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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7部分:約公元前1500年以降——印度教——你的名字是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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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1990年
《警》90 2/8 27-30頁

鑑往知來看宗教

第7部分:約公元前1500年以降——印度教——你的名字是寬容

「人人都應該跟從自己的宗教。」——拉瑪利殊拿,十九世紀印度教的改革者

寬容通常被人認為是一種美德。無論如何,這個字用來描述那稱為印度教的巨大世界宗教的確頗為適當。1985年,據報世上大約有6億5000萬人自稱信奉印度教,佔世界人口百分之13.5左右。

有人將印度教稱為「一種複雜的國教,其中含有許多不同的派系,」它只是「印度所有宗教的通稱」而已。《新大英百科全書》對事情並沒有加以明確解釋;它承認,「人試為印度教所下的定義,每項嘗試都在某方面證明令人不滿,特別是鑑於最優秀的印度教學者,包括印度教徒本身,都各自強調整體中的不同方面。」

無論如何,印度教是一種古老的宗教。它起源於現在巴基斯坦部分的印度河流域。一群稱為亞利安人的印歐語民族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移居該地。由於他們認為某些著作含有神聖知識(《吠陀》),他們的宗教於是稱為吠陀教。吠陀教所含的若干成分採自今日伊朗人祖先的宗教。可是,正如《宗教與倫理百科全書》解釋,「巴比倫文化與早期印度教文化之間有許多共同之點」,由此表明可能有巴比倫的影響存在。原來居民的宗教以這些外來道理為基礎,經過多年受到其他宗教所影響之後,在信條和儀式方面加以增添或減少。繼續從多個來源吸收了許多成分之後,結果便產生了印度教。

主張和習俗

亞利安人為印度教的階級制度奠定基礎。最初的四個階級逐漸發展,後來竟分為數千個附屬的階層。這四個階級據稱出自原人(puruṣa, 普魯沙)身體的不同部分。普魯沙這個梵文詞語的意思是「人」或「男人」,亦即人類的始祖。

據稱從原人之口而生的婆羅門階級是宗教領袖;從他兩臂而生的剎帝利是軍事和政治領袖;從兩腿而生的吠舍是農人、工人、商人;從他兩腳而生的首陀羅則是奴隸階級。「不可觸賤民」乃是最低階層的人,他們的職責或生活方式包括從事宗教上不潔的活動。雖然印度和巴基斯坦在40年前已把印度教階級制度最苛刻的形式定為非法,但這種制度的若干成分仍然存在。

有一個時期,以動物作祭牲曾是崇拜的重要部分,需要由祭司主持必需的儀式。婆羅門祭司的勢力日益強大,後來甚至成立一個支派,稱為婆羅門教。奧根(T. W. Organ)說:「祭司們受人畏懼和尊崇比諸神更甚,因為祭司只要把儀式變更一下,就可以消滅敵人。」由於獻祭儀式越來越複雜,遂產生了一種趨向,強調苦行主義或肉體上的禁欲。

輪迴是基本的信條。這個信條最遲在《優婆尼沙曇》(《奧義書》)中宣布。《優婆尼沙曇》是印度教的一套經書,最可能是在公元前第一千年的上半期寫成。書中主張人死後在天堂或地獄暫住,然後按照業律轉世為人或動物,比生前所享的地位較高或較低。人生的目標是要獲得解脫,擺脫無情的再生循環,被那稱為梵天的一切秩序的終極來源所吸納。

吠陀教信奉許多的神。不過,據《印度哲學概念》一書所載,它的信徒對此感到不滿,因此「逐漸趨向一神的概念,……把以前的諸神綜合起來……成為一個概念化的神。」因此,稱為梵天的神是不具人格、沒有任何屬性和特質的,但卻化身為各個不同的神祇。

渴望解脫的觀念是基於歷史家杜蘭特(Will Durant)所謂的「對生命的厭惡……,這是印度教一切思想的暗流。」這種黯淡、悲觀的態度建於《彌勒優婆尼沙曇經》,它問道:「此身既為諸般欲念所苦,例如憤怒、貪婪、妄想、恐懼、沮喪、羨妒、與可悅的事物分離、擺脫不了可厭的事物、飢餓、乾渴、衰老、死亡、疾病、憂傷等,在這些慾望中享樂又有什麼好處呢?」

《普拉拿》提出一個逃避這種不幸情況的方法。《普拉拿》(意即古事)是一系列的文獻,很可能在公元第一世紀輯成。這些經流傳得相當廣泛,是一般平民的經典。《伽路達普拉拿》聲稱:「真正快樂有賴於滅絕一切感情。……有愛就有煩惱。……捨棄了愛就得到快樂。」不幸的是,這種解脫方法看來與它所要減緩的苦況一樣可悲。

在此之前,有時被人稱為「印度有史以來最重要的書」《薄伽梵歌》(亦即主之歌)建議三種獲致解脫的方法。「責任之道」強調要履行宗教儀式和社會義務,「知識之道」包括實行靜思和瑜伽,「敬虔之道」包括虔信一位人格化的神。有人把《薄伽梵歌》比作基督教國的「新約」。大多數印度人都能背誦某些章節,許多人甚至天天加以誦念。

《薄伽梵歌》其實只是印度教史詩的一小部分而已。這篇著名史詩稱為《摩訶婆羅多》,含有10萬詩節,算作世界最長的詩並不為過。隨著把《薄伽梵歌》歸併入《摩訶婆羅多》之內(可能在公元前第三世紀),印度教終於成為吠陀教和婆羅門教以外的一個獨立宗教。

不斷改革

印度教從開始就不斷經歷改革。最先的改革者是公元前第六世紀的悉達多瞿曇(釋迦牟尼的稱號)和瓦爾大馬拿摩訶維拉,他們是佛教和耆那教的創始者。

摩訶維拉自命為耆那(征服者)家系的第24世,他根據這些人的一生創立了耆那教。該教與印度教不同之處是,它聲稱世界一向均存在而拒絕相信有一位創造者。它特別強調非暴力和戒殺生的教理。在二十世紀,印度領袖甘地爭取印度獨立時所採用的非暴力主義其實便是以政治方式實踐這個宗教主張。

耆那教聲稱,正當的信仰、正當的知識、正當的行為,以及實踐瑜伽術,就可以導致解脫。同時,它力辯凡事在基本上只是觀點問題,因此認為根本沒有絕對的善惡標準。這點正好與耆那教從之而出的印度教的態度一致。

大約2000年之後,在十五世紀興起了另一個改革者,名叫那拿克。他試圖編纂一套宗教法規,是印度教和回教都能接納的。結果成立了錫克教。錫克(Sikh)一詞是梵文「弟子」的意思。那拿克是十尊者之中的第一尊者,第十個尊者在1699年創立一個稱為「純真派」(Khalsa)的友愛團體。為了消除階級的差別和強調要作信仰的精兵,所有成員都錫以「獅子」(Singh)的名號。他們要遵奉以“K”字為首的五項教條:留長頭髮和鬍鬚(kesh)不剃;用梳子(kangha)把頭髮固定,用頭巾包裹;穿著短褲(kachs), 也許在長褲之下;攜帶軍刀(kirpan); 佩帶手鐲(kara)。尊者的系譜以十世為止,其後有錫克教的聖典(Guru Granth Sahib)取而代之。這本書在1604年輯成,後來在100年後加以修訂。a

在十九世紀後半葉,加爾各答的祭司喇馬克立什拿試圖把印度教和他認為是最好的西方宗教思想混合起來。他辯稱,正如水在不同的語言裡有不同的名稱,同樣,「永久的智慧和至福之源,有人稱之為上帝,有人稱之為阿拉,有人稱之為耶和華,有人稱之為哈里,也有人稱之為梵王。」正如「人可以憑梯子、竹枝、樓梯和繩子之助登上屋頂,接近神的方法也可以殊途同歸。……不同的信仰只是通往全能者那裡的殊途而已。」

這樣的寬容態度使印度教的崇拜兼收並蓄。它容許有些教派帶領人崇拜梵王(婆羅門教),其他的崇拜毗濕奴(毗濕奴派),還有些則崇拜濕婆(濕婆派)。它容許民間的印度教、薩克諦教、坦特拉教各以自己的方式去宣揚印度教的教義。例如,坦特拉派包括各種部落和民間的崇拜方式,強調女神崇拜。它出現於印度教的歷史初期。印度人稱他們的祖國為「母印度」,由一個名叫薄列媽的女神所代表。

寬容——好或壞?

英國神學家兼比較宗教學講師帕連德(Geoffrey Parrinder)寫道:「印度教不斷證明本身能夠吸收新的教理。」他補充說:「這種把許多教派融合或混和起來的現象也許是今日印度教最流行的主張。」顯然,不少人同意印度教的寬容哲學,彷彿說,『以你自己認為對的方式事奉神就行了。』

但帕連德卻指出,「對所有信仰一視同仁」便會有「未能分別善惡的危險存在。」情形豈非變得越來越顯明,宗教可以是善的,也可以是惡的嗎?把惡的宗教兼收並蓄會有什麼好處嗎?

今日,許多人對自己的宗教表示失望。大約2500年前,屬於剎帝利統治階級的一個印度教徒也有同感。印度教無法解答他的問題。他極力尋求啟迪。在下一期,題名為「妙悟——指望帶來解脫」一文對此加以詳細報導。

[腳注]

a 時至1985年,有330萬另300名耆那教徒散居在5個不同的國家,大約有1600萬錫克教徒散居於19個國家。

[第28頁的附欄]

你也許想知道

印度教怎樣解釋輪迴?《薄伽梵歌》說:「正如人脫下破舊的衣服,穿上新的,照樣,居於體內的魂也要拋棄舊的身體,進入其他新的身體。」《伽路達普拉拿》解釋:「生物以前生的業去決定來生的特徵。……人的命運已經注定,甚至神也不能更改。」為了說明這點,《瑪根杜耶普拉拿》引述一個人的話說:「我前生曾經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首陀羅,但投生為走獸、蟲、鹿、鳥。」

印度教認為牛是神聖的嗎?《黎俱吠陀經》和《阿吠陀經》兩者均說牛是「不可殺的」。但此說看來基於殺生之誡而非再生的信仰。可是,《瑪根杜耶普拉拿》指出違背這條律法的嚴重性,說,「人殺一牛,就要罰進地獄三世。」

印度教對恆河有什麼看法?「聖人從河水沐浴而受到淨化,他們的心意專注於毗濕奴神之上,遂獲得最終的解脫。這條神聖的河流受人聽到、想到、看到、觸到、浸在其中或加以歌頌,它日復一日地使萬物為之淨化。甚至住在900哩外的人若高呼『恆加,恆加』,三世以前所犯的罪也得以消除。」——《毗濕奴普拉拿》。

克拉什拿教徒(Hare Krishnas)是什麼人?他們是國際克拉什拿意識協會的成員,這是個獻身於印度教的傳教團體,創立者為已故的巴提維但達(Bhaktivedanta)。他在1965年把信息傳到美國。這個宗教含有印度教苦行主義的若干成分,崇拜集中於克拉什拿神之上,並且強調要念克拉什拿經。巴提維但達認為甚至僅是誦念神的名字也足以使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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