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 35:30 聖經新世界譯本 30 「『凡殺人*的,都要憑著起碼兩個人的口作證+,才可以判做殺人犯+處死;單憑一個人作證,不可把人*處死。 申命記 19:15 聖經新世界譯本 15 「無論人犯什麼罪,不可單憑一個人作證,就確立人有什麼罪過或罪惡+;要憑著兩三個人的口作證,才可以確立+。 提摩太前書 5:19 聖經新世界譯本 19 指控長老的事,除非有兩三個見證人作證+,不然就不要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