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罪祭 舊譯「贖愆祭」。指一種為了個人犯的罪而獻的祭。跟其他贖罪祭稍有不同,悔改的犯過者獻這種祭是為了表明,他承認自己犯的罪冒犯了上帝或侵犯了法典之約賦予他人的權利;或者是為了請求恢復自己因犯罪而失去的權利,這些權利是法典之約賦予的。獻這種祭也是為了免除犯罪招致的懲罰。(利7:37;19:22;賽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