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是「活著」的
● 華盛頓的一位醫生,荷拔史丹博士,在一本醫學雜誌,《婦科醫學新聞》,1970年五月十五日刊為文評論墮胎的問題。除了討論其他事項之外,以下的摘錄特別值得考慮:「基本上說來醫藥是一件救生業務。醫生受命要保護和保存生命。我現在所說的是生物學上的生命。……這個生命與母親、家庭或整個社會的福利都有關係。
「醫生獲知無論生命屬於什麼階段或品質都要保護」。於是荷拔史丹醫生論及「胚胎[未出生的嬰兒]在受孕時即已獲得全部遺傳的RNA和DNA生命藍圖。……
「胚胎是無與倫比的。它的各種蛋白質的混合在以前從未存在過,以後也不會再存在。
「因此胚胎無疑是『活著』的,雖然以特別的方式活著。由於我不信靈魂不死,我並不將胎兒的生命親為等於母親的生命。作為一個醫生,我知道它正像一個人般活著而對之肅然起敬。」耶和華上帝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表明她將胎兒或發展中的孩子當作活的看待,因此它應該被當作生命來尊重。——出埃及記21: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