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你要告訴他們:『你們要用火向耶和華獻以下的祭物:每天兩隻一歲而且健全的公綿羊羔,做常獻的全燒祭+,4 一隻在早晨獻,一隻在黃昏+獻。5 還要拿十分之一伊法的上等麵粉,摻上四分之一欣搗出來的油,作為穀祭一起獻上+。6 這種常獻的全燒祭+是在西奈山規定的,是用火獻給耶和華的祭物,發出可喜的香氣。7 每獻一隻公綿羊羔,要拿四分之一欣的酒做澆祭一起獻上+。要在聖幕把酒倒出來,獻給耶和華做澆祭。8 黃昏獻的另一隻公綿羊羔,也像早晨獻的一樣,要拿同樣的穀祭和澆祭一起獻上。這是用火獻上的祭物,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