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衣著上端裝得體
由亞當夏娃在伊甸園裡用無花果樹葉子為自己編作裙子開始,女人便一直關心衣著。聰明的女子知道衣服就是自己個性的一部份,而且亦是表現自己的工具之一。藉著衣服她可以使自己的外觀顯得更美,也可以招惹別人對自己作過度的注意,好像說「喂,請看看我!」一樣。不錯,一個女人在未開口之前,她的衣服已經為她說話了。那麼,你的衣著為你說些什麼話呢?
金錢並不是決定的因素。只要衣服尺寸合身,線條簡單和款式適合自己的身型,一個女人便是穿著合宜了。一個有錢的女人花一筆大錢去縫製一件名貴衣服穿起來可能及不上一個用很少錢為自己縫製的普通衣服那麼好看。一件衣服可能很名貴,但是如果顏色與女子的皮膚和頭髮不相配,就不但沒有顯出她的美,反而減損她的美了。如果一件衣服反而強調自己不美觀的部位,這豈不是反而對她不利嗎?
近來由於許多家庭在收入上大不如前,經濟不大豐富,所以衣服的料子亦十分重要。如果料子是必須乾洗的,那麼,與可以水洗的比較,它原來的價格在穿著若干年後便會增加好幾倍了。所以,許多女子當看中一件衣服,但發現它「只可乾洗」時,就只好忍痛放棄了。
款式在世界各地各有不同
女子的服式是不可能有全世界的標準的。在南太平洋合適的衣著可能會在英國令人側目。在紐約街道上常見的衣著亦可能在印度不受歡迎。但是一個女子對於選擇衣著所懷的態度不一定因為所住的地區不同而有異。如果一個女子想衣著端莊,她無論是披上一件美麗的印度「紗里」(裹衣長布)或是南美洲的長裙服式,中國的長衫,南斯拉夫的長外袍或日本傳統的和服,都可以做得到。當然,一個女子亦可以穿上一件由頭至腳都遮蔽著的衣服,但是她走路的姿勢若是帶著挑逗性的話,她仍然不是端莊。
世界各地有許多國家正在模仿西方的服飾和跟從它的傾向。他們這樣做,有的是為了時款,亦有的是為了需要。例如在伊朗我們常常見到從事商業的伊朗女子輕快地穿著西方的服飾。在洪都拉斯,大城市中的衣著款式幾乎與美國一樣。在那裡穿褲子的裝束十分流行。但是在較小的市鎮,由於人民較窮,所以迷你裙更受歡迎,理由是可以省一些料子。當然亦可能有些女子想暴露一下自己的曲線以吸引男子的注意。但是像這樣的事絕對是穿著端莊的女子所不屑為的。
時尚及其影響
款式看來永遠在改變,但它們其實是依然一樣。款式大約每20-30年便周而復始一次,「最新的」款式可能就是一個舊款改頭換面出現以愚弄不察覺的人。你有沒有在款式的壓力下受其俘擄?你有沒有覺得自己在買了一件東西之後不久便感覺厭倦,即使有一個時候它們是風行一時的東西。如果有,你便可能是在款式壓力下的犧牲者了。你怎樣才能扭轉這種傾向呢?
你要下決心只買你真正需要的或真正適合的審美觀,適合你的身裁,個性和錢袋的東西。切不可因為一件衣服新款式就被時尚所騙。例如,前年夏天法國南部及巴黎的百貨公司推出一批皺紙做的運動衣只賣美金四元五角。雖然據說是可以水洗,但是可以想像得到,若作長遠打算,這種用品就必不合算了。
凡是不想使自己變成對於自己的需要一無所知的時裝設計者手下工具的女子都不怕穿與時裝不同的衣服。她們選擇適合自己用途的服飾。你亦可以這樣做。怎樣做呢?
第一件事就是試以現實的眼光分析一下自己的身裁。試站在一個能看見全身的鏡子面前,忠實地留意自己的優良部份,以及特別是不美觀的部份。這樣你便可以決定怎樣做才能夠顯出你的優秀部位和隱蔽不美觀的部位。例如你臀部若是特別顯著就應避免穿打摺的裙子,因為這樣便會使其看來更大。如果你頸部較短,就應該穿四方形或V字形的衣領而非高領或圓形領。如果你身裁短小或肥矮,穿有直線紋的衣服較橫線紋的衣服更能逗人歡喜。
如果你縫製自己的衣服,這個原則更為適用。正如一位母親指出:「我曾幫助我的女兒忠實地評估自己的身裁和照所得的結論去做。由她開始學針黹我就幫助她看出我們身段的不同。然後教她想想怎樣設法掩飾自己不美觀的部位和顯出自己優美的部位。我教她如何避免使胸部不致過分顯眼,她亦同樣留意到臀部,怎樣使它不致過分惹人注意。我們可以用相同的式樣,但作不同的調整以適應我們個別的需要。這個方法十分有效。」
穿衣要看場合
另一個要素是要看場合來穿衣服。一套在花園中做泥工的衣裳決不適宜在開業務會議時穿。同樣地作室內運動時所穿的運動內衣若穿在街上就會令人側目了。場合應該支配衣服,無論你是在冰島或非洲,在紐西蘭或意大利。
一個有道德的女人不會在街上暴露自己的身體。但是在海灘上穿泳衣則是合宜的。晚禮服在正式的宴會上穿是合宜的,但是穿著它跑到海灘去就鬧笑話了。
最近由於款式的劇變,以致現在流行的某些服裝即使在十年前也不會為社會和宗教人士所接納。在以往,一個女子若在公共場所穿長褲,西方人便會認為這是男性化和有挑釁性。可是今日在美國的許多大城市,這已成為受人歡迎的服裝之一了。雖然在某些圈子內尚有人批評它。
例如在商業圈子內,有許多人仍然不大願意接受婦女的服式改變得太厲害。據紐約的服裝設計家摩萊說,從事商業的婦女若在衣著上忽視商業上傳統的環境,她就實際上等於穿上「招致失敗」的衣裳。他主張從事商業的婦女應該穿劃一的服裝,由裙子和合稱的短外衣組成。他說,這種裙子裝束加上襯配的短外衣是任何女性主管人的衣著中一項最有效的主要服裝。
許多人沒有採取這種嚴格的見解,但他們仍然主張款式要中庸而不走極端,因為許多求職的婦女在見工時穿牛仔褲,袒肩露胸的上衣和其他隨便的衣服會使許多雇主感到驚愕。
對許多婦女來說,穿長褲套裝出外購物或平時穿著是舒適的。但有些地方人們並不歡迎女子穿長褲,例如在參加宗教聚會時。因此基督徒婦女考慮一下當地人士對這件事的態度是明智的。這樣,她就會正如聖經所說,「在上帝面前把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哥林多後書4:2。
聖經除了鼓勵人考慮別人的態度之外還勸告基督徒婦女要「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上帝的女人相宜。」(提摩太前書2:9,10)一個基督徒婦女若因為衣著引起別人對於她是否忠於自己的宗教發生疑問,她的衣著顯然就不是端莊了。在這件事上,決定的因素不是一件上衣,一條裙,一條長褲而是當地的人對一位「自稱是敬上帝的女人」期望什麼。
某些衣物,例如長褲是男女都可以穿的。若是這樣,我們就要小心不可穿一種難於分別男女的款式。如果我們在這件事小心,我們便可以說是行事與申命記22:5所載的律法精神一致:「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
所以,有許多事可以決定一個女子的衣著是否端莊。重要之點是她的態度、她的審美觀、她對料子的選擇和她在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她應該知道什麼對她是合宜的,她可以堅守自己的標準而不受流行款式或時尚所影響。最後,她那嫻靜、溫柔和端莊的態度應該照耀在人前,她的衣服則應該反映出她的這種端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