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函
● 提多書3:5所論及的『為我們帶來生命的洗』是什麼?——美國一讀者問。
使徒保羅是指成為受膏基督徒的人而言,他寫道:「但到了上帝我們救主的恩慈,和他向人所施的慈愛顯現的時候,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藉著[為我們帶來生命]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3:4,5。
『為我們帶來生命的洗』同時可能被譯成「重生的洗,」或「再生的洗。」所以,這種洗必定是一種引致重生或再生的潔淨。約翰一書指出這種潔淨是由什麼帶來的:「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論到耶穌基督,啟示錄1:5說:「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以弗所書2:1所說的話也證實這種除去罪孽的潔淨帶來一種新生:「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同時請參閱以弗所書2:4,5和歌羅西書2:13,14。
當然,藉耶穌的血帶來的潔淨不僅限於受膏的基督徒。並非唯獨他們才從上帝賜下愛子對人表現的仁慈和愛心得益。受了膏的使徒約翰寫及耶穌基督說:「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翰一書2:1,2)與此一致地,啟示錄7:9,14描述有一「大群人」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因此根據耶穌的血,這「大群人」在耶和華上帝面前獲得一個清潔的地位。但是,正如提多書第3章的上下文表明,這一「大群人」並不是那裡所說經歷『帶來生命的洗』的人。
提多書3:5將『帶來生命的洗』置於『被聖靈更新』之前,這表示此種洗是在受聖靈所膏之前發生的。一個人若要被上帝收納為屬靈的兒子,他就必須被認為或宣告為義,那便是說,他必須獲得上帝完美屬人的兒子的身份。這乃是因為耶和華上帝是完美和聖潔的,他無法接納任何不潔的人作他的兒子。可是根據耶穌所流出的血,他可以將有罪的人算為無罪。正如使徒保羅寫道:「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馬書8:1,2,33。
由此可見耶和華上帝潔淨或「洗」淨與他產生父子關係的人。他將耶穌的贖價祭物的裨益應用在他們身上,用他兒子的血「洗」淨他們。藉著這種「洗」使他們被算為義,他們獲得上帝完美屬人的兒子的地位。這使他們處於『藉聖靈更新』的地位,成為上帝由靈所生的兒子。他們成為『新的受造物。』——哥林多後書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