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與教士
約翰·考恩醫生在逾115年前寫了一本書,該書名為《使用煙草與純潔、貞潔及良好健康的關係》。關於煙草對人的害處,特別從近年來所獲悉的資料來看,考恩醫生對教士使用煙草一事所作的評論頗具遠見;他的話也對今日所有渴望事奉上帝的人適用。考恩醫生在該書的第4章論及使用煙草對道德所生的影響,他評論說:
「事實清楚表明,使用煙草對身體無益,同時也必然對道德有害。原因是,按照生理學法則,『但凡能夠敗壞或刺激身體的東西,也同樣能夠敗壞神經系統,繼而影響腦袋,敗壞思想能力。』那便是說,無論人利用還是濫用自己的身體,這都會影響他的思想能力——他的意念、他的言談、他的行為。煙草這個名字和一切與它有關的東西都是骯髒的。這還沒有將它的害處計算在內。既是這樣,試問清潔、純淨、公平、道德感以及德行又怎能在心裡產生和培養呢?試想像一下——若能想像到這個情況的話——基督一方面在地上過著堪作模範的生活,教導群眾並傳講純潔、貞潔、愛心和善行,但另一方面他卻抽煙、聞鼻煙及嚼煙草。這樣的想法是否聽來有點褻瀆神聖呢?可是,那些以跟從、宣揚並講解基督的律法教義自居的傳教士卻以骯髒有毒的煙草玷污他們 的身體,污染他們 的心靈。這些人和他們的跟從者能夠仿效基督,過一種道德高尚的生活嗎?我認為絕不能。
「你若能夠,試試將一個貪食、酗酒、使用煙草的人與內心的聖潔連在一起?這樣的組合實在有點不自然,令人反感,甚至討厭。一個人的身體慾望和外在感官若受到破壞,他的內在為人,他的道德感也會隨之變成卑劣。純潔的心靈是不會住在一所骯髒的房子裡的。物質東西與屬靈事物之間存著一種自然的對應;因此,前者的特質將後者的特性反映出來。一位宗教導師同是煙草的奴隸,……他也許坦白承認,使用煙草是有害的惡習,在道德上是不對的行為;可是,在他心裡卻不時湧起一股衝動,他肢體內的律,就是人為的律,促使他永無休止地繼續從事這種惡習。他與生俱來的理智和良知加起來也不及這種人為的律強大。使用煙草豈不是明顯地違反了上帝在我們體內所制定的律法嗎?不論我們違反上帝律法中的哪一條,這不都是罪嗎?一個人若慣常違反上帝某條律法,那麼,違反其他律法豈不也容易得多嗎?最後,人若以自己的行為向同胞舉薦一種違反身體律則的生活,他仍可算是道德教師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