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道工作——光榮的特權
1 成為好消息的服事者是耶和華賜給我們的一項光榮特權。(羅15:16;提前1:12,《新世》)你有這種看法嗎?即使你從事這件工作已有相當時間,或者因此受人譏嘲,千萬不要容許這些事削弱你對傳道工作的重視。持有上帝的名字乃是無上的光榮,因為只有少數人才享有這項特權。那麼,我們可以怎樣增加自己對這項特權的體會呢?
2 不是人人都賞識我們所從事的傳道工作——一般人對我們的工作都不感興趣,反應冷淡。有些人則肆意譏嘲或加以反對。反對有時來自我們的同事、鄰居,甚至我們的家人。他們也許認為我們受人誤導,以致行事愚昧。(約15:19;林前1:18,21;提後3:12)他們故意說一些令人灰心的話來打擊我們,目的是要使我們的熱心冷卻下來,甚或放棄我們的光榮特權。然而,這些消極的言論其實來自撒但,因為他『弄瞎了不信之人的心眼,不叫榮耀福音的光照著他們』。(林後4:4)在這種情況下,你會怎樣應付呢?
3 要記住,宣揚王國是我們今日最重要的工作。我們的信息是拯救生命的信息,人無法從其他途徑尋得這個希望。(羅10:13-15)所以我們最關心的是要得到上帝的嘉許而非世人的悅納。即使世人對傳道工作並不賞識,我們絕不會卻步不前,以致不敢放膽向人傳講好消息。——徒4:29。
4 耶穌十分重視遵行天父旨意的特權。(約4:34)他把全副精神放在服事職務之上,從沒有讓任何事使他分心,也沒有因受到反對就緩慢下來。自始至終,傳講王國的信息一直是他生活的重心。(路4:43)因此,聖經囑咐我們要效法他的榜樣。(彼前2:21)藉著這樣做,我們可以成為『上帝的同工』。(林前3:9)我們有沒有盡量善用這項特權呢?我們有把握每個機會,以正式和非正式的方法,與人分享好消息嗎?身為耶和華見證人,我們理應作妥準備隨時『公開宣認他的名』。——來13:15,《現譯》。
5 我們在服事職務上作多少的參與,至很大程度與我們的態度有關。我們衷心感激耶和華為我們所做的事嗎?對耶和華的摯愛會推使人獻出自己為他服務,我們有培養這種愛嗎?沉思一下現今我們所享有的種種福分,以及耶和華將會為我們做的事,無疑可以激勵我們更愛他。這種愛會推使我們採取行動——在宣揚王國的工作上持之以恆、保持活躍、盡心竭力。我們對這件工作的熱心會把我們對耶和華和鄰人的愛顯明出來。——可12:30,31。
6 我們的所言所行足以表明我們對傳道工作有多重視。我們真的重視宣揚王國的服務特權嗎?我們真的以傳道工作為榮嗎?我們決心不顧反對,繼續執行這件工作嗎?要是我們珍視這項寶貴的特權,就會在這件工作上全心全意地熱心參與。——林後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