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一個新名稱』
很多世紀以來,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各教派均採用「舊約」和「新約」這兩個名稱來描述聖經的希伯來文和希臘文部分。論到這件事,《國家天主教記事報》最近說:「『舊約』這名稱難免產生一種低劣和不合時宜的氣氛」,因此「需要一個新名稱」。
這是真的,因為上帝的道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都是有益的。」(提摩太後書3:16)因此聖經乃是一本完整的著作。它的訊息是首尾一貫的。希伯來文聖經立下希臘文聖經的基礎。兩部分均含有正在應驗或行將應驗的預言。聖經中沒有一部分是不合時宜或陳「舊」的。
該天主教刊物建議說:「『希伯來文聖經』一詞比『舊約』遠較可取。」它也提議用「基督教聖經」這名稱來稱呼希臘文的部分。
耶和華見證人一向均懷持這個觀點。正是為了這緣故,在他們的《新世界聖經譯本》以及他們的所有刊物中,他們均以「希伯來文聖經」和「基督教希臘文聖經」稱呼聖經的這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