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賺錢的行業
每天收入500至700美元,一星期做七天,聽起來是否很令人羨慕?什麼會使一位男子放棄這種賺錢生意去受雇成為大廈管理員呢?
在美國路易士安那州士里浦特舉行的耶和華見證人區務大會中,一位男子敘述他如何及為何作出這樣的改變。他解釋說:
『我在犯罪的環境中長大。甚至在作學童時我已領導一群小流氓毆打威嚇同學,強迫他們交出午膳費。
『在長大之後,我的兩位長兄從事大廈管理業務。其中一人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之後自己也成為見證人。他幫助另一位與他同學的兄長也成為見證人。可是我的三哥是個歹徒兼職業罪犯。而我則跟隨他的腳蹤而行。
『我們二人從事服毒活動。藉著售賣海洛英,我每天可獲得500至700美元,一星期七天。對我來說,金錢並不算什麼。有時我去探視成為見證人的長兄;我取出大疊百元美鈔向他誇耀,並想送點錢給他。他卻堅決拒絕接受,因為他知道金錢的來源。同樣地,他也拒絕我送給他那大家庭的食物和衣服。
『在1954年我和三哥一起被捕,以販毒罪名被判入獄。雖然我個人仍未對兩位兄長所謂的「真理」發生興趣,但我在獄中卻對聖經頗感興趣,因為同獄的人很喜歡談論政治和宗教。為了在辯論宗教時爭勝,我寫信給一位兄長,要求一些聖經書籍。他親自到獄中探視我,並帶來一本在各大題目之下列出許多經文的書。我開始在辯論時輕易取勝。我的兩位見證人兄長也開始每星期來探我,並教導我更多的聖經知識。
『我在1956年從聯邦監獄獲釋,當時我已意識到這個世界的偽善和缺乏愛心。於是我開始與耶和華見證人研究聖經及前往王國聚會所參加所有聚會。我以前所認識的吸毒朋友對我所採取的途徑感覺大惑不解。有時我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組外傳道工作,站在街頭宣傳《守望台》和《儆醒!》雜誌。有些以前相識的吸毒者駕車經過,他們兜兩三個圈子想看清楚我是誰。他們仍然不信我已經革面洗心;他們甚至前來想向我購買毒品,認為我僅是「掛羊頭賣狗肉」,其實想兜售海洛英而已。不用說,他們失望而去時更加大惑不解。
『過了相當時候,我也成為一個耶和華見證人。我從事與兩位兄長相同的職業,作大廈管理員。這種職業固然不像舊日生涯那麼賺錢,我卻感到真正的滿足,因為我能夠維持家人生活,而且有權利在當地小組作主持的傳道員。』
這人放棄了容易賺錢的販毒生涯,以求『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要]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