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帝的工作為我們最大的喜樂
有許多活動,特別是在懷著人道的動機時,會為從事它們的人帶來相當的喜樂。但是這些活動中的任何一種,甚至所有的合起來,所帶來的喜樂都無法與上帝的工作或崇拜所帶來的滿足和快樂相比。不錯,正如上帝預言,「我的僕人因心中高興歡呼。」——以賽亞書65:14。
基督徒的喜樂乃是因為知道自己正做著取悅上帝的事而得到的一種滿足和愉快之感。它來自我們知道自己正從事著造益他人的善工,擴展上帝的權益和顯揚他的聖名。意識到這些事會為我們帶來一種知足的愉快心情和恆久的內心安寧。——腓立比書4:4。
我們若想以上帝的崇拜和工作為我們最大的喜樂,我們就必須將思想集中在能夠為我們帶來喜樂的事上。如果我們只想著不愉快的事或經驗的話,我們自然不能期望得到喜樂。反之,我們必須以一種積極的眼光去看我們的傳道工作,見到它在實現上帝的旨意,在將世人甄別出來,在為上帝的名和他的王國作一見證與及證明我們的忠誠方面所獲得的成就。
我們可以怎樣表示我們以上帝的工作為我們最大的喜樂呢?藉著想念它,一有機會便談及它,並把上帝的王國置於首位。(馬太福音6:33)我們同時可以盡量將從事俗世事務和娛樂的時間撥作參加聚會,作個人研讀和參加傳道之用。(以弗所書5:15,16)我們也應該愛惜自己的體力,避免狂飲濫食,遲睡和過分的刺激等,因為這些事會無謂地消耗我們的體力。我們將體力用來從事上帝的工作和造就我們的弟兄及我們自己會有益得多。——哥林多前書9:25。
當然,我們也可以藉著慷慨和甘心地按自己的能力捐輸以表明我們將上帝的崇拜視為我們最大的喜樂,因為我們記得我們付出越多,所獲得的喜樂便越大。——路加福音21:1-4;使徒行傳20:35;哥林多後書8:12;9:7。
最後,讓我們不要忘記良好的內心情況對於以上帝的崇拜為我們最大的喜樂也非常重要。——以賽亞書65:14;箴言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