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禁戒血』——至何時為止?
一千九百年是一段很長的時間,對嗎?可是你知道在這麼久之前所舉行的一個宗教會議可能對你的生命和你家人的生命有極大關係嗎?
時維公元49年,使徒和基督教的一群長老在耶路撒冷召開會議。他們在會議中所作的決定如此重要,以致直到今日還有許多男女和孩童不惜冒死來加以維護。
這些人便是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這些人引證載於聖經中使徒行傳15章的決定作為今日基督徒必須拒絕接受血,例如輸血,的證據。這項決定的一部份聲稱基督徒必須『禁戒血』。你相信這項在很久之前所作的決定會使你和你的家人有遵守的義務嗎?
基督教國中有些人,如醫學界人士和聖經評釋者,認為基督徒必須『禁戒血』的宣言僅是暫時的讓步而不是上帝要基督徒一直遵守的永久法則。這種看法正確嗎?
在公元49年,關於割禮的問題在耶路撒冷的基督教治理機構會議中提出討論。有些猶太籍的基督徒堅持外邦人必須「按摩西的規條受割禮」。但基本的爭論卻是,非猶太籍的歸信者是否要遵守「摩西律法」的全部。——使徒行傳15:1,5。
彼得、保羅和巴拿巴在會議中報告上帝通過他們而行的一切作為。外邦歸信者之受到接納是基於信心而非遵守摩西的律法規條。彼得據理聲稱不應要外邦人遵守那些甚至猶太人也不能守的律法典章。於是與會眾人考慮阿摩司書9:11,12所載的預言,說明上帝會接納列國的人歸信他。這顯示外邦人不必先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才能成為基督徒。(使徒行傳15:6-18)當時擔任會議主席的門徒雅各說: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上帝的外邦人,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使徒行傳15:19-21)會中各人同意,於是寫下決定:「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外邦人]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使徒行傳15:28,29。
免傷感情?
上帝認為這項命令在今日仍然有效嗎?有效的原因何在和有效到幾時為止?
辯稱今日基督徒不必遵守這項命令的人認為它僅是暫時對『猶太人感情的讓步』而已。他們所提出的論據是使徒行傳15:21,雅各在列舉禁戒的事物之前聲稱摩西的書每週都在會堂誦讀。他們認為雅各提議外邦基督徒禁戒這幾件事是為了避免得罪猶太人,因為猶太人看這幾件事是違反摩西律法的大罪。這是雅各在使徒行傳15:21的話的意思嗎?
毫無疑問,早期基督徒體會到避免不必要地使人跌倒或避免妨礙宣揚好消息的重要性。因此,保羅雖知自己不再處於摩西律法之下,也甘願在行事上與極度尊重律法的人一致。(哥林多前書9:20-23;使徒行傳21:20-28)律法的規定並不是壞的或有害的。藉著遵守這些規定,生來是猶太人的保羅遂避免妨礙其他猶太人接納他的信息和工作。同樣地,外邦的基督徒若遵守會議的決定,避免拜偶像、血和姦淫,他們便會在與猶太人相處方面減少宗教的抵抗力。但雅各的意思僅是如此嗎?
這項命令不可能僅是為了使基督徒在表面上看來好像遵守摩西律法一般。為什麼不可能呢?因為命令特別聲明外邦基督徒不須受割禮,而割禮正是任何猶太人或歸信者所必須遵守的基本條件。(腓立比書3:5)其他的猶太律法又如何?僅是避免做雅各所舉出的四件事並不能使未受割禮的基督徒成為猶太人的『異母兄弟』。
那末當雅各將他所列舉要基督徒必須禁戒的四件事放在提及摩西的書每週在會堂誦讀一事之後可能含有什麼其他意義呢?
從「摩西」學到什麼?
請留意雅各並沒有說『摩西的律法每逢安息日誦讀』。他是說,「摩西的書……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使徒行傳15:21)兩者有什麼分別呢?摩西是以寫摩西五經,聖經的開頭五本書,知名的。這些書誠然記載著律法。但所載的並非僅限於律法。摩西的書也記載上帝在律法頒布之前的處事方式和他所表達的意見。——參閱馬可福音12:26和出埃及記3:2,6。
我們必須記得這項與基督教會有關的重要事實。即使上帝不再要求人遵守摩西的律法典章,他卻期望他在較早時候所顯示的旨意被任何事奉他的人所擁護。因此,倘若有人,不論是猶太人或是猶太籍的基督徒,對摩西的書十分重視,他們應該看出真正的崇拜者需要禁戒這幾件「不可少的事」,因為這些禁令不但出現於律法之前,而且律法終止之後仍然繼續生效。
上帝對血所訂的旨意乃是一例。在通過摩西頒布律法之前的多個世紀,上帝已吩咐挪亞要禁戒血。在准許人類吃肉時,耶和華坦率聲明:「唯獨肉帶著血,……你們不可吃。」這包括禁止人吃勒死而血仍藏在肉裡的牲畜。它也禁止人吃血或喝血。(創世記9:3,4)後來,上帝在賜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中表明他對血所訂的旨意。(利未記17:11-14;申命記12:23)可是,當律法已獲得應驗而不再對真正的崇拜者有效時,載於創世記9:3,4的禁令仍然生效。它並不是頒布給以色列人的一條命令,反之這是通過人類家族的祖先挪亞頒布給全人類的禁令。
因此,每週所誦讀的「摩西」的書包括創世記9:3,4在內;它不僅是當時摩西律法禁止猶太人吃血的命令而已。它表明禁戒血和勒死的牲畜是所有希望贏得上帝嘉許的人仍然要遵守的一條命令。在會堂裡的猶太人會明白這點。熟知在會堂裡誦讀什麼的希伯來籍基督徒明白這點。任何與猶太人或基督徒有接觸的外邦人,凡是獲悉載於上帝之道的基本教訓的人,都明白這點。
這項命令與關於禁止姦淫的命令有相同之處。根據這節經文所用的希臘字原意,「姦淫」一詞包括各種各式的不道德行為。一個人不必處於或試圖遵守摩西律法才知道上帝憎惡犯姦淫的人。在摩西律法之前所發生的事件已清楚表明這些事在上帝眼中是可憎的。——創世記12:15-17;20:2-9;26:8-11;34:2-7;38:12-26;19:5-11;猶大書7。
同時,在摩西律法之前所載的純真崇拜記錄清楚表明拜偶像是惡事。(創世記35:2,4;出埃及記8:25-27;12:12;參閱約書亞記24:15)這使耶路撒冷的會議有充分根據要求基督徒「禁戒祭偶像之物」。為了贏得上帝嘉許,基督徒不能在拜偶像的儀式中吃獻祭的食物,也不作出崇拜偶像或假神的任何舉動。(民數記25:2;啟示錄2:14)成為基督徒的外邦人必須表明他們『遠避偶像』,正如使徒約翰在第一世紀末了所寫的一般。——約翰一書5:21。
這豈不是有助於闡明雅各的話的含意,表明基督徒必須禁戒的四件事與摩西的書直接連繫?你看得出它與你的生活和行動的關係嗎?
耶和華通過彼得、保羅、巴拿巴及耶路撒冷會議的決定所說的話表明歸信的外邦人不必受割禮或試圖遵守摩西律法。保羅在上帝感示之下所寫的書信也一再申明這件事實。(歌羅西書2:13-17;加拉太書3:23-25;羅馬書6:14)同時,誦讀摩西的書顯示人仍需繼續禁戒血、勒死的牲畜、姦淫和祭偶像的物。事實上聖靈感示摩西寫下的資料加強了耶路撒冷會議宣言的力量:「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唯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使徒行傳15:28。
聲稱基督教治理機構僅為了避免招惹猶太人的反感而要求基督徒暫時禁戒姦淫無疑是錯誤的。絕對不然!不道德的性行為在律法頒下之前已是錯事。它在律法之下是錯事。在律法應驗之後的公元49年它也是錯事。它至今仍是絕對錯誤的。行這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王國。——哥林多前書6:9,10;加拉太書5:19-21;啟示錄21:8。
拜偶像和誤用血亦然。對一切希望贏得配受我們專一效忠的生命賜予者嘉許的人來說,這些事情是我們必須永遠禁戒的。——創世記9:3,4;使徒行傳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