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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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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內容大綱

      • 祭司和利未族人的職責(1-7)

      • 祭司應該得到的物品(8-19)

        • 鹽約(19)

      • 利未族人獲得十分之一,也奉獻十分之一(20-32)

民數記 18:1

參考經文

  • +出 25:8; 利 21:10-12
  • +出 28:38; 利 22:9; 民 18:23

民數記 18:2

參考經文

  • +民 3:6; 8:22; 16:9
  • +民 1:53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下冊)1217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下》 1217

民數記 18:3

參考經文

  • +民 3:25, 26, 30, 31, 36, 37
  • +民 4:15, 20; 16:39, 40

民數記 18:4

腳注

  • *

    又譯「任何外人」,意思是不屬於亞倫家族的男子。

參考經文

  • +民 1:51; 3:10

民數記 18:5

參考經文

  • +利 24:2, 3; 民 3:32
  • +出 30:7
  • +民 16:46

民數記 18:6

參考經文

  • +民 3:9, 12; 8:15, 16
  • +民 8:19

民數記 18:7

腳注

  • *

    又譯「任何外人」,意思是不屬於亞倫家族的男子。

參考經文

  • +利 16:2, 12; 來 9:3, 7
  • +撒上 2:28; 來 5:4
  • +民 3:10; 16:39, 40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下冊)25-26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下》 25-26

民數記 18:8

參考經文

  • +出 23:19; 利 27:28, 30; 民 18:11, 26
  • +利 7:34; 民 5:9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68 12/15 754

民數記 18:9

參考經文

  • +利 2:3
  • +利 5:11, 12; 6:25, 26
  • +利 7:1, 7

民數記 18:10

參考經文

  • +出 29:32; 利 6:14, 16; 10:12, 13
  • +利 6:18; 7:1, 6; 14:13; 21:22

民數記 18:11

參考經文

  • +民 15:20; 結 44:30
  • +出 29:27; 利 7:34
  • +利 10:14; 申 18:3
  • +利 22:4-6

民數記 18:12

參考經文

  • +箴 3:9
  • +利 2:14; 申 18:4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下冊)1155,1223-1224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下》 1155, 1223-1224;

    w72 9/15 574

民數記 18:13

參考經文

  • +出 23:19

民數記 18:14

腳注

  • *

    指的是獻給上帝而且不能撤回或贖回的東西,這些東西在上帝看來是神聖的。

參考經文

  • +利 27:21, 28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73 5/15 303

民數記 18:15

腳注

  • *

    指的是不能獻給上帝作為祭牲的動物。見詞語解釋:「不潔」。

參考經文

  • +出 13:2; 利 27:26; 民 3:13
  • +出 13:13
  • +出 34:20; 利 27:27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73 5/15 303

民數記 18:16

腳注

  • *

    相當於57克。

  • *

    又譯「神聖場所」或「神聖」。

  • *

    相當於11.4克。

參考經文

  • +利 27:6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73 5/15 303; w70 11/15 694

民數記 18:17

腳注

  • *

    又譯「舒適」或「息怒」,直譯「安寧」。

參考經文

  • +出 22:30; 申 15:19
  • +利 17:11
  • +利 3:16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70 11/15 694

民數記 18:18

參考經文

  • +出 29:26; 利 7:31, 34

民數記 18:19

腳注

  • *

    意思是長久不變的誓約。

參考經文

  • +出 23:19; 民 15:18, 19; 18:11, 26; 31:28, 29
  • +代下 31:4

索引

  • 檢索手冊

    《洞悉聖經》(下冊)763,1037頁

    《警醒!》

    2002/8/8刊14頁

  • 出版物索引

    《洞悉下》 763, 1037;《警》02 8/8 14

民數記 18:20

參考經文

  • +民 26:62, 63; 申 10:9; 14:27; 書 14:3
  • +申 18:1, 2; 書 18:7; 結 44:28

索引

  • 檢索手冊

    《守望台》

    2011/12/15刊31頁

    2011/9/15刊7-8頁

    1998/4/15刊20頁

  • 出版物索引

    《守》11 9/15 7-8;《守》11 12/15 31;《守》98 4/15 20;

    w66 12/1 710; w63 9/1 523

民數記 18:21

參考經文

  • +利 27:30; 尼 10:37; 12:44; 來 7:5

索引

  • 檢索手冊

    《聖經問答》第170篇

  • 出版物索引

    《聖經問答》 170;

    w56 4/1 55-6

民數記 18:23

參考經文

  • +民 3:6, 7; 18:1
  • +書 13:33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74 10/15 628; w63 9/1 523

民數記 18:24

參考經文

  • +申 10:9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74 10/15 628; w56 4/1 55-6

民數記 18:26

參考經文

  • +民 18:21; 申 12:19
  • +尼 10:38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66 6/15 360

民數記 18:27

參考經文

  • +民 15:20

民數記 18:28

索引

  • 出版物索引

    w66 6/15 360

民數記 18:29

參考經文

  • +民 18:8, 12

民數記 18:31

參考經文

  • +林前 9:13

民數記 18:32

參考經文

  • +利 22:2, 15

譯本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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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類

民 18:1出 25:8; 利 21:10-12
民 18:1出 28:38; 利 22:9; 民 18:23
民 18:2民 3:6; 8:22; 16:9
民 18:2民 1:53
民 18:3民 3:25, 26, 30, 31, 36, 37
民 18:3民 4:15, 20; 16:39, 40
民 18:4民 1:51; 3:10
民 18:5利 24:2, 3; 民 3:32
民 18:5出 30:7
民 18:5民 16:46
民 18:6民 3:9, 12; 8:15, 16
民 18:6民 8:19
民 18:7利 16:2, 12; 來 9:3, 7
民 18:7撒上 2:28; 來 5:4
民 18:7民 3:10; 16:39, 40
民 18:8出 23:19; 利 27:28, 30; 民 18:11, 26
民 18:8利 7:34; 民 5:9
民 18:9利 2:3
民 18:9利 5:11, 12; 6:25, 26
民 18:9利 7:1, 7
民 18:10出 29:32; 利 6:14, 16; 10:12, 13
民 18:10利 6:18; 7:1, 6; 14:13; 21:22
民 18:11民 15:20; 結 44:30
民 18:11出 29:27; 利 7:34
民 18:11利 10:14; 申 18:3
民 18:11利 22:4-6
民 18:12箴 3:9
民 18:12利 2:14; 申 18:4
民 18:13出 23:19
民 18:14利 27:21, 28
民 18:15出 13:2; 利 27:26; 民 3:13
民 18:15出 13:13
民 18:15出 34:20; 利 27:27
民 18:16利 27:6
民 18:17出 22:30; 申 15:19
民 18:17利 17:11
民 18:17利 3:16
民 18:18出 29:26; 利 7:31, 34
民 18:19出 23:19; 民 15:18, 19; 18:11, 26; 31:28, 29
民 18:19代下 31:4
民 18:20民 26:62, 63; 申 10:9; 14:27; 書 14:3
民 18:20申 18:1, 2; 書 18:7; 結 44:28
民 18:21利 27:30; 尼 10:37; 12:44; 來 7:5
民 18:23民 3:6, 7; 18:1
民 18:23書 13:33
民 18:24申 10:9
民 18:26民 18:21; 申 12:19
民 18:26尼 10:38
民 18:27民 15:20
民 18:29民 18:8, 12
民 18:31林前 9:13
民 18:32利 22: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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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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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新世界譯本(精讀本)
民數記 18:1-32

民數記

18 耶和華對亞倫說:「任何冒犯神聖場所的罪責+,你和你的兒子、宗族都要承擔;任何冒犯祭司職位的罪責,你和你的兒子也要承擔+。2 你也要帶你利未部族的弟兄,就是你的族人,一起上前來,讓他們跟你一起工作+,在存放聖諭的帳幕前協助你和你的兒子+。3 他們要按照你的吩咐辦事,照料整個會幕+。但是他們不可靠近神聖場所的器具,也不可靠近祭壇,免得他們或你們喪命+。4 他們要跟你一起工作,照料會幕,辦理會幕的各種事務,任何沒有資格的人*都不可靠近你們+。5 你們要負起職責,照料神聖的場所+和壇+,免得我再次發怒+打擊以色列人。6 我從以色列人當中選出你們的弟兄利未族人,賜給你們做禮物+。他們屬於耶和華,負責辦理會幕的事務+。7 你和你的兒子要負責祭司的工作,照料跟壇有關的事務,以及帷幔內的一切事務+,你們要負起這個職責+。我把祭司的職務當作禮物賜給你們。任何沒有資格的人*靠近,都要處死+。」

8 耶和華對亞倫說:「我已經把奉獻給我的禮物+交給你處理。以色列人獻的聖物,我都撥一份給你和你的子孫。這是你們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9 在用火獻上的至聖之物中,以下的都要歸你所有:他們獻上的各種祭物,包括他們帶給我的穀祭+、贖罪祭+、抵罪祭+。這是你和你子孫的至聖之物。10 你要在至聖的地方吃這些東西+。所有男丁都可以吃。這是你的聖物+。11 以色列人奉獻的禮物+和所有搖祭+也是你的。我已經把這一切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你們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你家裡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2 「以色列人獻給耶和華的最好的油、最好的新酒和穀物,他們最早的收成+,我都賜給你+。13 他們土地上的各種最早收成,只要是送給耶和華的,都要歸你所有+。你家裡所有潔淨的人,都可以吃。

14 「在以色列,所有無條件獻上的東西*,都要歸你所有+。

15 「所有頭生的+都會獻給耶和華,不管是人還是動物,這些都要歸你所有。可是,頭生的人你都必須讓人贖回+;頭生的不潔動物*你也要讓人贖回+。16 所有年齡滿一個月的,你都要讓人付贖價贖回。要照估算的身價付5舍客勒*銀子+,以聖幕*的舍客勒為標準,而1舍客勒等於20季拉*。17 可是,頭生的公牛、公綿羊、山羊,都不該贖回+。牠們都是聖物。你要把牠們的血灑在祭壇上+,用火把牠們的脂肪獻上,使煙氣上升,發出讓耶和華喜悅*的香氣+。18 這些祭牲的肉要歸你所有,像搖祭的胸和右後腿一樣,都要歸你所有+。19 以色列人奉獻給耶和華的所有神聖禮物+,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這是你們應該得到的一份,長久不變+。以上是在耶和華面前為你和你子孫訂立的鹽約*,永久有效。」

20 耶和華對亞倫說:「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會有產業,在他們當中不會分得土地+。在以色列人當中,我就是你分得的產業+。

21 「以色列人交納的十分之一奉獻+,我都賜給利未族人做產業,因為他們辦理會幕的事務。22 以色列人不可再靠近會幕,免得犯罪而死。23 利未族人要辦理會幕的事務,而且要為以色列人擔負罪責+。他們不可在以色列人當中得到產業,這是你們世世代代的長久律例+。24 以色列人向耶和華交納的十分之一奉獻,我都賜給了利未族人做產業,所以我對他們說:『不可在以色列人當中得到產業+。』」

25 耶和華對摩西說:26 「你要告訴利未族人:『以色列人交納的十分之一奉獻,我已經賜給你們做產業+。你們收了這十分之一後,就要從中拿十分之一奉獻給耶和華+。27 這些會算作你們奉獻的禮物。這樣做相當於你們獻上了脫穀場上的穀物+,或酒榨油榨的豐富出產。28 你們從以色列人收到的十分之一,都要這樣從中拿一部分奉獻給耶和華。你們從中拿出來獻給耶和華的禮物,都要交給祭司亞倫。29 你們收到什麼禮物+,都要把最好的拿出來奉獻給耶和華做聖物。』

30 「你要告訴利未族人:『你們從禮物中把最好的奉獻出來以後,剩下來的就屬於你們利未族人,彷彿是你們自己脫穀場上和酒榨油榨中的出產一樣。31 你們和你們的家人,可以在任何地方吃這些東西,因為這是你們在會幕辦事的報酬+。32 只要你們把禮物中最好的奉獻出來就不會有罪。你們不可褻瀆以色列人的聖物,否則就會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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