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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可以怎樣幫助聖經學生獲得受浸的資格而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
最有效的方法是藉著(1)主持一個經常和有進步的家庭聖經研究,(2)鼓勵對方經常參加小組每週的五個聚會及參與評論,(3)他們一旦具備聖經所訂的資格,就幫助和訓練他們在組外傳道作有意義的參與。
耶穌基督吩咐他的跟從者要使人作他的門徒,為其施浸及教導他們遵守他的命令。這項使命直至今日仍然生效,從耶穌的這句話足以見之:「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門徒是一個接受和積極提倡另一個人的教訓的人。因此,受浸的人不但必須對聖經的真理獲得基本的知識,同時應當已憑著他們在生活上所跟從的途徑表明他們明白及遵守耶和華的公義標準。除此之外,身為耶穌基督的門徒,他們承認耶和華的顯形組織和耶穌基督通過『忠心而有見識的僕人』所行使的權柄。(太24:45-47;徒1:8)由於意識到時勢的緊急,他們已加入耶和華的百姓的行列,合力執行耶穌所始創和委派給門徒的工作。(路8:1;太24:14)這些門徒所受的水浸禮乃是表明他們已全心全意將自己呈獻給耶和華上帝的外表象徵。——可參閱詩篇40:8。
我們最好記住,我們要幫助聖經學生成為耶穌基督的門徒而非我們自己的門徒。如果由於個人的環境,可用的時間,天賦的能力或其他充分的理由,我們無法幫助聖經學生作出成為基督門徒所需的進步,我們就應當與長老討論這件事。他們也許能夠按照保羅在哥林多前書3:5-9所說的話提出切合實際的建議以幫助學生在靈性上繼續進步。
家庭聖經研究應當繼續到學生讀完《你能夠永遠生活在地上的樂園裡》和《團結一致地敬拜獨一的真神》這兩本書。即使學生在未讀完兩本書之前即已具備資格而受了浸,他們仍應當將這兩本書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