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慧的設計抑或偶然巧合——哪一樣?
我們周遭的生物是由於聰慧的設計,抑或凡物皆是偶然機遇所致的呢?在這項問題上有兩個分野可以考慮。
提倡生物藉偶然機會或「盲目力量」作用而存在的理論家,認為生物的存在是由於無數事物的綜合或巧合所致。這意味到完全由適當的化學物質本身形成適當的分量,在精確的溫度、濕度和其他因素之下,經過所需的時間長度而成。再者,這些巧合的事件還要繼續下去或以無數次的重複,使地球上的生物開始和延續。
相信生物是設計所致的人則認為生命具有聰慧的目的。每種生命形式都是整體中的重要單位,所有生命形式均互相依存。各種各類生物所表現本能、機能或裝備,一方面作為捕食,另一方面作為繁衍種族,表明這一切不是出於生物本身的智慧——事實上,這是遠超乎任何事物甚至聰慧的人所能想像或計劃的。
相信生物由巧合而存在的人承認機遇發生的可能性十分渺茫,不錯,它比天文數字還難以估計。可是,他們說,若有足夠的時間,則每一種綜合都可以產生。
然而,「巧合」的理論無法解釋何以偶然的變化在今日不能大量觀察得到。科學家採用進步的步驟去作研究,並以自己先前的實驗或其他科學家的研究為根據。他同時按照已知的自然律則而進行。例如,他不相信在同一的情況之下,某種化學綜合在今天的反應會與昨天的不同。因此他對自己的所謂化學定律是具有信心的。但這種信心卻與巧合理論或「盲目力量」作用互相矛盾。
地球上的生物,不論植物和動物,都複雜得驚人。可是,在延續生命的裝備上——方法的繁多,一切方法所表現的智巧和充分效果——更有理由令人嘆為觀止。
為什麼每個人都要考慮生命是聰慧的設計抑或憑機遇而來這個問題的證據呢?原來,一個人的生活方式以及對同胞的關係深受他對生命來源的看法所影響。因此,在這項問題上避免至低限度在大量證據中徹底衡量一小部分證據之前採取最後立場是好的。這樣行便會開始觸到真理,唯有真理才可以滿足人的理知。以下兩篇文章會提出一些證據,讀者可從證據中得到理智方面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