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1 耶穌基督的奴隸保羅+,蒙召做使徒+,奉派傳上帝的好消息+。2 這好消息是上帝從前通過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3 跟上帝兒子的事有關。按血統+來說,這個兒子出於大衛的苗裔+;4 按聖潔的靈+來說,他由於從死裡復活+,就憑著大能+而稱為上帝的兒子+。他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5 我們通過他,獲得了分外恩典+和使徒的職分+,好叫外邦各國的人+為了他的名,憑著信心而服從真道。6 你們也在外邦人中,蒙召屬於耶穌基督。7 我寫信給所有在羅馬、受上帝所愛、蒙召做聖民的人+。
願我們的父上帝和主耶穌基督,把分外恩典與平安賜給你們+。
8 首先,我通過耶穌基督,為你們所有人感謝我的上帝+,因為你們的信心已經聞名全世界+。9 我全心敬奉上帝,傳揚他兒子的好消息。上帝可以為我作證+,我常常在禱告中提到你們+,10 懇求上帝讓我照著他的旨意+,也許最終能順利到你們那裡去。11 因為我切切想見你們+,好把一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你們,使你們堅定不移。12 或者應該說,我在你們那裡,由於你我的信心彼此交流+,大家就能互相鼓勵了+。
13 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我多次決意要到你們那裡去+,想在你們那裡得一點成果+,像在其他外邦人那裡一樣,不過到現在還是有障礙。14 無論是希臘人、非希臘人、有智慧的人+,還是不明事理的人,我都欠了他們的債。15 所以我熱切盼望也能向你們在羅馬的人宣揚好消息+。16 我不以好消息為恥+。好消息其實是上帝的力量+,能拯救一切有信心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還包括希臘人+。17 藉著好消息,上帝的正義就顯露出來+,既本於信心+,又增添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義人憑信心而活+。」
18 上帝的憤怒+正要從天上顯露,臨到那些以不正義的手段壓制真理的人+,除去他們一切不敬虔、不正義的事+。19 因為上帝的事,凡是能知道的,在他們當中都是顯明的+。上帝已經向他們顯明了+。20 自從創世以來+,上帝那些看不見的特質+,就是他的永恆力量+和神性+,都已清楚可見,從他所造的東西就能看出來+,所以他們實在沒有藉口+。21 因為他們雖然認識上帝,卻沒有把他視為上帝而榮耀他,也沒有感謝他+,反而思想空洞+,心智愚昧昏暗+。22 他們自以為有智慧,到頭來卻是愚蠢的+,23 竟把不朽的上帝才有的榮耀換成偶像+,比如必朽的凡人、飛鳥、走獸、爬物的形像+。
24 所以,上帝任憑他們順著心裡的慾望做不潔的事+,彼此玷辱身體+。25 他們用虛謊+取代上帝的真理+,尊崇敬奉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造物主永遠當受稱頌。阿們。26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肉慾+。他們女的改變了身體的自然功用,做出違反自然的事+,27 男的也無視女人的自然功用+,男人和男人彼此貪戀+,慾火焚身,做出猥褻的事+,結果在自己身上受盡這種敗行+所當得的報應+。
28 他們既然不肯確切認識上帝+,上帝就任憑他們存著不蒙悅納的思想+,做不該做的事+,29 滿懷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念+,滿心妒忌+、兇殺+、爭執+、欺詐+、性情惡毒+,又說長道短+、30 背後中傷人+、憎恨上帝、凌辱人+、高傲+、自負+、謀害人+、忤逆父母+、31 不明事理+、違背協議+、沒有親情+、毫無慈悲+。32 他們明明知道,按照上帝的正義法令+,做這些事的人是該死的+,可是他們不但自己常常做,還贊同別人這樣做+。
2 你這個人啊+,不管你是誰,都沒有理由妄斷別人+。你在什麼事上妄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為你妄斷人+,自己卻常做同樣的事+。2 我們知道,上帝必根據實情,懲罰常做這些事的人+。
3 你這個人+妄斷別人做這些事,自己卻同樣去做,難道你以為能逃避上帝的懲罰嗎?+ 4 還是你不知道上帝的仁慈是要領你悔改+,所以輕看他豐富的仁慈+、寬容+和堅忍呢?+ 5 你態度剛硬+,心不悔改+,就為自己積存上帝的憤怒+,直到他降怒、使正義審判+啟露出來+的日子。6 他必照各人所做的還報各人+:7 凡求榮耀、尊貴、不朽的+,只要忍耐行善,就必得永生。8 凡好辯爭勝+,不服從真理+,倒服從不義的,就必遭受憤恨和怒氣+,9 有患難和痛苦臨到所有這些作惡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還包括希臘人+。10 可是,必有榮耀、尊貴、平安,臨到所有行善的人+,首先是猶太人+,然後還包括希臘人+。11 因為上帝是不偏心的+。
12 比如說,凡沒有律法約束而犯罪的人,即使沒有律法,也要滅亡+;凡受律法約束而犯罪的人+,就要按律法定罪+。13 在上帝面前,聽律法的還不算義人,行律法的+才能稱義+。14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如果憑天性做合乎律法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約束,但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15 他們正好表明,律法的本質寫在他們心裡+。良心+和他們一同作證,他們就自我省察,或是指控自己有罪+,或是裁定自己無罪。16 按照我所宣揚的好消息,到了上帝通過基督耶穌審判+人類隱祕的事+的那一天+,情形就是這樣+。
17 你這名義上是猶太人的+,既倚仗律法+,又因上帝而自負+。18 你從律法受過教誨+,因而認識上帝的旨意+,接受了美善的事。19 你還深信自己能給瞎眼的人領路+,是身處黑暗的人的亮光+,20 指正不明事理的人+,教導像嬰孩般無知的人+,又掌握了律法中知識和真理+的綱領+。21 可是,你教導別人,竟不教導自己嗎?+你宣講「不可偷竊+」,自己竟偷竊嗎?+ 22 你說「不可通姦+」,自己竟通姦嗎?你憎惡偶像,自己竟盜取+廟宇的東西嗎?23 你因律法而驕傲,自己竟違犯律法+、羞辱上帝嗎?24 經上記著說:「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而被褻瀆了+。」
25 其實你必須遵守律法+,割禮+才有益處;你如果違犯律法,受了割禮+也等於沒有受割禮+。26 這樣,如果沒有受割禮的人+遵守律法上的正義規定+,沒有受割禮不就等於受了割禮嗎?+ 27 本來沒有受割禮的人要是遵行律法,就能定你有罪了+,因為你雖然有法典,又受了割禮,卻違犯律法。28 表面上做猶太人的,不算猶太人+;身體上表面的割禮,也不算割禮+。29 內心做猶太人的+,才算猶太人。他的割禮是心裡的+,本著靈而不是本著法典+。這個人所受的稱讚+,不是從人那裡來的,而是從上帝那裡來的+。
3 那麼,猶太人有什麼優越的地方呢?+割禮又有什麼益處呢?+ 2 從各方面看都很多。最重要的一點是,上帝的聖言託付了他們+。3 儘管有些人不信+,又有什麼關係呢?難道他們不信,上帝的信實+就無用嗎?+ 4 當然不是!哪怕人人都說謊+,上帝總是說真話+,正如經上記著說:「你發言,就顯出正義;你受審,就能勝訴+。」5 但是,如果我們不正義的地方反而顯揚上帝的正義+,我們該說什麼呢?難道上帝宣泄憤怒,有什麼不公正嗎?+(我是照一般人的想法說話+。)6 當然不是!如果上帝不公正,又怎能審判世界呢?+
7 可是,如果我的虛謊更能顯揚上帝的真理+,讓他更有榮耀,為什麼我還要像罪人一樣受審判呢?+ 8 為什麼不乾脆說,「我們作惡吧,這樣就有善事臨到了」呢?+有人冤枉我們+,聲稱我們說過這樣的話。這種人被定罪+是公正的+。
9 所以,怎麼樣呢?我們的處境比他們好嗎?+當然不是!剛才我們指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希臘人,全都受罪所支配+。10 經上記著說:「沒有人是正義的,連一個也沒有+。11 沒有人洞悉事理,沒有人尋求上帝+。12 所有人都走歪了,一同變為無用。沒有仁慈待人的,連一個也沒有+。」13 「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說欺詐的話+。」「他們的嘴裡有毒蛇的劇毒+。」14 「他們滿口都是咒詛和苦毒的言詞+。」15 「他們的腳飛跑,要去殺人流血+。」16 「他們所行的,全是敗壞和禍害+,17 他們並不認識平安的路+。」18 「他們眼中並不懼怕上帝+。」
19 我們知道,凡律法所說的話+,都是對律法所約束的人說的,好堵住各人的口+,叫全世界的人都要受上帝治罪+。20 所以,沒有人能靠遵守律法的行為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原是要讓人認清什麼是罪+。
21 可是,現在上帝的正義+不靠律法就能顯明出來,這一點有律法+和先知書+可以作證+。22 這裡說的上帝的正義,是藉著對耶穌基督的信心而來的+,而且臨到所有懷具信心的人+,毫無區別+。23 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不能完全反映上帝的榮耀+。24 人憑基督耶穌的贖價獲得釋放+,靠上帝的分外恩典稱義+,是白白得來的恩賜+。25 上帝安排耶穌成為求恩的祭牲+,造福對他的血有信心的人+。上帝這樣做,是要顯出自己的正義,因為以往上帝一直寬容人+,赦免了人所犯的罪+。26 這樣,上帝在這時代顯出自己的正義+,到他把信耶穌的人稱義的時候+,自己就顯為正義了。
27 既然這樣,人有什麼可以誇耀的呢?+其實沒有。這是根據哪一套律法說的呢?+是根據講求行為的律法嗎?+不是的,是根據講求信心的律法+。28 因為我們認定,人稱義是憑信心,而不是靠遵守律法的行為+。29 難道上帝只是猶太人的上帝嗎?+他不也是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他也是外邦人的上帝+,30 因為上帝確實只有一位+。他把受了割禮的人+稱義,是根據他們的信心;他把沒有受割禮的人+稱義,也是按照他們的信心。31 那麼,我們有信心就廢掉了律法嗎?+當然不是!剛相反,我們確立了律法+。
4 既然這樣,關於我們血統上的祖宗亞伯拉罕+,我們該說什麼呢?2 如果亞伯拉罕稱義是由於行為+,他就有誇耀的理由了;但是在上帝面前,他沒有誇耀的理由。3 聖經怎麼說呢?「亞伯拉罕信從耶和華,就算為義人了+。」4 工人+所得的工錢,並不算分外恩典+,而是他該討的債+。5 可是,人不倚仗行為,卻信靠+把不敬虔的人稱義的主,他的信心就算正義了+。6 大衛表示,人不靠行為就蒙上帝算為義人,是有福的。他說:7 「過犯得赦+、罪蒙遮蓋的人多麼有福!+ 8 耶和華不算為有罪的人多麼有福!+」
9 那麼,這種福只臨到受了割禮的人嗎?還是也臨到沒有受割禮的人呢?+我們說:「亞伯拉罕有信心,就算為義人了+。」10 那麼,他算為義人的時候情況怎樣呢?是受了割禮還是未受割禮呢?+不是受了割禮,而是未受割禮。11 他得了割禮作為憑證+。這割禮就像印記一樣,表明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已經憑著信心而成為義人。這樣,凡沒有受割禮而懷具信心的人+,亞伯拉罕就成了他們的父親+,好叫他們算為義人。12 此外,他也是受了割禮的人的父親。這些人不但緊守割禮,而且跟隨我們祖宗+亞伯拉罕的腳蹤,效法他未受割禮時的信心行事。
13 亞伯拉罕和他的苗裔得了應許+,可以承受世界,並不是由於律法,而是由於憑著信心+而成為義人。14 如果恪守律法的人才能承受產業,信心就沒有用處,那個應許也等於作廢了+。15 其實律法導致上帝降怒+。沒有律法,就沒有犯法的事+。
16 可見,人得著應許,是由於有信心,又靠著分外恩典+。這樣,亞伯拉罕苗裔+的所有分子就有把握得著應許+,不但那些謹守律法的有把握,連效法亞伯拉罕信心的也有把握。(亞伯拉罕是我們所有人的父親+,17 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已經立你做多國之父+。」)在上帝面前,情形就是這樣。上帝能使死人復活+,又能使未有的像已有一樣+。亞伯拉罕對這樣的上帝有信心。18 他雖然本已沒有希望,卻仍然本著希望懷具信心+,結果成為多國之父+,正如先前有話說:「你的苗裔將來也是這樣+。」19 他的信心並沒有減弱。他想到自己差不多一百歲+,身體像死了一樣+,撒拉也喪失了懷胎的能力+,20 但是他因為上帝的應許+,就沒有由於不信而動搖+,反倒憑著信心而大有力量+,把榮耀歸於上帝,21 完全堅信上帝不論應許什麼,都能實踐+。22 所以他就「算為義人」了+。
23 「算為+義人」這句話,不是單為了他而寫的+,24 也是為了我們這些必蒙算為義人的人而寫的,因為我們信靠那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25 耶穌被交去處死,是為了我們的罪過+;他復活,是為了使我們稱義+。
5 所以,我們既因信心而稱義+,就該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跟上帝享有和睦的關係+。2 我們憑著信心,藉著基督,已經上前進入+現在所享的這種分外恩典裡。我們既然有希望+得享上帝的榮耀,就該歡喜。3 不但這樣,我們遭遇患難的時候也該歡喜+,因為知道患難使人產生忍耐+,4 忍耐叫人蒙悅納+,人蒙悅納就有希望+,5 這個希望必不令人失望+。因為上帝的愛+藉著他賜給我們的聖靈+,已經傾注在我們心裡了+。
6 的確,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在指定的時候為不敬虔的人死+。7 為正義的人死,很少人肯做+;為良善的人死+,也許有人敢為+。8 但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基督已經為我們而死+,上帝憑此就向我們顯明自己的愛+。9 所以,我們現在既然憑著基督的血而稱義+,就更藉著他而得救,免受上帝的憤怒+。10 我們還是仇敵的時候+,尚且藉著上帝兒子的死,跟上帝和好+,何況現在已經和好,就更能憑著上帝兒子的生命而得救+。11 不但這樣,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以上帝為樂,現在也藉著他跟上帝和好了+。
12 所以,罪通過一個人+進了世間,死又通過罪而來+,於是死就傳給所有人,因為所有人都犯了罪+。13 沒有律法以前,罪已經在世上了。不過,由於沒有律法,罪就沒有記在誰的賬上+。14 可是從亞當到摩西,死亡一直作王管轄人+,儘管人所犯的罪跟亞當所犯的不同+,也得受死所管轄。亞當跟後來要到的那位相似+。
15 但過犯跟恩賜的結果截然不同。由於一個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由於耶穌基督一個人所帶來的分外恩典+,上帝的分外恩典和他白白賞給人的恩賜,卻能格外豐富地造福眾人+。16 一個人犯罪的後果+,跟白白賜給人的恩也截然不同+。由於一個人的過犯,人受審判+而被定罪+;由於許多人的過犯,人卻得恩賜而被稱義+。17 由於一個人的過犯+,死尚且藉著一個人而作王+,何況人獲得豐富的分外恩典+,又白白蒙恩+成為義人,他們就更能藉著耶穌基督一個人+而作王+得享生命。
18 這樣看來,由於一個人的過犯,各種各樣的人都被定罪+。照樣,由於一個人的義行+,各種各樣的人+也都被稱義,得享生命+。19 因一個人的悖逆,眾人+就列為罪人;照樣,因一個人的服從+,眾人+也就列為義人了+。20 律法+後來出現,就叫過犯顯得多+。可是罪+越多,分外恩典+也就越多。21 結果怎樣?正如罪和死一同作王+,照樣,分外恩典+也藉著正義而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而得享永生+。
6 這樣,我們該說什麼呢?我們應該繼續犯罪,叫分外恩典顯得多嗎?+ 2 當然不應該!我們既然在罪的事上死了+,又怎能繼續在罪的事上活著呢?+ 3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浸歸入基督耶穌的人+,全都受浸歸入他的死嗎?+ 4 所以,我們受浸歸入他的死,就與他同葬+。這樣,正如基督藉著父親的榮耀從死裡復活+,我們也就該過新的生活了+。5 我們既然在他死的樣式上跟他結合+,也一定在他復活的樣式上跟他結合+。6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品格已經跟他一起掛在柱上+,叫我們這有罪的身體停止活動+,免得我們繼續做罪的奴隸+,7 因為人死了,就不用擔負罪責+。
8 此外我們相信,我們如果與基督同死,也必與他同活+。9 我們知道,基督既然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是他的主人了。10 他死是為了除罪的事而死,只一次就永遠成事+,他活是為了上帝的事而活+。11 照樣,你們要在罪的事上死去+,但要靠著基督耶穌,為了上帝的事而活+。
12 所以,不要讓罪繼續作王支配你們必死的身體+,使你們服從身體的慾望+。13 你們也不要再把身體獻給罪+,作為不義的武器+,倒要把自己獻給上帝,像從死裡復活一樣+,把身體獻給上帝作為正義的武器+。14 不可讓罪做你們的主人,因為你們不是在律法之下+,而是在分外恩典之下+。
15 所以,怎麼樣呢?我們不在律法之下+而在分外恩典之下+,就可以犯罪嗎?當然不是!16 你們獻身為奴服從人,既然服從他,就是他的奴隸+。人要就是犯罪的奴隸+,最終死亡+,要就是服從吩咐的奴隸+,最終成為義人+。這一點難道你們不知道嗎?17 感謝上帝,你們雖然曾經是罪的奴隸,後來卻已衷心服從所傳給你們的那套教義+。18 你們既然獲得釋放+擺脫了罪,就成為正義的奴隸了+。19 我因你們肉體軟弱+,就照一般人的措辭說話:你們從前把身體+獻給不潔不法的事做奴隸+,結果陷於不法,現在也要照樣把身體獻給正義的事做奴隸,結果就是聖潔+。20 你們從前給罪做奴隸的時候+,是自由的,不受正義約束。
21 那麼,你們當時有什麼成果呢?+無非是現在叫你們感到羞恥的事+。這些事的結局就是死+。22 可是,現在你們獲得釋放擺脫了罪,成為上帝的奴隸+,享有聖潔的成果+,結局就是永生+。23 罪的工價就是死+,但上帝藉著我們的主基督耶穌+給人的恩賜+,就是永生+。
7 弟兄們,我對認識律法的人說,難道你們不知道,人活著就要受律法約束嗎?+ 2 比如已婚的婦人,丈夫還活著,她就受律法約束,屬於丈夫。可是,如果丈夫死了,她就不再受丈夫的律法約束了+。3 所以,丈夫還活著,妻子如果跟了別的男人,就是通姦+。可是,如果丈夫死了,妻子就不再受丈夫的律法約束,即使跟了別的男人,也不算通姦+。
4 照樣,我的弟兄們,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也像死了一樣不受律法約束+,可以歸屬別人+,就是屬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好叫我們能為上帝結出果實+。5 以往我們受肉體支配的時候+,藉律法而生的犯罪慾念操縱我們的身體,使我們結出惡果,以致死亡+。6 可是,現在我們脫離了律法的約束+,因為我們在律法的事上死了+,不再被緊緊綁住。這樣,我們就不再以舊方式本著法典+做奴隸,而是以新方式本著靈+做奴隸+。
7 那麼,我們該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當然不是!其實,如果沒有律法,我根本就不認識罪+。例如,要不是律法說「不可貪婪+」,我根本就不知道貪婪是什麼+。8 但是,誡命使罪有機可乘+,罪就在我心裡引發各樣的貪慾。因為沒有律法,罪就是死的+。9 以往沒有律法的時候,我是「活著」的+。可是有了誡命+,罪活過來,我就死了+。10 誡命本來是要賜人生命+,我卻發覺它帶來死亡+。11 因為罪藉著誡命,就有機可乘,誘惑了我+,殺了我。12 因此,律法本身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正義+、良善的+。
13 那麼,是那良善的東西使我死嗎?當然不是!使我死的是罪。這就能表明,罪藉著那良善的東西,在我身上產生死亡+。這樣,罪藉著誡命,就更加顯得罪孽深重+。14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但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15 我做的事,自己也不知道。我所願意的事,我沒有常做;我所恨惡的事,我倒去做。16 可是,如果我做的是我不願意做的事+,我就要承認律法是好的+。17 但現在做這些事的,不再是我,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18 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的肉體中,沒有半點良善+。因為我有行善的願望+,卻沒有行善的能力+。19 我願意行的善,我不去行+;我不願意作的惡,我反而常作。20 如果我做的是自己不願意做的事,那麼,做這些事的,就不再是我,而是常在我身上的罪做的+。
21 所以,我發覺自己身上有一種律法,就是每當我願意做對的事+,就有惡念纏著我+。22 按我內在的人+來說,我確實喜歡上帝的律法+,23 但是我看出身上+另有一種律法,跟我思想的律法交戰+,把我擄去,要我聽命於身體裡罪的律法+。24 我這人真苦啊!誰來救我脫離這個垂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上帝通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救了我!+可見,在思想上,我聽命於上帝的律法+;在肉體上,我卻受罪的律法所奴役+。
8 所以,跟基督耶穌聯合的人就不被定罪+。2 因為聖靈叫人享有跟基督耶穌聯合的生命+,這聖靈+的律法+釋放了你+,讓你擺脫罪和死的律法+。3 律法通過血肉之軀施行是軟弱無力的+,於是上帝差自己的兒子來+,使他成為有罪肉身的模樣+,為除罪而來+,把血肉之軀所犯的罪定為不是。4 這樣,我們行事既然不順應肉體、只順應聖靈+,就能達到律法上的正義標準了+。5 順應肉體的人,思想只顧順應肉體+;順應聖靈的人,思想總是順應聖靈+。6 思想只顧順應肉體,就必死亡+;思想總是順應聖靈+,就必得生命平安。7 因為思想只顧順應肉體,就是跟上帝敵對+,不順服上帝的律法+,也確實不能順服。8 所以,依從肉體的人+不能取悅上帝。
9 可是,如果上帝的靈真的住在你們裡面+,你們就不是依從肉體,而是依從聖靈+。人如果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於基督的。10 不過,如果基督跟你們聯合+,你們的身體雖因罪而招致死亡,靈卻因正義而帶來生命+。11 上帝使耶穌從死裡復活。如果上帝的靈住在你們裡面,那麼,使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上帝+,也要藉著他那住在你們裡面的靈,叫你們必死的身體活過來+。
12 所以,弟兄們,我們不是對肉體負有義務,不必順應肉體而活+。13 你們如果順應肉體而活,就必定死+;你們如果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敗行+,就必存活。14 凡蒙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15 你們所得的,不是奴隸的心,叫你們仍舊懼怕+;你們所得的,是蒙收納做兒子+的心,這樣的心+使我們喊叫:「爸爸+,父親!」16 聖靈+本身和我們的心+一同作證+,表明我們是上帝的孩子+。17 我們既然是上帝的孩子,也就是承受產業的,所承受的是上帝的產業,和基督一同承受產業+。不過,我們要和基督一同受苦+,才能同得榮耀+。
18 因此,我認為目前所受的苦+,比起將來在我們身上顯露的榮耀,就微不足道了+。19 受造的眾生+都在熱切等待+上帝的眾子顯露出來+。20 受造的眾生受制於徒勞的景況+,不是出於自願,而是由於上帝讓眾生受制於這種景況。不過,眾生仍然有希望+,21 就是受造的眾生+都獲得釋放+,不再受腐敗所奴役,反而得享上帝兒女榮耀的自由。22 我們知道,受造的眾生都一同痛苦呻吟,直到現在。23 不但這樣,我們雖然有聖靈作為最早的收成+,卻也在心裡悲嘆+,熱切等待被收納做兒子+,獲得救贖脫離身體。24 我們得救,就存著這個盼望+。不過,人看得見所盼望的事,就不用盼望了。誰還盼望已經看見的事呢?25 我們如果盼望+自己看不見的事+,就會忍耐等候+。
26 照樣,聖靈+也來扶助我們的軟弱+。我們必須禱告而不知道該求什麼的時候+,聖靈+本身就用無聲的悲嘆為我們祈求。27 可是,探察人心的主+知道聖靈+所顯示的意思。聖靈就這樣照著上帝的旨意為聖民+祈求。
28 我們知道,上帝使他所做的一切+互相配合,造福愛上帝的人,就是照著他的旨意蒙召的人+。29 因為上帝最先關注的人+,上帝也預定了+他們跟他兒子的形像一樣+,好讓他的兒子在許多弟兄中+做長子+。30 上帝所預定的+,是他已經呼召的人+;他所呼召的,是已經蒙他稱義的人+;蒙他稱義的,是已經蒙他賜榮耀的人+。
31 那麼,對於這些事,我們該說什麼呢?既然上帝支持我們,誰能反對我們呢?+ 32 上帝連自己的兒子也沒有吝惜+,反而為我們眾人捨了+,難道不會把其他一切,連同他的兒子一併惠然賜給我們嗎?+ 33 誰能指控上帝所揀選的人呢?+上帝已經把他們稱義了+。34 誰能定人的罪呢?基督耶穌已經死了。其實應該說,基督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如今在上帝的右邊+,也為我們祈求+。
35 誰能隔斷基督對我們的愛呢?+難道是患難嗎?是苦痛嗎?是迫害嗎?是飢餓嗎?是赤身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36 經上記著說:「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有人被殺,像羊被人任意宰割+。」37 不過,在這一切事上,我們靠著那愛我們的,現在大獲全勝了+。38 因為我深信,不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執政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有能力的+,39 是高處,是深處,是任何別的受造物,都不能隔斷上帝對我們的愛。這愛是通過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表現出來的+。
9 我在基督面前說的是真話+,不是謊言+,因為我的良心受聖靈感動,和我一同作證。2 我心裡+真的大大憂愁,痛苦不絕。3 我為了我的弟兄們,就是我血統上的同胞+,巴不得受咒詛,跟基督隔絕+。4 他們是以色列人+,蒙收納做兒子+,有榮耀+,有聖約+,得了律法+,得了敬奉上帝的禮儀+,又得了種種應許+。5 族長是他們的祖宗+。按血統來說,基督也出於他們+。願統管萬物的上帝+永遠受稱頌。阿們。
6 這並不是說上帝的話落空了+,因為出於以色列的,不都是真正的「以色列人+」。7 他們是亞伯拉罕的苗裔,但不能因此就都是「兒女+」。有話說:「以撒生的才稱為『你的苗裔』+」。8 這就是說,按血統生的兒女+,不一定是上帝的兒女+。只有憑應許生的兒女+,才算苗裔。9 因為應許的話說:「到指定的時候,我一定回來,撒拉要生一個兒子+。」10 這不是惟一的例證。我們的祖宗以撒使利百加懷雙胞胎的時候+,情形也一樣。11 上帝定意揀選誰,向來不是取決於人的行為,而是取決於呼召人的上帝+。所以,孩子還沒有出生,還沒有行善行惡+,12 上帝已經對利百加說:「將來哥哥要做弟弟的奴隸+。」13 經上記著說:「我愛雅各,卻恨以掃+。」
14 這樣,我們該說什麼呢?上帝有什麼不公正嗎?+當然沒有!15 上帝對摩西說:「我要對誰慈悲,就對誰慈悲;要憐恤誰,就憐恤誰+。」16 可見,揀選不在於人意,也不在於人為,只在於發慈悲的上帝+。17 聖經裡有話對法老說:「我讓你存留,無非是用你來顯示我的力量,好使我的名傳遍全地+。」18 可見,他要對誰慈悲,就對誰慈悲+;要讓誰頑固,就讓誰頑固+。
19 你也許問我說:「他為什麼還責怪人呢?誰能抗拒他所定的旨意呢?+」20 你這個人啊+,你到底是誰,竟敢向上帝回嘴呢?+難道被塑造的東西可以對塑造者說,「你為什麼把我造成這樣」嗎?+ 21 難道陶匠+沒有權用同一團泥做兩個器皿,一個用途尊榮,一個用途不尊榮嗎?+ 22 雖然上帝有意表明他的憤怒,顯示他的力量,他還是萬般忍耐,寬容那些可怒當滅的器皿+,23 由此在那些蒙慈悲的器皿上+,顯示他豐富的榮耀+,這又有什麼不可呢?上帝早已預備讓這些器皿得榮耀+。24 這些器皿就是我們。上帝不但從猶太人中,也從外邦人中呼召了我們+,25 正如他在何西阿的書上說:「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他們為『我的子民』;我本來不愛的,我要稱她為『我所愛的+』。26 從前在什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在那裡把他們稱為『永活上帝的兒子+』。」
27 另外,論到以色列,以賽亞呼喊說:「以色列人的數目雖然多如海沙+,得救的卻只有少數剩餘的人+,28 因為耶和華必在地上算賬,行動徹底而迅速+。」29 以賽亞先前說過:「要不是萬軍之主耶和華+給我們留下苗裔,我們早就像所多瑪、蛾摩拉一樣了+。」
30 這樣,我們該說什麼呢?我們說,外邦人雖然沒有追求正義,卻追上了正義+,就是憑著信心而成為義人+。31 可是,以色列人雖然追求正義的律法,卻不能達到律法的原意+。32 為什麼呢?因為以色列人追求律法,不憑信心,只靠行為+。他們在「絆腳石」上失足了+,33 正如經上記著說:「看哪!我要在錫安放置一塊絆腳石+,一塊使人失足的磐石+。然而,凡信靠它的,必不失望+。」
10 弟兄們,我心裡祝願的,向上帝懇切祈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2 我可以為他們作證,他們對上帝有熱心+,但不是按照確切的知識+。3 他們不知道上帝的正義+,想要確立自己的正義+,結果沒有順服上帝的正義+。4 基督是律法的終點+,凡信從他的都成為義人+。
5 照摩西所寫的,人行律法所定的正義,就能因此而活下去+。6 可是,關於憑信心而有的正義,有話說:「你心裡不必問+:『誰升到天上去?+』(這等於問,誰上去請基督降世?+)7 你也不必問:『誰下到無底深淵去?+』(這等於問,誰下去叫基督從死人中上來?+)」8 經上怎麼說呢?「這話語離你很近,就在你口中,正在你心裡+。」這指的是強化信心的「話語+」,就是我們現在所傳的+。9 你如果宣揚「口中的話+」,說耶穌是主+,心裡相信上帝使他從死裡復活+,就可以得救+。10 因為人心裡+信從,就成為義人;口裡宣揚+,就可以得救。
11 聖經說:「凡信靠他的+,必不失望+。」12 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區別+,因為大家都同有一位主,他要厚待+所有呼求他的人。13 「凡呼求耶和華之名的人,都必得救+。」14 可是,人還沒有信從他,怎麼呼求他呢?+還沒有聽見他,又怎麼信從他呢?沒有人傳講,又怎麼聽見呢?+ 15 人還沒有奉差,又怎麼傳講呢?+經上記著說:「人宣揚美事的好消息,他們的腳步多麼美好!+」
16 然而,不是人人都聽從好消息+。以賽亞說:「耶和華啊,我們傳給人聽的,有誰信從呢?+」17 可見,先要聽見信息才能強化信心+,先要有人講論基督才能有人聽見信息+。18 我倒要問,難道他們聽不見嗎?其實「他們的聲音傳遍全地+;他們的言詞傳到地極+」。19 我倒要問,難道以色列人不明白嗎?+首先,摩西說:「我要藉著那不是國民的人,激動你們的心;我要藉著愚昧的國族,觸動你們的烈怒+。」20 後來以賽亞大大放膽說:「沒有尋求我的,反而找到了我+;沒有求問我的,我卻向他們顯現+。」21 論到以色列人,他卻說:「我整天向一群悖逆+而又回嘴的人招手+。」
11 那麼,我要問,上帝棄絕了自己的子民嗎?+當然沒有!我也是以色列人+,是亞伯拉罕的苗裔,屬於便雅憫部族+。2 上帝並沒有棄絕他最先關注的子民+。以利亞向上帝控訴以色列人的時候+,聖經所說的話,你們不知道嗎?3 「耶和華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討我的命*+。」4 可是,上帝說了什麼話呢?+「我給自己留下了七千人,他們從來沒有屈膝崇拜巴力神+。」5 所以,現在的時期也是這樣。按著分外恩典的揀選+,有一群剩餘的人+出現了。6 既然是憑著分外恩典+,就不再是由於行為+,要不然,恩典就不再是恩典了+。
7 所以,怎麼樣呢?以色列人熱切渴望的,他們沒有得著+,只有蒙揀選的人得著+,其餘的人都變得麻木了+,8 正如經上記著說:「直到今天,上帝還是給他們昏睡的心+,叫他們有眼睛卻看不見,有耳朵卻聽不見+。」9 大衛也說:「願他們的宴席成為他們的網羅、圈套、絆腳石和報應+。10 願他們的眼睛昏暗,不能看見。願他們的背總是彎而不直+。」
11 所以,我要問,他們失足就完全倒下來嗎?+當然不是!其實由於他們的過失+,外邦人才能得救+,好激起他們發奮的心+。12 如果他們的過失能使世人富足,他們的衰減能使外邦人富足+,那麼,他們達到全數+,不是更能使人富足嗎?
13 我現在對你們外邦人說話。其實我奉派到外邦人+當中做使徒+,所以,我以我的職務為榮+。14 我這樣做,也許能激起我同胞發奮的心,拯救+他們一些人+。15 如果他們被捨棄+,世人就能跟上帝和好+,那麼,他們得蒙接納,不就等於從死裡復活嗎?16 再說,如果最早獻上的麵+是聖的,整團麵也就是聖的。如果根是聖的+,枝子也就是聖的。
17 可是,如果有些枝子被折下來,讓你這野橄欖被嫁接上去+,同享肥美的橄欖根+,18 你就不可沾沾自喜,自以為勝過那些枝子+。你如果沾沾自喜,就要想想,不是你托著根+,而是根托著你+。19 你說:「枝子被折下來+,是要讓我嫁接上去+。」20 不錯!他們由於不信+而被折下來,你卻由於有信心而站立得住+。不要再心高氣傲了+,倒要畏懼+。21 上帝既然不顧惜本來的枝子,也就不會顧惜你+。22 且看上帝怎樣既仁慈+又嚴厲+,對倒下的人,上帝是嚴厲的+,對你卻顯出仁慈。不過,你得繼續領受他的仁慈才行+,要不然,你也必被砍下來+。23 他們如果不是繼續不信,必也同樣被嫁接上去+,因為上帝能把他們再嫁接上去。24 你本是從野橄欖樹上砍下來,尚且能反過來接在園裡的好橄欖樹上+,何況本來就在好樹上的,不是更能接在原來的橄欖樹上嗎?+
25 弟兄們,有一個神聖祕密+,我不願意你們不明白,免得你們自以為聰明。這個祕密就是:以色列有一部分人要變得麻木+,直到外邦人的全數滿了+。26 這樣,全以色列+就得救,正如經上記著說:「救主將要從錫安出來+,消除雅各不敬虔的行為+。27 我除去他們的罪的時候,就跟他們立這樣的約+。」28 他們是好消息的敵人+,結果叫你們得益;可是在上帝的揀選安排裡,他們由於祖宗的緣故仍舊是蒙愛的+。29 上帝對於自己所作的恩賜和呼召,必不後悔+。30 你們從前雖然悖逆上帝+,可是你們因他們的悖逆+,現在就蒙了慈悲+。31 照樣,他們現在雖然悖逆上帝,讓你們蒙慈悲+,可是他們現在同樣也可以蒙慈悲。32 上帝任憑所有人悖逆+,讓他們不能自拔,正是要向所有人發慈悲+。
33 上帝的厚恩+、智慧+、知識多麼高深!+他的判決多難測透!+他的道路多難追尋!34 「誰知道耶和華的想法?+誰做過他的謀士呢?+」35 「誰先給了他,以至他非回報不可呢?+」36 因為一切都是由他而來,靠他而有,為他而立+。願榮耀永遠歸於他+。阿們。
12 因此,弟兄們,我憑著上帝的憐恤懇求你們,要把身體+像祭牲一樣獻上+,是活的+,是聖潔的+,是上帝所悅納的+。這樣,你們就是用理智+敬奉上帝+。2 不要被這個制度同化+,倒要更新思想而改變自己+,好察驗+上帝那良善、完美而又蒙他悅納的旨意+。
3 我憑著所得的分外恩典吩咐你們,不要自視過高+。既然上帝讓各人有不同程度+的信心,各人就要照著自己所得的信心+來衡量自己,務求思想健全+。4 比如說,一個身體有許多部分+,各部分不都有相同的功能。5 同樣,我們這許多人跟基督聯合,構成一個身體+,各部分互相依賴+。6 我們按著所得的分外恩典+,各有不同的恩賜+。所以,說預言的,就該照著獲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7 服務的,就該致力服務+;教導的+,就該致力教導+;8 勸勉的,就該致力勸勉+;分配的,就該慷慨大方+;督導的+,就該懇切認真;對人慈悲的+,就該歡欣樂意。
9 你們的愛+,不該虛偽+。惡要痛恨+,善要持守+。10 要彼此以溫情相待,存弟兄之愛+,帶頭互相尊重+。11 做事不要懶散+。要靠著聖靈滿腔熱誠+。要竭力為耶和華效勞+。12 在希望中要歡喜+,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堅持不懈+。13 聖民貧乏,就要接濟+。要努力表現好客精神+。14 人迫害你們,就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要咒詛+。15 要和歡樂的人一同歡樂+,和哭泣的人一同哭泣。16 你要關心別人,像關心自己一樣+。不要心高氣傲+,倒要甘於卑微+。不要自以為聰明+。
17 對誰都不要以惡報惡+。所有人看為美好的事,要立志去做。18 只要自己做得到,就要盡力跟所有人和睦相處+。19 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只要聽憑上帝發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必伸冤,也必報應,這是耶和華說的+。」20 相反地,「你的仇敵餓了,就要給他吃;渴了,就要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火炭堆在他的頭上+」。21 不要被惡所勝,總要以善勝惡+。
13 在上當權的+,人人*都要順服+,因為權柄+無不出於上帝+。目前的當權者都在上帝的安排下+,各在其位+。2 所以,人反對當權者,就是跟上帝的安排作對。作對的人必自招刑罰+。3 行善的人不用懼怕統治者,作惡的人才要懼怕+。你想不用懼怕當權者嗎?你只要不斷行善+,就必受當權者讚許,4 因為當權的是上帝的僕人,對你有益+。但你作惡+,就該懼怕,因為當權的不是徒然佩劍。他是上帝的僕人,向作惡的人施刑降怒+。
5 所以,你們實在理應順服,不但是因為怕憤怒,也是為了良心的緣故+。6 你們也該納稅,因為他們是上帝的公僕+,專責執行這個職務。7 各人所當得的,你們都要清還:要求納稅的,向他納稅+;要求進貢的,向他進貢;要求敬畏的,就敬畏他+;要求尊重的,就尊重他+。
8 你們一點也不要虧欠人+,只有彼此相愛才是你們要互相虧欠的+。因為愛人的,就實現了律法+。9 其實律法說的「不可通姦+,不可殺人+,不可偷竊+,不可貪婪+」,或是別的誡命,都包括在「要愛人如己+」這句話裡面。10 愛人+就不傷害別人+,所以,愛心完全體現了律法+。
11 你們也要這樣做,因為你們知道現在是什麼時期。現在是你們該睡醒的時辰+,因為我們現在比當初成為信徒的時候,更接近得救了+。12 黑夜已深,白晝+將近。所以,我們該脫下黑暗的行為+,佩帶光明的武器+。13 我們該行事端端正正+,像在白晝一樣。我們絕不狂歡酗酒+,不耽於苟合無恥的事+,沒有紛爭嫉妒+。14 要穿上主耶穌基督的品格+。不要預謀滿足肉體的慾望+。
14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樂意接納+,可是不要為他內心的疑問斷定是非+。2 有人相信什麼都可以吃+,但軟弱的人只吃蔬菜。3 吃的人不該小看不吃的人+,不吃的人也不該妄斷吃的人,因為上帝樂意接納他。4 你是誰,竟然妄斷別人的家僕?+他站住還是跌倒,都是他主人的事+。老實說,他必獲得扶持站立得住,因為耶和華能使他站立得住+。
5 有人認為這日比那日特別+,也有人認為每日都一樣+。各人只要心裡堅信不疑,那就好了。6 守日子的人,是為耶和華而守。吃的人,是為耶和華而吃+,因為他感謝上帝+。不吃的人是為耶和華而不吃+,他也感謝上帝+。7 事實上,我們沒有一個人只為自己而活+,也沒有一個人只為自己而死,8 因為我們活是為耶和華而活+,死也是為耶和華而死+。所以,我們是活是死,都屬於耶和華+。9 基督死而復生+,正是要成為死人+和活人的主+。
10 可是,你為什麼妄斷你的弟兄呢?+又為什麼小看你的弟兄呢?我們所有人都要站在上帝的審判座前+,11 因為經上記著說:「耶和華說:『我以我的永生發誓+,萬膝必向我下跪,萬口都要公開承認上帝+。』」12 這樣,我們各人都要為自己的事向上帝交賬+。
13 所以,我們再也不該彼此妄斷+,倒要下定決心+,總不把絆腳石+或使人失足的事放在弟兄面前+。14 我靠著主耶穌知道而且深信,沒有一樣東西本身是污穢的+,惟獨誰認為污穢,對誰來說才算污穢+。15 你如果因食物而使弟兄不安,就不是順著愛心行事了+。基督已經為他而死,你不要因你的食物而把他毀了+。16 所以,不要讓人因你們的善行而誣衊你們,17 因為上帝的王國+不在於吃喝+,只在於靠聖靈而有的正義+、和平+、喜樂+。18 在這方面竭力為基督效勞的人,是上帝所悅納的,也是人所嘉許的+。
19 所以,我們應該追求促進和睦的事+,追求彼此強化的事+。20 不要再為了食物而破壞上帝的作為+。一切固然都是潔淨的,但如果有人明知可能叫人失足,還是去吃,就招致損害了+。21 無論是吃肉,是喝酒,還是任何事,如果能使你的弟兄失足,就一概不做才好+。22 你所信的事,你只在上帝眼前自己信就好了+。人在自己認為對的事上能不自責,就有福了。23 可是,人如果存著疑心吃,就被定罪了+,因為不是出於信心而吃。的確,凡不是出於信心做的,都是罪+。
15 可是,我們堅強的人,應該承擔不堅強的人的軟弱+,不該總是取悅自己+。2 我們各人都應該取悅別人,讓別人得到好處,受到強化+。3 因為連基督也沒有取悅自己+,反而像經上所寫的:「侮辱你的人所說的侮辱話,都落在我的身上+。」4 從前寫下來的話+,全是為教導我們而寫的+,好讓我們藉著忍耐+,藉著聖經所帶來的安慰+,可以懷有希望+。5 但願賜人忍耐和安慰的上帝,使你們彼此都有基督耶穌的思想態度+,6 好使你們齊心一意+、一口同聲榮耀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
7 所以,你們要彼此樂意接納+,就像基督樂意接納了我們一樣+,好把榮耀歸於上帝。8 我說,基督為了表明上帝的話真實可靠+,就成了受割禮的人+的僕人+,為要證實上帝對他們列祖所作的應許+,9 也要叫列國的人+因上帝的慈悲而把榮耀歸於上帝+。經上記著說:「所以我要在列國中公開承認你,又要歌頌你的名+。」10 又說:「列國啊,你們要和上帝的子民一同歡欣+。」11 又說:「萬國啊,你們都要讚美耶和華,萬民都該讚美他+。」12 以賽亞也說:「將來必有耶西的根+,就是那興起來統治列國的+。列國的人都必仰望他+。」13 但願賜人希望的上帝因為你們相信,就使你們滿懷十足的喜樂與平安,好使你們靠著聖靈的力量大有希望+。
14 我的弟兄們,我本身也深信,你們自己充滿良善,具有一切知識+,又能彼此勸戒+。15 可是在某些事上,我在信裡對你們寫得特別率直,像要再次提醒+你們似的。因為上帝賜給我分外恩典+,16 要我做基督耶穌的公僕,奉派到外邦人當中+,執行上帝好消息的聖務+。這樣,外邦人就可以成為得蒙悅納的祭物+,靠著聖靈成聖了+。
17 所以,我在上帝的事上+,可以靠著基督耶穌歡喜+。18 別的事我不敢提了,只提基督通過我而做的一件事+。他藉著我的言行+,19 用神跡異兆的力量+,又用聖靈的力量,使外邦人服從真道+。所以我從耶路撒冷起周遊各地+,直到以利里古,徹底傳講基督的好消息+。20 我就這樣立下目標,凡有人傳過基督的名的地方,我都不去宣揚好消息,免得在別人的根基上建造+,21 反而像經上所寫的:「對他一無所聞的,將要看見;沒有聽過的,將要明白+。」
22 我也多次遇上阻礙,不能到你們那裡去+。23 可是目前在這一帶,再沒有未聽過好消息的地區,而且這幾年來,我一直盼望+,24 只要有機會前往西班牙+,就順道到你們那裡去,希望能先跟你們見面交往,稍微滿足我的心願,然後讓你們送我一程+。25 不過,我現在要到耶路撒冷賙濟聖民去了+。26 馬其頓和亞該亞的人+樂意捐錢接濟+耶路撒冷聖民中的窮人。27 他們固然很樂意這樣做,但其實也欠了那些人的債,因為外邦人既然分享了猶太人屬靈的好處+,也就有義務在物質上接濟他們眾人+。28 所以,我辦完這件事,把捐款+安全送到他們那裡以後,就要經過你們那裡往西班牙去+。29 我也知道,我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一定把基督所賜的厚福帶給你們+。
30 弟兄們,我憑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憑著聖靈所激發的愛心勸勉你們+,要和我一同殷切地向上帝禱告,為我的事祈求+,31 好使我獲得解救+,擺脫猶地亞那些不信的人,也使我為耶路撒冷擔任的職務+,得到聖民悅納+。32 這樣,我照著上帝的旨意,喜樂地到你們那裡去的時候,就能與你們同得安舒+。33 願賜人平安的上帝與你們所有人同在+。阿們。
16 我向你們推許我們的姊妹菲比,她是來自堅革里+會眾的僕人+。2 你們要因為主而接待她+,給予聖民當得的禮遇,在她需要你們協助的事上協助她+,因為她親自維護過許多人,也維護過我。
3 請代我向百基拉和亞居拉問好+,他們和我一同為基督耶穌工作+。4 他們曾經為我的性命*冒險,連自己的頭顱也不顧+。不但我感謝他們,連所有外邦人的會眾也感謝他們+。5 請也向他們家裡的會眾問好+。請向我所愛的以拜尼杜問好,他是在亞細亞獻給基督的最早收成+。6 請向馬利亞問好,她為了你們多多勞苦。7 請向安多尼古和猶尼亞問好,他們是我的親戚+,也是我坐牢時的同伴+,在使徒當中有好名聲,跟基督聯合+的歲月也比我長。
8 請代我向暗伯利問好+,他是我在主裡所愛的。9 請向耳巴奴問好,他和我們一同為基督工作。請向我所愛的士大古問好。10 請向基督手下蒙悅納的亞比利問好+。請向亞里斯多博家裡的人問好。11 請向我的親戚+希羅天問好。請向拿其蘇家裡信主的人問好+。12 請向杜菲拿和杜富莎問好,她們都為主辛勞。請向我們所愛的彼息問好,她為了主多多勞苦。13 請向主手下蒙揀選的魯孚和他的母親問好,她也是我的母親。14 請向亞遜其圖、弗勒干、赫耳墨斯、帕羅巴、赫瑪和他們那裡的弟兄們問好。15 請向非羅羅古和猶利亞,尼瑞斯和他的姊妹,還有奧林巴和他們那裡的所有聖民問好+。16 你們要用聖潔的吻彼此問好+。基督的所有會眾都向你們問好。
17 弟兄們,有些人行事跟你們所學的教誨背道而馳+,引起分裂+,使人失足。我勸你們要注意他們,避開他們+。18 這種人不是我們主基督的奴隸,而是自己肚子的奴隸+。他們說話油滑+,阿諛奉承+,誘惑老實人的心。19 你們的服從,眾人都注意到了+。所以我為你們歡喜。不過,我希望你們在善事上有智慧+,在惡事上+卻清白無邪+。20 賜人平安的上帝+不久就要把撒但壓碎+在你們腳下了。願你們常有我們主耶穌的分外恩典+。
21 我的同工提摩太向你們問好。我的親戚+路求、耶孫、所西巴德也向你們問好。
22 我這代筆寫信的德提,也向你們信主的弟兄問好。
23 招待我和全會眾的該猶+向你們問好。在城裡+當主管的以拉都向你們問好,他的兄弟夸圖也向你們問好。24 ---
25 上帝+能依照我所宣揚的好消息和有關耶穌基督的信息,按著神聖祕密的啟示+,使你們堅定不移。悠悠歷代以來,這個神聖祕密一直祕而不宣。26 現在,奉永恆上帝的命令,這個祕密已經通過先知所寫的聖經公開,在萬國中顯明出來+,好叫眾人憑著信心而服從真道+。27 願榮耀+通過耶穌基督+永遠歸於獨一全智的上帝+。阿們。
「命」,希臘語:普緒克。見附錄2。
「人人」,希臘語:每個普緒克。見附錄2。
「性命」,希臘語:普緒克。見附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