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事件激增
暴力的根源
● 四名十餘歲青年一連十六天肆意行暴。他們毆打幾位年長的男子——其中一人傷重至死——鞭打兩位少女,把浸滿汽油的棉花縛在一個男子腿上縱火焚燒,將另一男子拖至七個街口之外推下河中溺斃。「這是最大的冒險,」其中一名男童說。「我這樣行純粹是為了尋樂,」另一人補充說。他們都出身於高尚家庭,在學校成績良好,並且曾經作過年幼兒童導師。
● 八名兒女的父親,六十三歲的約瑟夜不能眠。他起來走到汽車間,拿起兩根手槍衝過對街,闖入鄰居向正在游泳池旁開派對的人開槍。他殺死了兩個人,重傷兩個人,然後指著自己的太陽穴開槍自戕。警方查不出這次大屠殺的動機何在。
● 瑪哲麗看見她那豪華住宅中廚房的電動洗碟機的水滿溢流到地板上而大感氣惱。她奔去找尋地拖,這時她那六歲的兒子啼哭著走入房間,由於母親不理會他,他把垃圾桶的垃圾翻倒在逐漸高漲的污水裡,瑪哲麗大力掌摑他的臉。他痛極狂呼。她於是拿起一條皮帶在他屁股上不斷狂鞭。她無法停手。
● 二十五歲的李爾對家人日益不滿。他痛恨母親和姊姊。他的母親責備他偷錢,叫他離開家庭。不久之後李爾滿懷憤恨地回家向母親要錢——用槍指著。「不要射殺你自己的母親,」她喊叫說。他開槍把母親打死,並向姊姊開了兩槍使她重傷,然後逃去無蹤。
這類的事件層出不窮。對別人肆無忌憚的侵害所導致的暴力正橫行於許多街道和家庭中。爆發暴力的人可能是你的鄰人、親屬或朋友。對別人的肆意侵害是不分年齡、種族、經濟情況、社會背境或倫理界限的。
暴力可能影響到你自己或你所愛的人的生活,因為暴力犯罪事件正在普世激增。在1970和1980年之間,英國的兇殺案增加了百分之50。西德、南非、意大利和加拿大都報導暴力犯罪正以驚人的程度增加。「毫無疑問,越來越多的青年人正轉向暴力,」多倫多的副檢察官說。
向警方舉報的暴力案件只是冰山的尖峰而已。隱慝在私人家裡的侵害行為不勝其數。研究顯示最有可能殺害你的人不是街上的劫匪而是朋友、熟人或家中的成員。美國的一組社會學家發現,「除了戰爭和暴動之外,發生於兄弟和姊妹、丈夫和妻子、父母和兒女之間的暴力事件『比發生於牽涉到外人或在任何其他場合的為多。』」
不錯,今日的情形正應驗了二千年前聖經預言所描述的情況:「你該知道,末世必有危險的日子來到。因為那時人要專顧自己,……無親情,……不能自約,性情兇暴。」——提摩太後書3:1-4。
可是,什麼促使人變成兇暴,以致往往狂性大發而傷害無辜的犧牲者呢?例如,一名青年與女友的父親稍有爭執。青年突然兇性大發,用棒打死女友的父親,強姦和用刀刺傷女友的妹妹,把她的幼弟刺至重傷,並刺傷睡在嬰兒床上的兩歲幼兒。後來,這名青年被判入獄,但無法記得實際所行的兇殺。「我的猜測是,我藏在心裡的許多事,」他說,「一時全都做了出來。」他搖頭表示難以置信,並補充說:『我坐下來不禁納罕,坐在這裡的是我嗎?我曾做過這一切事嗎?』
這名青年有可能控制心裡所藏的暴戾嗎?這種暴戾的根源何在?他童年的環境,包括父母所施的教養,與此有關嗎?他現時的環境與此有關嗎?是否由於身體的毛病?他的行為是否錯誤思想的產品?除此之外,你能做些什麼使家中不致發生暴力事件?以下幾篇文章將會探討這些問題。
對於什麼才是暴力的根源,目前有若干理論提出。為了使你明白若干權威人士對原因和解決方法所提出的意見,《儆醒!》雜誌一位執筆者訪問這方面的四位研究家。以下四篇文章乃是他們在接受訪問時對暴力根源所發表的意見。
[第4頁的圖表]
(排版後的式樣,見出版物)
在美國發生的暴力犯罪20年來增加了360%
600
500
400
300
200
100
1960 1965 1970 1975 1980
資料來源:美國聯邦調查局罪案報告。數字代表每100,000人當中發生的兇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