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上帝會使被埋的屍體復活過來嗎?
你可能從哀傷的經驗獲悉一個心愛的人逝世多麼令人震驚,但是你也可能知道緊隨著震驚而來的是問題或決定,例如:
你想承辦殯葬的人保存死者的屍體嗎?屍體應當埋葬或火葬呢?若是把屍體埋葬,你想要一具普通的棺木抑或一具特別設計,使屍身保存較久的棺木?
不論你曾面對此等問題與否(我們各人都可能隨時遇上),一件普遍受到關注的事可能影響到你所作的決定。
這件事便是:怎樣處理屍體對死者能否復活有任何影響嗎?許多人相信這可能有影響。因此他們甘願付出較高昂的代價以求把一位心愛的人的屍體以特別的方式去處理。
為何他們相信
你的宗教是否主張在審判日創造主將會把所有死者的肉身復活過來呢?
你若是一位天主教徒你便會說「是的」。你甚至可能背誦過《使徒信經》的一部份說:「我相信……肉身的復活」。關於此項聲稱,一本天主教的教義問答說:「在世界末了,所有死者的屍體都會從地土出來與他們的靈魂再度連合。」你若是一位基督新教徒,這也可能聽起來頗稔熟,因為許多基督新教的教派都持有同樣的觀點。
類似地,《猶太百科全書》(1971)年指出:「死者最後在身體上復活」乃是猶太教「一個主要的教條」,希伯來的神學著作曾論及「軀體會怎樣前往以色列地……,[以及]他們會穿上衣服抑或裸體」等難題。這本《百科全書》補充說:「這個見解受到如此認真及實際的接納,以致虔誠的猶太人往往對他們被埋葬時所穿的衣服,所有器官均受到埋葬及葬於以色列地十分關心。」
由此可見人復活時會具有與死時同一肉體的道理傳流得相當廣遠。它的確影響到人們所作關於喪禮及葬禮的決定。
但是,聖經對此事有什麼明確的指示呢?知道這點是好的,因為它可能影響到你的決定。
顯示上帝大能的證據
聖經提供大量證據表明上帝有能力復活一個人在死時的同一軀體。
有好幾個事例表明耶和華通過他的僕人使死去的人的身體復生,這樣的事曾發生於撒勒法的一位少年,書念的一個男孩,睚魯的女兒,拿因的一個青年男子及約帕的多加身上。(列王紀上17:21-23;列王紀下4:8,32-37;馬可福音5:22-24,35-42;路加福音7:11-15;使徒行傳9:36-42)在這些事例中,各人均在死去的同一日,身體仍然存在而非腐爛之前被復活過來。
拉撒路的復活卻有點不同。他已死去四天;身體已開始腐爛及發臭。但是能夠為亞當從泥土的元素造成一個軀體的上帝無疑能夠再次賜給拉撒路一個完整、健全的身體。他的確有如此行。耶穌向他的天父禱告,然後說:「拉撒路,出來!」這件事果然發生。拉撒路的一個完整屬人的身體活著出來。——約翰福音11:39-44。
因此,上帝顯然能夠把人,包括擁有肌肉、血液、骨骼、頭髮的軀體以及其他所有構成人類生命的物質,復活過來,但這是否意味到上帝必須有相當完整的屍體才能將人復活呢?這是否表示出你必須在親者死時試圖保存他的屍體呢?
耶穌的教訓
考慮一下發生於耶穌身上的事,可以幫助我們在這事上獲得正確的觀點。你記得上帝的兒子在未降世之前曾以靈體的身份在天上與他的父親及天使共處。(約翰福音1:1,14)耶穌被處死之後,他必須返回天上;因此他祈求『與父同享榮耀,就是未有世界以先他所享有的榮耀。』——約翰福音17:5。
既然如此,上帝需要將耶穌復活成有肉、血的屬人身體嗎?不,因為耶穌會升返天上,因此我們豈不是可以了解使徒彼得的話,說耶穌「在肉身被處死,但在靈裡被復活」嗎?——彼得前書3:18,《新世》。
但有些人可能想知道:若是基督被復活為靈體,如天使一般,他怎可能在復活之後以肉身顯現呢?為了獲得聖經的答案,請回想一下天使們曾顯現給人看的場合,例如向亞伯拉罕、羅得、基甸及參孫的父母顯現等。(創世記18:1,2;19:1;士師記6:11,12;13:13-21)在天上,天使們是靈體而擁有隱形屬靈的身體。但為要讓人類看見,他們便披上物質的屬人軀體。
耶穌在復活後既不再像亞當一樣是個血肉之軀的人而是成為「賜人生命的靈」,他也同樣地如此行。(哥林多前書15:45)看來上帝將基督的屍體消除了,以免其受到崇拜,(可參閱申命記34:6;猶大書9)但基督並不需要這個身體。身為一個靈體,他披上不同的物質屬人身體向他的門徒顯現。有時他們披上的物質軀體使他的跟從者未能認出他。(約翰福音20:14-16;21:4-7)但有一次,為了要令「懷疑」的多馬信服,耶穌披上一個有傷口像基督死時的身體一般的血肉之軀。仔細地閱讀這項記載證實乃是一個靈體披上一個物質身體的例證,我們怎知道呢?耶穌曾在一個鎖著的房間中顯現給多馬看,他神奇地在使徒們當中披上肉身出現。——約翰福音20:24-29。
這是一個模式嗎?
在耶穌身上發生的事雖然饒有趣味,你卻可能會納罕,『可是,上帝會復活其他人的血肉之軀嗎?』
聖經清楚表示有些基督的跟從者被召與他同在天上作後嗣。(羅馬書8:16,17;提摩太後書4:18)若現在耶穌已「在靈裡被復活」,他那些受揀選預定承受屬天生命的跟從者也一樣被復活成為靈體,具有屬靈的身體去適應他的新環境,豈不是很合理嗎?(彼得前書3:18,《新世》)如果這是真的,他們屬血肉的屍體便不會復活了,對嗎?
這正是使徒保羅論及他們的復活時所提出的解釋。當時他回答「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的問題。(哥林多前書15:35)明顯地,他們若以同樣的血肉之軀復活,這個問題便毫無意義了。保羅在回答中說些什麼呢?保羅解釋,『上帝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這條原則可用於復活死人方面嗎?是的,一個人曾以「血肉之軀」活過及死去,被復活的乃是一個「屬靈的身體」。因此,復活享有屬天生命的人會像耶穌一樣不是在肉體中復活。耶穌復活為「一個賜人生命的靈」。他們在天上會有一個屬靈的身體,有「屬天的形狀」。——哥林多前書15:36-49。
保羅接著所說的話使人不再有疑問:「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15:50)關於這個聲明,J.A.T.羅便臣牧師承認說:「這是基本的,保羅和新約的任何其他執筆者均從未談及『肉體的復活』。」
因此聖經的證據表明早期的基督徒明白他們的復活並不有賴於屍體被保存下來。反之,基督教的敵人卻錯誤地相信這事。關於第二世紀處決基督徒的反對者,古歷史學家猶西庇雅斯寫道:「殉道者的屍首……終於被這些卑劣的人焚燒成灰,最後被撒在隆[河]裡……他們如此行彷彿他們能夠擊敗上帝,使基督徒無法復活似的。」這些敵人說:「現在讓我們看見他們是否仍能夠復活。」
早期的基督徒看來喜歡為他們的弟兄舉行適當的葬禮。但是他們知道,即使不能如此行,也仍然不會對復活有任何影響。
地上的復活
上帝所採取與耶穌及同作後嗣的人有關的行動清楚表明耶和華並不須倚賴一個受保存的屬人屍體才能復活人。因此,關於將來在新規制裡屬地的復活,耶和華會有能力「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哥林多前書15:38。
與此一致地,雖然大衛忠心的朋友約拿單的屍首被焚去而只有他的骨被埋葬,上帝仍會有能力復活他。(撒母耳記上31:2,12,13)上帝並不會在復活約拿單方面比復活所有被埋葬在墳墓裡而屍體已化為塵土的死者更難。——啟示錄20:12,13。
耶和華並不需要運用約拿單死時身體內同樣的原子及分子,對其他人亦然。甚至對我們現在每個人說來,雖然我們仍是同一個人,但現今的身體已與十年前有分別。正如上帝為亞當從元素中給他預備一個健全的身體,他也能夠為每一個在地上復活的人預備一個完整的軀體。(使徒行傳24:15)復活的人的軀體或許會有他或她死去之前基本上的外貌。但更重要的是上帝會恢復復活的人直至死亡之前個別具有的特性、品格及記憶。因此,他會如拉撒路一般是同樣的人,正如上帝通過耶穌復活拉撒路,並使他的身體恢復健全。
因此,任何人都無需採取極端的措施以試圖保存一個去世的親者的屍首。不論身體以較遠或較慢的方式歸回塵土,耶和華均能夠復活所有從他通過基督所作的安排得益的人。——約翰福音5:28,29;11: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