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與教會
關於投票使賭博合法化,羅馬天主教會向教友提出什麼勸告呢?據《國家天主教新聞報》報導,「向教會尋求指引的天主教徒通常發覺教廷的態度模稜兩可——時常因為教會本身所舉行的合法賭博每年為教會帶來許多百萬美元的收入。」該報並且補充說:「教會通常並不譴責賭博;教會領袖則只譴責『過度的』賭博。教會的公開立場並不首尾一貫:在美國的新澤西州,紐華克大主教區反對1974年和1976年的複決投票,該項投票終於准許大西洋城設立賭場;在包括大西洋城的甘頓主教區,主教則說這個問題需由每個投票者自行決定。」
教會所贊助的賓果遊戲又如何呢?這些遊戲若像教堂所聲稱一般僅是娛樂而已,為什麼需要設有巨額的「獎金」呢?有些獎金據報高達1,500美元。紐約的天主教教士威廉·伯萊利承認說:「我們本不應當舉行賓果——只是我們必須支付開銷和津貼學校。」
不論教會當局是否願意將賓果稱為賭博,1976年檢討國家對賭博政策委員會所作的報告聲稱,「慈善性的賓果……與商業性的[賭博]無異……因此本委員會建議為了管制的目的,在兩者之間並不作出任何區別。」
敬畏上帝的人體會到一切形式的賭博均助長貪婪,而「貪婪的」與「勒索人的」「都不能承繼天主的國。」——哥林多前書6:10,《天主教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