帝的律法有没有表明,上帝会向伤害胎儿的人追究责任?
出埃及记21:22,23:“假如有人彼此争斗,伤了怀孕的妇人,孩子早产,却没有闹出人命,伤人的就必须照妇人的家主所要求的赔偿,按审判官的裁定办理。如果闹出人命,就要以命偿命”。(在某些圣经译本里,这条赐给以色列人的律法看来只关心母亲,而没有理会胎儿。但在希伯来原文里,这里指的是母子任何一方所受的致命伤害。)
没有上帝认可的理由就故意夺去人命,后果有多严重?
创世记9:6:“谁杀人流血,都要被人杀掉流血,因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约翰一书3:15: “凡杀人的, 都没有永生留在他里面。”
出埃及记20:13:“不可杀人。”
如果医生认为让胚胎发育下去就会危害母亲的健康,这是接受人工流产的正当理由吗?
医生的意见有时候是错的。如果我们因为某人可能会 伤害别人,就把这个人杀死,这样做合理吗?孩子出生的时候,如果必须作出抉择,要就保全母亲的性命,要就保全孩子的性命,当事人可以自行决定。可是在许多国家,由于医学技术进步,这种情况已经十分罕见。
假如有人说
“这件事只关系到我的身体,我有权决定怎样做”
你可以说:“我理解您的感觉。今天我们的权利时常受人侵犯,很多人对别人的遭遇漠不关心。可是,圣经提出的指引能保护我们。我们想从中得益,就要承担一些责任。”然后说:(1)“今天的确有许多母亲被孩子的父亲抛弃。可是在一个家庭里,丈夫和妻子都按照圣经的标准生活,丈夫就会真心爱护妻儿,留在家人身边,维持家人的生活。(提摩太前书5:8;以弗所书5:28-31)”(2)“我们想受人所爱,受人尊重,就要按照圣经的标准对待配偶和儿女。圣经说我们该对儿女有什么看法呢?(比较诗篇127:3和以赛亚书4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