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延续生命?
(《〈医疗预前指示〉填写须知》指出,在考虑是否延续生命的问题时,可阅读英语《警醒!》1991年10月22日刊3-9页的文章。以下节录了文章的内容。)
患病家人的病情已到了末期,该不该用维持生命的医疗技术去延续病人的生命呢?基督徒作决定的时候,有什么准则可作依据?
首先,每个垂危病人的情况都不一样,所受的煎熬也不尽相同,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此外,基督徒应该仔细考虑本地的有关法例。(太22:21)也要谨记,基督徒关爱家人,绝不会忽视患病家人的医疗需要。
除非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病人已经无法救治(断定病人毫无复元希望),否则不该考虑停止采用维持生命的医疗技术。如果病人已经复元无望,那么,坚持用医疗设备去推迟死亡来临的做法,是没有圣经依据的。
病人的家属往往左右为难,要决定取舍也许是很痛苦的事。可能他们在想,人怎么知道病人已无法救治、复元无望呢?虽然没有人能百分之百肯定,但参考各方意见,用理智去分析病人的情况是必需的。一篇医学论文向医生提出以下建议:
“如果大家对病情的诊断,或对病情发展和后果的预测,或对两者都意见不一,那就应该继续维持垂危病人的生命,直到达成合乎情理的共识为止。可是话说回来,如果病人看来复元无望,家属还坚持要百分之百无望才考虑放弃,只会使医生处处受到掣肘。就算某个病人曾在类似的情况下庆幸生存,这个罕见的病例也不能作为强行继续救治病人的主要理由。从统计上来看,垂死的人能活下来的可能性实在很低。因此,作决定的时候要合乎情理,不应该漠视各种疗法的一般成效。”
不论是病人还是家属,基督徒处于这种困境,自然期望医生尽力而为。上述医学论文总结说:“在任何情况下,单单把一大堆医学事实和各种医疗选择摆在病人面前,却没有进一步说明病人可以做什么或不宜做什么,对病人来说都是不公平的。”
基督徒会众的长老经验丰富,处事沉稳,他们的意见也很值得听取。当然,在这些问题上,病人和家属都承受很大的感情压力,但他们还是要保持平衡,自行决定怎样做。
最后,请想想以下几点。基督徒渴望活下去,因为他们很想继续事奉上帝。但他们也意识到,在现行制度里人人都仿佛得了不治之症,难免一死。惟有靠着耶稣基督的血,我们才能获得救赎,有希望摆脱死亡的威胁。(弗1:7)
患病的家人一旦死去,我们当然会感到哀伤,却不会“像没有希望的人那样悲伤”。(帖前4:13)老实说,所有疗法都有局限,充其量只能为病人带来短暂的舒解。但愿我们能这样安慰自己:为了患病的家人,我们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令我们深感安慰的是,上帝应许救人类脱离一切苦难,连死亡这最后的仇敌也要被消灭。(林前15:26)
最能帮助垂死病人的,莫过于赐生命给人类始祖的上帝。他应许,凡信从他爱子耶稣基督的人都会复活。(约3:16;5:28,29)垂死的病人可以寄望于这个应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