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 在聖經時代,人們穿的鞋是一種涼鞋,用帶子把鞋底固定在腳上,鞋底是平的,用木、皮革或其他纖維材料製成。鞋曾經被用作交易的憑證,也被用來做比喻。例如,根據摩西法典,要是有人拒絕娶兄弟的遺孀,這個兄弟的遺孀就要脫掉他的鞋,他會因此得到一個不光彩的名號:「被脫鞋者的家族」。(申25:9,10)另外,在轉讓購贖權或產業時,當事人都要脫鞋給對方作為憑證。(得4:7)替人解鞋帶或脫鞋被視為卑微的工作,通常是奴隸做的。施浸者約翰藉此表明自己比基督低微。 相關經文: 太3:11;可1:7;路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