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抑或拒絕輸血
很可能你曾經讀過一些這樣的報紙標題:「耶和華見證人臨近死亡邊緣,拒絕輸血」,和「拒絕接受輸血使神戶(日本)的醫生大為擔憂」。
閱讀到一些這樣的標題使一些人納罕,「為何有人會拒絕輸血,如果他正面臨生死關頭」?不錯,為什麼這些基督徒拒絕輸血呢,主要的原因並不是因為他們恐懼引起併發症而是因為他們堅強的宗教信仰。
當然,有知識的人知道輸血可能帶來危險。一位在蘇格蘭一間大學任職為輸血術講師的人如此寫道:「輸血的危險很多。偶然細菌染污、傳播疾病、血類不適合和血類免疫的危險都是特別重要。血並不是一件具有魔力的物體……我們應當權衡輸血對病人的利益與危險。」
因為這些危險,很多醫生現時嘗試避免輸血。但是甚至沒有這些危險時耶和華見證人也拒絕輸血。
他們持著這種立場因為他們知道輸血並不單是由醫生或當地法庭解決的醫學爭論。反之這是與聖經律法有關的事,牽涉到熟悉聖經律法的基督徒在內。這些基督徒察覺他們在聖經律法之下,同時他們決心支持聖經的律法,這不是迅速消逝的念頭,反之是一個是非上的重要爭論;上帝的律法與人為了持續自己的生活而接受輸血相對,請留意有關這事的證據。
聖經中關於血的聲明
雖然聖經時常提及血,有若干經文卻特別與輸血的問題有關:
正如創世記9:3-6所記載,耶和華交給挪亞與他的家庭兩條尊重生命的律例,首先,上帝說,「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唯有肉帶著血,那就是他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此外,雖然人可以殺死動物作為食物,有關人的生命耶和華卻如此頒令說:「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上帝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
其後,上帝賜給古代以色列人的律法也反映出對生命——由血所代表——的高度尊重:「隨心所欲宰牲吃肉……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申命記12:15,16,23;利未記17:10-14。
耶穌死了之後,基督徒的教會成立,基督徒是否還在摩西律法的全部限制之下呢?不,但是上帝仍然反對人濫用代表生命的血。基督徒的治理機構決定:「……[要]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使徒行傳15:19,20,28,29;21:25。
動物?輸血?
無可否認,有些人認為這些經文並沒有不容許人接受輸血,他們相信這些經文只是列舉一些與動物的血有關的飲食規則而已,根本與將人血輸入血管內來挽救生命一事毫無相干,再者有些人說這些限制只適用於猶太人和猶太基督徒身上,現在的基督徒並不用遵守這些律例。你同意嗎?
當然以色列人接獲與血有關的摩西律法會提及殺來作食物或祭物的動物的血。(申命記12:15,16;利未記17:11),但是他們會怎樣處理人血呢?舉例來說,既然造物主指定血代表生命,他禁止猶太人用動物的血來持續自己的生命。甚至當人的生命陷於危險時,他若飲動物的血,他便犯了大罪。(撒母耳記上14:31-34)試想一下,上帝會斷定動物的血是神聖,因此人不能夠使用,但是人血卻不如動物的血那麼神聖而可以使用嗎?相反地,聖經清楚表明人的生命比動物的生命較高,所以,如果動物的血(代表生命)是神聖而不能使用,難道人血不會被視為神聖嗎?
一些人聲稱聖經有關血的限制只是適用於猶太人,但是,究竟是否如此呢?要記得,上帝在通過摩西頒下律法很久之前,他已曾警告過挪亞——整個人類大家庭的祖先——不要濫用血。上帝的命令單是一條飲食的律法嗎?
居哈德·馮列特教授指出,創世記9:3,4的誡命「根本不是一條孤立的『飲食律法』……反之是賜給全人類的法令」。(《創世記註解》,1961)同時請不要忘記,在創世記9:3-6禁戒血的命令是與上帝論及人對其他人的生命應懷有更高尊重一話相連。賓努·雅各拉比評論說:
「兩個限制同屬一起……准許人吃肉,但肉不能帶著血,和禁止人流人血都顯示在這世界裡人所居的位置……總括來說,禁戒血的原因是由於一種道德的品質……後來猶太教將這段經文當作為每一個人建立基本的道德標準。」
使徒行傳15:19-29記載基督徒治理機構所作的一項決定證明這件事實。有些人認為這決定單是將摩西律法暫時延續及推薦給基督徒以免冒犯猶太人,但是基督徒治理機構清楚指出聖經律法要求基督徒繼續視血為神聖。
如果在緊急的時候,輸血看來似乎最有把握能「挽救一條性命」,那又怎樣辦呢?一位醫學界的人士指出一位病人
「神志清醒時有權接受或拒絕醫生向他提出的任何一種治療。以天主教徒而言,這種權利已經受到普遍的承認……因此,為何耶和華見證人不能享有同樣的自由而拒絕輸血,這實在令人費解……人一旦承認個人有權為自己選擇這項原則,於是,任何藐視這權利的行動都易成為乍看不重要,但實際卻會導致嚴重後果之舉……政府慢慢侵佔個人作決定的權利,就是這樣,自由國家失去自由而成為極權主義國家。」
在差不多任何的情況之下,即使缺乏所需的血或病人拒絕輸血,醫生均可以使用其他的治療方法。即使情形不是如此,難道選擇和對別人權利的尊重不容許一個人揀選他能夠接受的治療嗎?如果一位基督徒拒絕一種治療,因這治療與他對聖經律法的瞭解和他據之而生活的『基本原則』,有所衝突的話,這項原則更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