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貞之優越
今日普世各地的道德標準均日趨低落。愈來愈多已婚的人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性關係。但研究顯示大多數犯姦淫的人並不快樂。
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州大學的社會學教授C.B.布祿德力說,在「數以千計的社會中譴責不貞」的古老道德禁令是有充分根據的。他說:「這些傳統的道德禁令是基於與人倫有關的若干基本[真理]的。其中包括一項原則,就是人若缺乏對社會契約的尊重,就沒有社會能夠產生作用;而除非締約的雙方均忠於契約,否則沒有任何契約會有任何價值。」
這位社會學家說,同意遵守一項「像金規那樣的優越原則在我看來可以抑制任何可能有損別人的行動[例如姦淫]。雖然我見過不貞所能導致的悲傷痛苦,但我卻從未見過有人被忠誠所毀。」
在列出不少其他論據之後,他下結論說:「為了這一切理由,我斷定忠於婚姻對個別的人、家庭及對整個社會結構均大有價值。」這種觀點與婚姻的始創者耶和華上帝所懷具的一致,他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上帝必要審判。」——希伯來書13:4;箴言5:1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