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的看法如何?
器樂在基督徒的崇拜中是否合宜?
器樂在聖經中從創世記至啟示錄均處於顯著地位。正如《牛津音樂手冊》指出:「在猶太人的古代歷史中……我們發現它比其他任何民族的歷史更常提及音樂。每種喜樂場合都有音樂陪襯。」音樂學家沙克斯表示類似的意見,說「在世界的書本中,很少能比聖經對音樂歷史更重要。」——《古代世界音樂史》。
證實這點的一件事實是,早在創世記4:21我們就讀到猶八「是一切彈琴吹蕭之人的祖師。」在遠古的族長時代,唱歌和使用樂器是十分普遍的。(創世記31:27)在喜慶場合尤其多用小手鼓。——出埃及記15:20;士師記11:34。
既然音樂能達成美好的目的,特別在喜樂場合;我們發現以色列人常用樂器歡樂地稱頌他們的上帝耶和華。詩篇執筆者大衛王唱道:「我的[榮耀]阿,你當醒起;琴瑟阿,你們當醒起;我自己要極早醒起。」他並且呼召別人要「彈琴稱謝耶和華,用十弦瑟歌頌他。」(詩篇57:8;33:2)頗有趣地,大衛是聖經中最著名的音樂家。他是個技藝精良的豎琴手;他所組織的聖殿崇拜樂隊包括數千名歌手和樂器演奏者。他甚至以創造新樂器知名!——撒母耳記上16:16-18;歷代志上25:1-31;歷代志下7:6;29:27。
既然希伯來人在俗世和宗教生活均如此重視音樂,他們在崇拜方式上自然把音樂置於顯著地位。我們在聖經裡讀到大衛首次試圖將約櫃遷往耶路撒冷時所用的樂器名單,以及在他最後遷移成功時所用的稍為不同的樂器名單。所羅門王在把他所建的聖殿奉獻給耶和華時,歌唱和奏樂的場面多麼偉大!當時有許多樂手敲鈸、彈奏豎琴和其他弦樂器,有120名祭司吹著號角。這些樂聲得蒙耶和華喜悅嗎?絕不錯,因為以色列人一以樂器和歌唱齊聲讚美上帝,耶和華的榮光遂充滿了聖殿。(歷代志上13:8;15:28;歷代志下5:11-14)難怪我們獲悉,在古代國家中沒有任何一個比希伯來人在崇拜上更廣泛地使用音樂!
儘管以色列人在個人及在聖殿的集體崇拜上均如此廣泛地使用音樂讚美耶和華,有些人和宗教團體卻極力反對在基督教的崇拜方面使用器樂。較少人知道的事實是,有些宗教革命家如馬丁路德、約翰·卡爾文和約翰·諾斯等,均反對在教堂歌唱中用風琴伴奏。他們認為風琴是「巴力的徽號」,而器樂在基督教崇拜中有如「香燭」一般不必要。雖然他們的信徒大部份已在宗教儀式上採納了器樂,但仍然有少數團體堅持反對在基督教崇拜中採用器樂。
他們提出什麼反對理由或以什麼論據支持他們的立場呢?他們堅稱基督教希臘文聖經沒有提及早期基督徒在崇拜中使用器樂。但這件事本身並不證明什麼。其實使用器樂與否在基督教崇拜上並非要事。第一世紀基督徒可能在聚集崇拜時使用器樂,但未必認為需要提及這件事。或者,使用器樂可能被視為無關重要,以致不必加以推薦或禁止。
進一步的反對理由是,以器樂為主要部份的聖殿崇拜儀式已不再為基督徒所奉行。誠然,在所羅門聖殿舉行奉獻禮時曾有祭司吹號,利未人唱歌及以其他樂器伴奏。可是我們留意到,使用樂器並不是由摩西律法所直接吩咐的,像律法吩咐人焚香、獻祭穿著特別袍服和規定會幕及其中的陳設一般。這些含有預表性的事物在實體臨到時的確已成為過去。倘若使用器樂同樣含有預表性,那末問題是,它預表什麼呢?
反對與進一步辯稱,早期基督徒的聚會是仿照猶太人的會堂而非仿照聖殿;既然沒有記錄表明猶太人在古代會堂中使用器樂,因此基督徒必須也沒有使用器樂。可是,不論在古代猶太會堂中有沒有使用器樂,事實仍然是基督徒的崇拜並非在所有細節中均仿照猶太會堂。因此,很可能早期基督徒並不反對使用豎琴或其他弦樂器。
反之,我們有理由認為,猶太人既是個喜歡音樂的民族,並且在聖殿崇拜時慣於聽音樂,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很可能也在基督徒的聚會地方使用器樂。
誠然,倘若以音樂頌揚受造之物,包括音樂的彈奏者,那就有可以非議之處了。倘若在作崇拜的聚會中以器樂伴奏歌唱,或在聚會之前或之後,適度地使用器樂,那又有什麼害處呢?正如一位著名的宗教權威人士指出,在基督徒的崇拜聚會中禁止使用器樂「是一項含有苦行意味的錯誤。」由於今日一般人均缺乏音樂教育,器樂可以幫助崇拜者以正確的節拍唱出正確的音符。耶和華的基督徒見證人使用唱片便是一例。
在這方面,我們留意到守望台社所出版的王國詩歌唱片集對於基督徒遵行使徒保羅的教訓大有幫助。保羅在以弗所書5:18,19說:「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當用詩章、頌詞、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的讚美[耶和華]。」
不錯,只要不是過度,在基督徒的崇拜中使用器樂是沒有理由加以反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