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道就是真理」
聖經對財富的看法——自相矛盾嗎?
耶和華所嘉許的古代僕人中不乏富人。事實上,聖經說耶和華把「得貨財的力量」賜給以色列人。(申命記8:18)可是耶穌聲稱:「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加福音18:24)兩者是否自相矛盾呢?
很重要的一點是,我們應該記得耶和華上帝在人類歷史的各個時期未必給予他的僕人同一的訓示。例如,鑑於當時的環境,耶和華定意叫耶利米作為一個徵兆,遂命這位先知不可娶妻和生兒養女。(耶利米書16:2-4)可是在以前和以後,上帝的僕人沒有一個是特別受命保持獨身的。同樣地,當聖經論及財富時,我們必須考慮到上帝對他的子民所顯示的旨意。
耶和華上帝的忠僕,如族長亞伯拉罕和約伯,都沒有直接受命使人作門徒。為了這緣故,看來他們將時間主要用在照顧家庭的物質和屬靈需要之上。耶和華祝福他僕人們的勤懇努力,他們遂擁有許多牛羊、金銀和僕從。
這些人雖然富有,卻沒有崇尚物質。他們體會到自己所享的物質繁榮是由於耶和華的祝福所致。在有機會接納所多瑪王的提議使自己的財富大增時,亞伯拉罕說:「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創世記14:23,24)由於亞伯拉罕等人所表現的正確態度,耶和華有大好理由保護他們免受貪婪和自私的人所騙。
像忠心的族長們的事例一樣,以色列人的物質繁榮端賴他們與耶和華保持正當關係而然。耶和華定意要使以色列人,倘若他們保持順服的話,成為一個繁榮的國家。摩西說;「耶和華必為你開天上的府庫,按時降雨在你的地上,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向他們借貸。」——申命記28:12。
這個國家的繁榮會為耶和華帶來榮耀;這會向四週諸國提出有力的證據,證朋耶和華是他子民的致富者,而他所賜的律法保護各方面的福利上是無與倫比的。
以色列的繁榮的確感動別國的人將榮耀歸於耶和華,所羅門王便可以為例。示巴女王聽說所羅門與耶和華的關係,不惜遠道前來察看他的智慧和繁榮是否名不虛傳。她的見聞使她大受感動而讚美耶和華。示巴女王對所羅門說:「你的智慧和你的福份,越過我所聽見的風聲。……耶和華你的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喜悅你,使你坐以色列的國位;因為他永遠愛以色列。」——列王紀上10:1,2,7-9。
當然,國家繁榮並非意味到國內每個人都富足——家道不豐的人亦未必是上帝所不悅的。不測的變故可能使人貧困。意外和疾病也許暫時或永久地阻礙人從事必需的工作。死亡會使人遺下孤兒寡婦。因此以色列人受到勉勵,要慷慨地以金錢幫助國中窮苦的人。——利未記25:35;申命記15:7,8。
與族長和以色列國不同的是,耶穌基督的門徒受命「使萬民作我的門徒。」(馬太福音28:19,20)完成這項任務是需要時間和努力的,因此基督徒無法將精力和時間完全用在世俗事務上。因此,一個人的財富若阻礙他將時間和資源用來執行基督徒的任務,他卻不肯將其放棄,他就不能成為耶穌的門徒而享有屬天生命的希望了。難怪上帝的兒子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加福音18:24。
可是,基督的門徒也不是要刻苦到貧窮的地步以致需要倚靠別人來救濟。反之,他們會辛勤工作以維持家人的生活,並且「可以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帖撒羅尼迦前書4:10-12;帖撒羅尼迦後書3:10-12;提摩太前書5:8)他們以有衣有食為滿足,因此他們不會追求財富。提摩太前書6:9,10說:「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當然,這並不意味到基督徒不能擁有錢財。即使在公元第一世紀,小亞細亞的以弗所小組也有些富裕的基督徒。使徒保羅並沒有吩咐提摩太勸諭這些富有的基督徒放棄他們的財富,反之他寫道:「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上帝;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摩太前書6:17-19)因此這些富有的基督徒應該留意他們的態度,不要沉迷於追求或保持財富,反之要將財富置於適當的地位,慷慨地將其用來幫助別人。他們這樣行無疑會停止增加財富,事實上,也許會減少一點。可是他們的「將來根基」卻很穩固。
不錯,聖經論及錢財的話總是與當時的環境和上帝對她僕人的旨意一致的。全本聖經都首尾一貫地,不是強調擁有物質財富,而是要在耶和華面前持有良好的地位,並藉著不斷忠心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保持這種地位。因此聖經對於財富的看法是首尾一貫而非自相矛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