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聖經所感動而改弦易轍
哥頓和綺韋特是去年在圭亞那受浸的人中的兩個。為了符合資格,他們曾作出很大的改變。接觸到真理之後僅數週,他們已不再行通靈術。(哥頓以前是教堂的教士。)他們不再販賣大麻和香煙,也不再從事黑市買賣和偷電。他們不再穿著奇裝異服,也不再不修邊幅。他們曾未經合法結婚而同居了七年。哥頓解釋說:「我一獲知自己冒犯了上帝,就決定要依法結婚。」究竟什麼促成了這些改變呢?他們第一次參加聚會便對見證人經常引用聖經一事獲得很深印象。與他們研讀的見證人也博引聖經去幫助他們明白上帝對他們所做的事懷有什麼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