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精神病治療更見效
◆ 1959年美國康乃狄格州有一個婦人開始接受精神病治療。她受到婚姻難題,身體的疾病,嚴重的憂慮和飲酒過度所折磨。到1960年,她的病情嚴重到她要進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為了使她的情緒安定下來,醫生開了幾種鎮靜劑給她服用。她問醫生這種藥丸要服用多久。醫生回答說:「或者你終生都要服用。」這幾年間她曾入過戒酒院多次。婚姻顧問所提出的建議和精神病治療似乎對她並無幫助。除了嗜酒之外,她也變成需要依賴鎮靜劑。她的婚姻愈來愈糟,她的家人和朋友都疏遠她。情形日見惡化,以致她實際試圖自殺。
她在醫院的加強護理部復原之後決心尋求上帝及設法與他和好,回家後,她開始將她在多年前從耶和華見證人得到的聖經輔助書刊取出來閱讀。
不久之後,有一個耶和華見證人傳道員在逐戶傳道時遇到她,並開始經常給予她一些聖經訓示。不久她開始參加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她一心一意將聖經的訓示應用在自己的生活上。雖然她仍然有難題須要應付,她卻不想再次使用酒精和麻醉劑。反之她認為:「我不需要它們。我有真理和耶和華可以倚靠。」
她斷斷續續地接受了大約十年的精神病治療又怎樣呢?精神病醫生後來對她說:「你不用再來了。耶和華見證人比我們對你更有幫助。」過了相當時間之後,她成為一個受了浸的耶和華見證人傳道員。現在她正努力協助別人從證明比精神病治療更有價值的聖經幫助得益,而她自己亦從此獲得莫大的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