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所
(Tribunal)
法庭或负责审讯的机关。一些译本把哥林多前书4:3中的“法庭”译做“裁判所”,经文说:“我被你们审断,还是被人间的法庭[希腊语an·thro·piʹnes he·meʹras安特罗皮内斯·海梅拉斯]审断,我都觉得不足挂齿。”这个希腊语词组的字面意思是“人间的日子”,一般认为是指由人间的法官所定的某个开审或裁决的日子。
保罗承认,在某个意义上,亚波罗、矶法和他自己是属于哥林多会众的,要为这个会众效劳。(林前3:21,22)然而,会众某些成员竟肆意批评和妄断保罗。他们这样做是出于分党结派的精神,是从肉体的观点而非从属灵的观点看人,是仰赖人而不是仰赖基督。(林前9:1-4)保罗一直尽心履行职务,因此可以理直气壮地为自己申辩。(林前9:5-27)保罗在这里申明了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基督徒看重的不是别人怎样审断自己,因此哥林多的人或人间的法庭作出什么裁决是无关宏旨的。保罗看重的是将来的审判日,就是上帝通过耶稣所作的审断。说到底,保罗的管家职分是耶和华托付的,因此他力求办事忠信,好能向上帝交账。(林前1:8;4:2-5;来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