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表示對真理的體會
對真理的體會可以用很多方式表達出來。法羅群島一個有四個孩子的父親與見證人研究聖經已有很久。雖然他妻子有自己的教會,她卻在他們研究聖經時坐在一旁聆聽,並逐漸參加討論,最後她決定採取一個重大的步驟,與她以前的教會斷絕來住。現在她和丈夫都離開了大巴比倫,他們同時決定不將屋內一個小房間租給世俗的人而將其留給一對特別先驅傳道員夫婦住。正如他們說:「由於你們的工作,你們配得到適當的居住環境。」現在在有聚會舉行的晚上你可以看見有九個人離開這間屋到同一個目的地,因為特別先驅傳道員一家有三個人,而這個新認識真理的家庭則有六個人;他們都一同去參加聚會。——《1969年耶和華見證人年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