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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守》76 2/1 74-7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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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台宣揚耶和華的王國-1976年
《守》76 2/1 74-75頁

為什麼有些罪無可赦免?

德國詩人海涅在彌留之際。回顧他那放蕩不羈的一生。他這樣安慰自己說,「上帝會寬恕我的,這是他份內事」。海涅這番話不外是摹仿一世紀前英國詩人普伯所說:「犯罪是人性;恕罪是神性。」

無疑耶和華上帝樂於赦免人的罪過。因此彌迦先知寫道:「上帝阿,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摩西及大衛亦同證上帝樂意赦免人的罪。——彌迦書7:18;出埃及記34:6,7;詩篇103:2,3。

可是我們卻不應由於這些經文便斷言上帝如此喜愛憐憫,以致他願意赦免一切罪過,無論是屬於什麼性質的罪。為什麼不應這樣說呢?因為耶和華不獨是一個仁愛的上帝,並且還兼具智慧與公平的品質。他若赦免一切罪過,便可說是不智亦不公平了;但上帝的律法卻是智慧公平的,藉此宇宙的和平與秩序才得以維持。

上帝若赦免一切罪的話,他便等於鼓勵人犯罪了。事實上,這樣行僅會使他的律法變成一紙空文而已。怎會如此呢?舉例來說,若所有犯了交通條例的人均獲得赦免,又何必訂下任何這類的律法呢?

耶和華上帝把人造成具有自由意志的生物,意即他賜予人明辨事理的能力,使人能夠看出服從上帝的律法而作對的事與不服從上帝而作錯事之間的分別,而人有自由選擇跟從那一條途徑。然而,既有選擇的自由,人就必須為自己的行動對上帝負責。因此,耶和華上帝對摩西論及他偉大的慈愛及樂意赦罪時繼續說,「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可是耶和華在此所論及的卻不是永遠毀滅懲罰。——出埃及記34:7。

但是,使徒約翰卻說有些罪是「至死的」,意即這樣的罪配受永遠的毀滅,其他人若為此祈求赦免則屬徒然而已。(約翰一書5:16,17)究竟什麼決定一種罪可以抑或不可以赦免呢?這視乎罪的性質和環境而定。不蒙耶和華赦免的罪無疑包括亞當和夏娃所犯的罪。上帝訂下一條簡單的誡命以考驗他們的體會;上帝吩咐他們不可吃某棵樹上的果子;並且警告他們若吃了便會導致什麼惡果。他們是被造成身心完美的。他們蓄意及自願地違反了上帝的誡命。他們既不能自稱出自無知,像後來使徒保羅可以承認一般,也不能聲稱遺傳到不完美和犯罪的傾向,像大衛王可以聲稱一般。既然如此,上帝有什麼理由要赦免亞當和夏娃的罪呢?絕對沒有!

無疑在各種不可饒恕的罪當中,最為人所知的例子之一是加略人猶大所犯的罪。猶大追隨耶穌左右有兩年或以上的時間;他聽過耶穌的教訓,目睹他施行奇跡,並且知道耶穌是上帝的兒子。他亦必然見到整隊傳福音者都是誠懇,忠實和不自私的人。猶大雖明瞭一切,卻仍是個偽善、自甘墮落、明知故犯的竊賊。他出賣耶穌並非僅因貪慾而是發自怨恨,因為耶穌贊成自己受人以貴重香油所膏一事。當時耶穌的門徒將錢交託猶大照管,把錢花在香膏上使猶大失去另一盜款機會,因此令他感到惱怒。他的心已硬到無法自拔的程度,因此已不可能向上帝表示懊悔或懇求寬恕了。由於這些理由,耶穌稱他為「滅亡之子」。——馬太福音26:6-16;約翰福音12:1-8;17:12。

文士和法利賽人逼害耶穌及要求將他處死也犯了不可饒恕的罪。從耶穌的教訓及施行的奇跡,他們可以看出耶穌是上帝差來的。(約翰福音3:2;14:11)可是由於耶穌揭發他們的偽善,並且威脅到他們為了自私的目的而操縱民眾,他們遂惡毒地說他所行的事是靠魔鬼撒但之助而行的。論到他們的罪,耶穌說:「凡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馬太福音12:31,32。

不錯,這些人看見上帝的聖靈作用在耶穌身上——使他能夠趕鬼,治病及復活死者——但卻嘲笑他靠魔鬼的能力幹這些事,他們的確褻瀆了上帝的聖靈。耶穌的確有理由嚴詞譴責他們說:「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磯漢那]的刑罰呢?」——馬太福音23:33。

真正的基督徒必需留意避免犯不可饒恕的罪,使徒保羅的話清楚表明這事:「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又於聖靈有分,……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上帝的兒子重釘[受苦柱],明明的羞辱他」。又說:「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慣常]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唯有……等候……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希伯來書6:4-6;10:26,27。

基督徒能夠犯一些上帝不願饒恕的罪,這件事實應對所有基督徒提出一項有益的警誡,促使他們防衛自己的心以免犯這樣的罪。可是請留意,除了完美的亞當夏娃的事例之外,無可赦免的罪總是涉及慣常的犯罪而非僅是犯一次罪。例如有些基督徒在納粹德國及在來比利亞因抵受不住壓力而妥協,事後卻悔改而顯然得蒙耶和華上帝寬恕。大衛王及使徒彼得雖曾犯過嚴重的罪都得到上帝赦免。可是他們卻並非慣常犯這些罪。

祇要我們對所犯的罪真正感覺痛心,並且懇切悔改及努力改善務求達到上帝的標準,我們便可以從以下的話得到安慰:「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上帝在光明中,……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一切的罪?不錯,當我們行在光中時所可能犯的一切罪,因為行走在光中的人並不可能同時蓄意地慣常犯不可饒恕的罪。(約翰一書1:7)我們還可以感到安慰的是,耶和華是富於了解及樂於通過基督向人表現憐憫的。——詩篇103:8-14;彌迦書7: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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