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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行傳第16章注釋

使徒行傳

第16章注釋

16:1

提摩太 這是聖經第一次提到提摩太。「提摩太」是個希臘語名字,意思是「尊榮上帝的人」。聖經沒有說提摩太具體是什麼時候歸信基督教的。不過,從很小的時候開始,他就受猶太裔母親友妮基的教導學習「聖經」(即《希伯來語經卷》),而他的外祖母羅以很可能也教導過他。(提後1:5;3:15)保羅在第一次傳道旅程中探訪過路司得。很可能就是在那個時候,友妮基和羅以成了基督徒。提摩太的父親被稱為「希臘人」,意思可能是指他的祖先來自希臘,也可能只是說他的祖先不是猶太人。提摩太的父親顯然不是個基督徒。在公元49年末或50年初,保羅在第二次傳道旅程中再次探訪路司得(看來是提摩太的家鄉),那時提摩太已經是個基督徒,而且「路司得和以哥念的弟兄都十分讚賞他」。(徒16:2)提摩太當時可能才十八九歲或二十出頭。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在大約10或15年後,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對他說:「不要讓人因為你年輕而小看你。」(提前4:12,這封信很可能寫於公元61~64年間)這顯示即使到了那個時候,提摩太還比較年輕。

16:3

讓他接受割禮 保羅清楚知道,接受割禮不是成為基督徒的必要條件。(徒15:6-29)提摩太的父親沒有歸信猶太教,提摩太也沒有受過割禮。保羅知道這可能會妨礙一些猶太人接受好消息。為了除去日後傳道旅程中的這個障礙,保羅讓提摩太接受了這個痛苦的手術。他們兩人採取的行動跟保羅後來寫給哥林多人的話一致:「對猶太人,我就做猶太人,為的是幫助猶太人。」(林前9:20)

16:4

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 正如使徒行傳15:2的注釋說明的那樣,古代以色列的一些長老為整個國家服務。同樣,公元1世紀耶路撒冷的這些長老跟使徒一起組成中央長老團,為當時所有基督徒會眾服務。使徒和長老處理完割禮的爭議後,就把他們的決定告知各群會眾,而各群會眾都衷心接受了這個指引。

16:6

亞細亞行省 見詞語解釋「亞細亞」。

16:7

耶穌……通過神聖力量 看來指耶穌運用從天父那裡「領受……的神聖力量」。(徒2:33)身為基督徒會眾的元首,耶穌運用神聖力量引導早期基督徒的傳道工作,指示他們要把精力集中在哪些地方。這一次,耶穌運用「神聖力量」阻止保羅和他的同伴在羅馬行省亞細亞和比提尼亞傳道。(徒16:6-10)不過,好消息後來也傳到了這些地區。(徒18:18-21;彼前1:1,2)

16:8

經過 又譯「穿過」,希臘語是pa·rerʹkho·mai。這個希臘語動詞可以指從某個地區的旁邊經過,但也可以指穿過某個地區。看來,這個詞在本節經文表達的是後一種意思。既然「特洛阿斯」海港在「密細亞」境內,位於小亞細亞的西北部,保羅和同伴要到特洛阿斯就必須穿過密細亞。不過,看來他們沒有在那裡停留並展開大規模的傳道工作。

16:9

馬其頓 見詞語解釋。

16:10

我們 從使徒行傳的起頭到使徒行傳16:9,執筆者路加都以第三人稱敘事。換句話說,路加記述的都是別人說的話做的事。不過,他在使徒行傳16:10改變了敘事的角度,把自己也包括在內。從這裡開始,當他使用「我們」這個代詞時,記載的事件看來都發生在他跟保羅等人結伴同行期間。(另見徒1:1的注釋和「使徒行傳簡介」)公元50年左右,路加陪同保羅從特洛阿斯去了腓立比。不過,當保羅離開腓立比時,路加並沒有跟他一起離開。(徒16:10-17,40;另見徒20:5;27:1的注釋)

宣揚好消息 見徒5:42的注釋。

16:12

腓立比 這座城原本叫做克尼德斯。大約在公元前4世紀中期,馬其頓王腓力二世(亞歷山大大帝的父親)從色雷斯人手中奪得這座城,並以自己的名字為這座城命名。這一帶曾有盛產黃金的金礦,後來也發現了腓力下令鑄造的金幣。公元前168年左右,羅馬執政官保羅斯擊敗了馬其頓的最後一個國王佩爾修斯,奪取了腓立比及鄰近地區。公元前146年,整個馬其頓成了羅馬的一個行省。公元前42年,屋大維和安東尼領軍打敗了布魯圖和卡修斯·隆吉努斯(這兩人刺殺了尤利烏斯·凱撒)率領的軍隊,這場戰爭就發生在腓立比平原。為了紀念這場輝煌的勝利,屋大維把腓立比城立為羅馬的「殖民地」。過了若干年,在羅馬元老院授予屋大維「奧古斯都」這個頭銜後,屋大維把腓立比的名稱改為「奧古斯都猶利亞腓立比殖民地」。(另見附錄B13)

16:13

河 很多學者說這裡提到的「河」是甘吉特斯河,這條河位於腓立比西面2.4公里的地方(這個距離超過了一個安息日的路程)。有些人認為,由於腓立比是個軍事重鎮,猶太人也許被禁止在城內聚集崇拜上帝,他們必須到很遠的地方才能這樣做。另一些學者說這條「河」指的是克尼德斯溪,這條小溪更靠近腓立比城,本地人稱之為「呂底亞溪」。不過,那個地方有羅馬人的墳墓,而且並不隱蔽,有些人因此認為那裡不太可能是禱告的地方。還有一些學者說這是位於尼亞波利門外的一條河,現今那裡只剩下乾枯的河床。公元4或5世紀,人們在那裡建了一些教堂,用來紀念保羅到訪腓立比一事。

禱告的地方 腓立比沒有猶太會堂,可能是因為那裡是個軍事重鎮,不准猶太人設立會堂。另一種可能性是,城裡的猶太男子不足十人,達不到傳統上設立會堂的最低要求。

16:14

賣紫色衣物 呂底亞賣的可能是各種各樣的紫色物品,例如衣物、布料、掛毯、染料等等。呂底亞來自「推雅推拉」,這座城位於小亞細亞西部一個稱為呂底亞的地區。在腓立比發現的一段銘文證實,城裡曾有一個由賣紫色物品的商人組成的商會。呂底亞地區及鄰近一帶的人很擅長把織物染成紫色,早在古希臘作家荷馬的時代(公元前9或8世紀),他們就因此而聞名。呂底亞做的生意需要大量資金,她的房子又大到足夠讓保羅、西拉、提摩太和路加四位客人留宿,可見她應該是個成功而富裕的商人。經文提到「她一家」,這樣說可能是指她跟親戚同住,但也可能暗示她有奴隸和僕人。(徒16:15)在離開腓立比之前,保羅和西拉到好客的呂底亞家裡跟弟兄們見面,這也許表明呂底亞的家是腓立比首批基督徒聚會的地方。(徒16:40)

呂底亞 這個女人的名字在聖經裡只出現過兩次,一次是這裡,另一次是使徒行傳16:40。儘管有些人認為「呂底亞」是個別名,意思是「來自呂底亞的女人」,但有文獻顯示當時確實有人用「呂底亞」做人名。公元50年左右,保羅到腓立比傳道,幫助呂底亞和她一家成為基督徒。他們因此成了歐洲第一批歸信基督教的人。呂底亞可能沒有結過婚,也可能是個寡婦。她慷慨好客,樂意接待保羅、西拉和路加這些從外地來傳道的弟兄,從而得到很多福分。(徒16:15)

耶和華敞開她的心 經文說呂底亞「向來崇拜上帝」,這表明她可能是個歸信了猶太教的人。(徒13:43)在安息日,呂底亞和其他婦女聚集在城外的河邊禱告。(徒16:13)這也許是因為住在腓立比的猶太人不多,當地也沒有猶太會堂。呂底亞可能是在家鄉推雅推拉認識耶和華並崇拜他的,那裡有很多猶太人,也有一個供猶太人聚集的地方。耶和華,也就是呂底亞向來崇拜的上帝,注意到她正在留心「聽」保羅講話。(另見附錄C3的簡介和徒16:14)

16:15

對耶和華有信心 又譯「忠於主」。大多數希臘語抄本在這裡寫的都是「主」(Kyʹri·os)。在《希臘語經卷》裡,這個頭銜常用來指耶和華上帝或耶穌基督,具體指哪一位要視上下文而定。正如上一節經文的注釋說明的,呂底亞很可能是個歸信了猶太教的人,因此當她說這句話時想到的理應是耶和華。她剛剛才從保羅那裡聽到關於耶穌基督的事,還沒有表明自己是忠於耶穌的人。因此合理的推論是,呂底亞是說她忠於自己向來崇拜的耶和華,對他有信心。(另見附錄C3的簡介和徒16:15)

16:16

邪靈附身的女僕,邪靈使她能占卜 又譯「一個女僕有靈體附身,是占卜的邪靈」。「占卜的邪靈」這個詞組譯自一個跟pyʹthon(皮松)有關的希臘語詞。「皮松」最初是希臘神話裡一條蟒蛇或龍的名字,牠負責守護德爾斐的神殿和神示所。一段時間後,希臘語詞pyʹthon用來指能預告未來的人或通過此人說話的神靈。儘管這個詞後來也指會腹語術的人,但在本節經文指的是一個使女僕能行預卜之術的邪靈。

用預卜的能力 又譯「用預卜之術」。在聖經裡,魔法祭司、占星術士、用通靈術占卜的人等等,都被列為聲稱能預卜未來的人。(利19:31;申18:11)《希臘語經卷》只在記述腓立比的這個事件時,才提到了有預卜能力的邪靈。邪靈跟上帝為敵,也仇視崇拜上帝的人,難怪保羅和西拉在驅逐這個能行預卜之術的邪靈後,就受到猛烈的反對。(徒16:12,17-24)

16:19

市集廣場 在這裡,希臘語詞a·go·raʹ指的是一個開闊的場地。在古代中東地區以及希臘和羅馬世界的城鎮,市集廣場既是買賣活動的中心,也是公眾集會的地方。有關腓立比這次事件的記載表明,市集廣場看來也會用來審理一些案件。腓立比城發掘出來的遺跡顯示,城中央有一條稱為埃納提亞的大道,而大道的一側就有個相當大的廣場。(另見太23:7;徒17:17的注釋)

16:20

民政官 原文是希臘語詞stra·te·gosʹ的複數形式,在這裡指管理腓立比這個羅馬殖民地的最高級別的官員。他們的職責是維持治安,管理財務,審判罪犯,以及下令執行刑罰。

16:21

我們羅馬人 腓立比城是羅馬的殖民地,其居民享有很多特權,可能包括擁有部分羅馬公民權。也許就是因為這個緣故,當地居民對羅馬帝國有比較強的歸屬感。(另見徒16:12的注釋)

16:32

耶和華的話語 見徒8:25的注釋以及附錄C3的簡介和徒16:32。

16:33

都受了浸,沒有拖延 獄吏和「他全家」都是外族人,很可能並不熟悉聖經的基本真理。保羅和西拉鼓勵他們「要相信主耶穌」之後,就向他們傳講「耶和華的話語」,這無疑是指向他們詳細地講解聖經。(徒16:31,32)他們深受打動,於是當天夜裡就「信了上帝」,也就是對上帝有了信心。(徒16:34)因此,他們立即受浸是很恰當的。從使徒行傳16:40可以看出,保羅和西拉離開腓立比時,他們的同伴路加並沒有一起離開。(另見徒16:10的注釋)看來,路加能留在腓立比一段時間,給那裡的新信徒進一步的幫助。

16:35

侍衛 希臘語是rha·bdouʹkhos,字面意思是「持杖的人」,指的是奉派在羅馬民政官外出時為其開路的隨從人員,他們也負責執行民政官的指示。羅馬人把這樣的侍衛稱為lictor。羅馬侍衛的一些職責跟警察類似,但不同的是,這些侍衛必須一直跟著民政官並隨時候命。他們只聽從民政官的命令,職責跟服務民眾沒有直接的關係。

16:37

我們是羅馬公民 保羅是羅馬公民,看來西拉也是。羅馬法律規定,無論在什麼情況下,羅馬公民都有權要求得到正式的審訊,不能未經定罪就被公開處罰。擁有公民權的人,不管在羅馬帝國什麼地方,都享有若干權利和特權。羅馬公民要遵守的是羅馬帝國的法律,而不是行省內各城的法律。受到指控時,羅馬公民可以選擇按照當地的法律接受審訊,但他也可以保留按照羅馬帝國法律受審的權利。他要是被判處死刑,還有權向羅馬皇帝上訴。使徒保羅在羅馬帝國境內各處傳道。根據聖經的記載,他曾三次運用自己的羅馬公民權。第一次就是在這裡,保羅叫人告訴腓立比的民政官,他們之前下令拷打他其實侵犯了他的公民權。(至於另外兩次,請看徒22:25;25:11的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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