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的律法仍然生效
加里福尼亞州幾個老人團體成功地使用他們以為是應付今日物價飛漲的新穎方法。他們請求食物商人給他們那些通常會被棄掉的不足重量,或稍為損壞的食物,同時,他們獲得農夫的許可拾取在收割後剩餘在田中的農作物。這真的是新穎的方法嗎?不,這項安排存在了已有3,000年之久——你可以在聖經的摩西律法中找到這項安排。律法規定收割時的遺穗要留在田中給境內的窮人拾取。一位農夫評論說,「他們並不是不勞而獲,反之,他們要在田中自己拾取。」一位食物包裝公司的職員宣稱:「如果有更多人懷著這種想法,這個世界會成為一處更適宜居住的地方。」——見利未記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